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24-06-03 14:30:01编辑:阿星

泰州社保局服务热线

社保局人工服务电话是12333。社保局的电话是24小时服务的,按市话的标准进行收费,这种热线服务分为两种,其中一种是人工服务,时间为9:00-12:00,13:00-17:00,其他的时间是人工语音服务。社保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等。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在社保转出地填写申请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交费凭证》等材料;2.参保人持上述凭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两地社保局进行交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摘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如果你要在泰州市缴纳社保,那么让你的单位帮你交上就可以了,这个不需要你操心。但是上海的社保需要转到泰州来。转社保流程比较繁琐,但是可以办理。【回答】1.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在社保转出地填写申请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交费凭证》等材料;2.参保人持上述凭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两地社保局进行交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回答】

泰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法律主观: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 生育享受 产假 ;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计发。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泰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泰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因年份和居住地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领取3000-12000元不等的生育津贴。泰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的。根据泰州市卫健委出台的《泰州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标准因年份和居住地不同而有所不同。以2023年为例,泰州市城市居民的生育津贴标准为8000元,农村居民的生育津贴标准为6000元。其中,双胞胎家庭可增加3000元,三胞胎或以上可增加5000元。在医疗费用方面,符合条件的产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此外,泰州市还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为2000元。泰州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1. 泰州市本地户籍或在泰州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2. 在泰州市范围内生育符合规定的婴儿;3. 相关医疗费用已结清。除了泰州市生育津贴,还有哪些地方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除了泰州市,目前全国有很多城市和地区都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例如,北京市对符合条件的产妇提供最高3万元的生育津贴、上海市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生育津贴、广州市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生育津贴等。不同地方的生育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也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查询当地政策。泰州市生育津贴是一个为符合条件的夫妇提供生育补助的政策,其标准因年份和居住地不同而有所不同。除了生育津贴,还有其他城市和地区也提供类似政策。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顺利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家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单位和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
  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2014年全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专业所需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分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应专业,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高港党建网、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高港电视节目中心向社会公布本简章及招聘岗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同时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笔试报名费人民币98元/人。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发票。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及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的,由本人负责。故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报考专业的要求。专业参照《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区人社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专业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改报名时间为7月23日上午9∶00—10∶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编制的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报考其他事业编制的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专业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核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5)面试费100元。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编制的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报考其他事业编制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专业拟聘工作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在报考同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专业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开选岗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需公开选岗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选岗。需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坚持简章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170 (区委组织部) 0523—8696654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 (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高港党建网(http://www.gaogang.gov.cn/dj/index.htm)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点击下载>>> 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2022年泰州选调生定几月几日考


2022年泰州选调生笔试时间为12月19-20日。2022年泰州选调生公告时间在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泰州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笔试时间为12月19-20日,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选调生报考条件: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党员(预备党员)、一定身份的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校级以上奖励。1、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4、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5、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选调生

2022年泰州选调生定几月几日考

2022年泰州选调生笔试时间为12月19-20日。2022年泰州选调生公告时间在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泰州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笔试时间为12月19-20日,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选调生报考条件: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党员(预备党员)、一定身份的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校级以上奖励。1、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4、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5、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选调生

2020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泰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参考信息:2019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2019年3月7日发布)(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4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原标题:2019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原链接:http://www.zgsydw.com/jiangsu/20190307/505735_1.html

泰州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1、中国上查询: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站,在线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2、中国查询:拨打社保局中国或者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相关规定1、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通货膨胀会降低其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目前个人账户资金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仍低于通货膨胀率,不能实现保值增值。3、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聘计划 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教师28名,具体岗位详见《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对象 (1)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生源(指应届毕业生)。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包括:夫妻分居(配偶为高港区户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为高港区户籍或在高港区拥有固定房产并长期居住)。 (2)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4)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9日后出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3.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学历; (4)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简章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节目中心高港城市频道、高港政府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教育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下同)。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应出具结婚证以及在高港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具父母在高港区的户籍(房产)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父母所在地派出所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具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批文。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所学专业及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所报学科的专业条件相符。专业类别执行《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上午12时。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报学科等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规定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3:1的,由泰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本简章所公布的网站将相关情况予以通告。被取消招聘计划学科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日上午9∶00—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5月8日下午2:30-5:00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书面后,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到区人社局参加资格复核。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分学科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按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说课材料: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学科为高港区现使用的苏教版教材;体育学科为《体育教师备课用书》;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选岗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5.近三年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另有规定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区人社局) 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网(http://www.ggedu.cn/) 附件: 1 .2014年高港区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4 年4月15日

2015年江苏泰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只有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且完成缴费(缴费确认是否成功完成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网上报名方视为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
当地人事考试网
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江苏泰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2015江苏泰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安排:http://htwx.huatu.com/jiangsu/gwy/  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泰州公务员什么时候考试

参考2017年江苏泰州公务员公告,根据《泰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可知,2017年泰州公务员考试时间节点如下: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3月7日9:00-3月10日24: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2016年泰州市公务员什么时候面试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根据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可以确定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具体如下:

全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将于5月7日、8日进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时间为5月21日。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公安、监狱和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前将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进入上述程序的人选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根据招录方案确定。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0家,计划招聘1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部分特殊岗位的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以及专业加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14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6:00。凡应添加,但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4月21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5月底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特殊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在面试前由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2014年8月底前结束。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

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附:

1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4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审核状态更改申请表.doc

5 、 2014年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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