宋代的常服继承了唐代的衣式,并和唐代一样,常服靠颜色来区别品级。官服分颜色从唐朝开始: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官吏有职务高而品级低的,仍按照原品服色。如任宰相而不到三品的,其官衔中必带“赐紫金鱼袋”的字样;州的长官刺吏,亦不拘品级,都穿排袍唐朝官服分颜色:三品以上紫袍;五品以上绯袍;六品以下绿袍。官吏有职务高而品级低的,仍按照原品服色。这种服色制度,到清代才完全废除,宋代的官服仍分为祭服、朝服和常服三种。祭服维持唐代的式样,但各种等级略有降低。宋初,朝服的式样仍与唐代朝服相同,仅将进贤冠的梁数做了改变,由二梁开始,直至五梁。后,宋神宗废除了隋唐以来依照官员品级确定冠绶的规定,改由官员职位决定服饰,共分为七等冠绶。从宋代开始,官员穿朝服,必定在脖子上套一个上圆下方的饰物,叫作方心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