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裸体游街

时间:2024-06-14 06:07:17编辑:阿星

在古代,女犯人最怕什么刑罚?为啥宁死不受这种刑?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还有某一些太过残酷的摧残身心的法律,可是从中国的历史来研究呢,古代在处罚女犯人上相对来说比较残酷,手法也是更加残忍。

大家也许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一个词:杖刑,也就是“打屁股”。明清时期仍然保留这样的一种刑罚,而且手法更加变态。

如果要说变态在哪里,那就是女犯人若为涉嫌通奸等罪行的,必须“去衣受杖”。换句话说,就是要脱去衣物受刑。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女人千万不可以沦为女囚,老百姓已经有了穿衣遮羞的观念。裸刑处决不只是夺取了女人的生命,同时也是在贬低她的身份,侮辱她的人格。古代女性的地位一向比较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往往被天下人不齿,所以这种裸刑处决不仅仅被当时的人认为是有伤风化的,并且是被官方和民间接受的。

在古代社会,女人一旦沦为犯人,情节轻的话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者叫做打屁股;重的话就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也就是“卖肉”。而在牢狱里被牢头玩弄更是家常便饭。

这种刑罚不但给女囚犯带来巨大的肉体伤害,还给女囚犯非常大的精神伤害。在明清时期贞操观念盛行,在这种情况下,女犯人有的不堪人身侮辱,有的当场寻死,有的回了家后自杀,人间悲剧一幕幕上演。




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妇女要是犯了通奸罪,往往被判处脱裤子、当众裸体受刑的刑罚。有了这一条规定,如果邻里乡亲之间有点矛盾结仇结怨的,有人就会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兵来逮捕被告的妇女。到了受刑那天,原告召集了亲友,一起到公堂“看打”。

有时候还没有升堂,受了贿赂的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解开裤子示众“晾臀”,有时候刑罚已经结束,还不许妇女穿裤子,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卖肉”。那个时候还有一种惯例,被告的妇女必须赤脚穿过过道。在大厅之前,敌人就会趁机鼓励流氓小孩脱下这个女人的鞋子,裤子也脱了,还不允许妇女穿裤子,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卖肉”。

在那个崇拜“三寸金莲”的时期,许多女人的脚丫和鞋子是非常私密的。很少有女人在经过的羞辱还能继续苟活于人世。或许这对她们的伤害或许还要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

隋朝末年,巾帼女英雄陈硕贞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对于陈硕贞来说当然极大的侮辱。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对于人体的传统美的欣赏。不管是男还是女,都会将裸体被窥一事视为极其羞耻的事情,特别是女性。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们害怕那种刑罚,宁愿死也不愿受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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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是什么这些刑罚让人生不如死

古代有很多刑罚都十分残忍,不仅仅是伤害肉体,更重要的是会直接摧毁精神,让人接受双重折磨。如果是处于死刑,那在古代都算是比较爽快的刑罚,而有些处罚内容则是会让人感到生不如死。男性和女性犯了法,受到的惩罚也会不一样,对于女子来说有一项她们最不愿意被施加的惩罚,这到底是什么呢?想了解的话,就来看看吧。1、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 封建社会发明了很多骇人听闻的刑罚,除去最常见的浸猪笼、废宫,还有一种相对罕见的刑罚,名为墩刑。而墩刑被称为是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 这种刑罚比较详细的描写可以在小说《白鹿原》中找到。《白鹿原》中描写田小娥被五六个人推到木杆之下,然后绑在了空中坠下的皮绳,被升到半空中,那些围观的人都十分兴奋的喊道,“墩死她!”。其中更多详细的这里就不多说了。 因为这种墩刑的记录相对较少,所以有人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但是也有人反驳,艺术来源于生活,这种刑罚绝对不是凭空想象出来,它是真实存在与民间的私刑。这种刑罚在其他的历史文献中也有记载,不过不叫墩刑。在清朝的文献记载中,这种刑罚被更加详细的记录。 墩刑的刑具看起来十分普通,就是由五根大木桩和一根绳子组成。这五根木桩的高度需要在五米之上,然后将其中四根分别摆放在左右两侧,再将一根木桩横放在这四根木桩中间,这就是一个完整的“邢架”了。行刑的时候,将犯人剥光衣服之后,用绳子将人手或发辫捆绑住吊起来,绳子的那一头是行刑的汉子,他们会扯住绳子不停地上下放,让犯人在空中不停坠下升起。 不消片刻,受罚之人就会筋骨齐断,痛不欲生。不仅如此,这种刑罚还有针对女犯人的升级版。就是在地面钉上小木桩,然后让女犯人坠下置于其上受辱,让女犯人不仅受皮肉之苦,还要受到精神责罚,实在是残忍至极。2、这些刑罚让人生不如死 出了墩刑,还有这些刑罚会让女性感到害怕,裸刑便是其中之一。顾名思义,裸刑就是让女性一丝不穿,在大街上面游行,受尽屈辱,这简直就是让女性生不如死。 邱二娘是咸丰皇帝在位时候的起义军首领,但是后来被手下背叛被捕入狱,受尽侮辱,一丝不穿在大街上面游行,在面对这样刑罚的时候,邱二娘依然不畏惧,昂首挺胸,正义凛然。陈硕贞,是唐朝时期的起义军女首领,也是第一个成为皇帝的人,比武则天的称呼还要早,当时更是自封“文佳皇帝”。但就算是这样,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还会没有逃过镇压的行动,被刽子手扒光了衣服。 在古代的时候,女性是丝毫不能坦露的,在家里面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要接受这样的刑罚,还不如一下子就死掉,唯有这几位女性在面对这样刑罚的时候,丝毫不惧,真的是让人震撼! 廖观音,是清末时期的一个起义女首领,在被镇压的时候抓住了,为了更好的羞辱她,就不让她穿衣服在大街上面游行,在面对这样事情的事情,她并没有在意自己的形态,而是一路上破口大骂,年仅17岁就被砍头了,这样的一生也是很可惜的,在花样的年纪,失去了生命。 其实在说到这个陈硕贞的时候,和武则天两个人之间还是一个相见恨晚的姐妹,看来陈硕贞没有实现自己当皇帝的梦想,被武则天实现了,真的是命运弄人啊!


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都有哪些?

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都有哪些?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的都有五刑鞭打、藤条、学徒、流放和死刑,除终身刑和体罚外,还增加了监禁。中国古代的刑罚一般分为两类:五刑和侮辱刑。这五种惩罚的范围是隋朝,隋朝主要是在隋朝之前墨、劓、剕、宫、大辟,前四种为体罚,而大埔为无期徒刑(死刑);隋朝以后,五刑改为鞭打、藤条、学徒、流放和死刑,除终身刑和体罚外,还增加了监禁。然而,这五种惩罚主要针对男性,不适用于女性。这是因为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各个朝代都对女性犯罪采取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例如,明朝规定所有犯罪的妇女,除了强奸和死罪的妇女外,都要负责丈夫的监护。如果她们没有丈夫,就要负责亲属和邻居的监护。她们跟随衙门,不允许被监禁。即使是犯了重罪必须处决的女囚犯,也规定如果女性不斩首,她们将被困在隐蔽的地方,这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隐私。而那些被判处监禁和流放的妇女不会真正实施这一计划。以唐朝为例。对于被判监禁的妇女,她们要么被送往少府监狱从事缝纫工作,要么在仓库和公共坟墓中担任杂役。流放也将被轻体力劳动所取代。但是,这会带来一个问题,即对妇女犯罪的处理过于轻率,这等于纵容妇女犯罪。例如,宋朝见过大量职业女性罪犯,如“牙齿女性”。因此,宋朝在不违反封建伦理的情况下,根据唐朝的法律,增加了四种对妇女的侮辱性惩罚。这四种惩罚并不涉及脱衣侮辱,更不用说流血和疼痛了,但它们仍然让女性囚犯非常害怕,甚至常常在受到惩罚后自杀。第一令众也叫令众“枷号示众”,这些女囚犯将被戴上镣铐,押送到公共场所供大家观看。令众是四种侮辱性惩罚中最轻的一种,但当她被公开包围时,对女囚犯的心理威慑作用仍然非常明显。第二出家在唐朝,在皇帝去世后,无子的妃嫔通常被送到佛教寺庙出家。这原本是对宫妃的一种灵活处理方式,但后来发展成对女性的侮辱性惩罚。这是因为唐朝之后,儒家文化认为僧侣不孝顺,不崇拜父母,这与孝道和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因此,僧侣被归类为廉价民族。命令一个女人出家实际上是为了降低她的地位。在名利与生命更为重要的古代观念中,命令出家显然比公开展示更为严肃。第三射杀一名军人妻子“射充军妻”在现代,作为一名军人嫂子无疑是非常光荣的。为什么在古代它被认为是一种侮辱性的惩罚?这是因为隋唐以后,士兵的地位很低,士兵本身的一些来源是犯罪的男性囚犯。在行军和战争中,他们将犯罪女囚作为商品配给大兵,这不仅剥夺了她们的父母对婚姻的支配权,也剥夺了妇女的身份和尊严。第四没为官妓官方妓女,也被称为营地妓女,也属于基地民族。但不要认为这是错误的。这与“妓女”有本质区别。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正式接待。这就是所谓的“表演艺术而不是自我推销”。然而,这一刑罚结合了公开展示的尴尬、枪杀军嫂的卑微、官妓的肤色和衣着与普通女性不同,因此侮辱的性质非常明显。在注重礼仪和纪律的封建社会,它出现在公众面前“侍官”他被鄙视。虽然这四种侮辱性的惩罚都是无痛无血的,也没有公众对脱衣惩罚的羞耻感,但对于女囚犯来说,心理上的震惊和她们的家人无法抬起头仍然比生命的损失更可怕。因此,古代妇女常常在受到侮辱后羞愧地自杀。

古代对女人最残酷的刑罚


古代对女人最残酷的刑罚:骑木驴、破身、铁裙之刑。1、骑木驴。在古代女子妇刑的刑罚中,大多体现出了创造刑罚的人的一种性不正常心理,这些刑罚中大部分都是对女子的生殖器官进行了十分惨痛的折磨。若是铁裙之刑再加上这个刑罚,估计特别是流传已久的骑木驴刑,既残忍又恶心。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2、悬吊刑。悬吊刑是妇刑中较为残忍的一种,悬吊刑也分为很多种,比如:吊乳头、吊半边猪、倒挂金钟等,都是对犯罪妇女的一种残忍的刑法。3、站砖。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妇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古代女子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脚是根本无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觉得身体好像重的很,脚就有点撑不住了,在过一会儿,便会觉得身体有几百斤重,在过一阵,就好像有千斤重,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时间,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来,人就立即瘫倒在地,不能行走了。妇刑故名思议就是针对妇女、女性的一些刑法,目的就是为了对受刑人进行羞辱。妇刑一般都是作为杂刑而出现。其主刑有很多种,比如:骑木驴、破身、铁裙之刑等都是属于妇刑中的一种。下面一起看看妇刑中的十大刑法,感觉经过这些刑法之后这些女子就活不下去了。

关于结婚时作弄新郎

1.新郎在楼下喊“XXX我爱你,嫁给我吧”的确很好玩,惊动了大小邻居呵呵,我们几个在使坏,新郎喊的声嘶力竭,最后新娘扔了朵玫瑰,表示已经听到
2.认亲戚,一个亲戚在门内喊新郎的名字,新郎要认的出是谁,否则红包,我们几个女伴拿了很多红包,可惜红包面额太小,都是新娘已经和新浪沟通过了,哎红包啊
3.做俯卧撑,100个呵呵,不过新郎的朋友可以帮忙
4.10种新郎称呼新娘的爱称(本来是要他用10种语言说的嘿嘿)新郎那时候真的很有意思,什么都叫出来了,比如还在他妈,后面还想小小声叫什么死鬼,死相,(还跟我们说,这个不敢说)不过新娘如果不应声就不算了,要重新叫
5.脑筋急转弯,这个看你的出题能力了


中国史上不惧裸刑的六位女性是谁?

古代曾经出现过许多残忍,冷库的刑法,有一种刑法却非常下流,卑劣那就是裸刑,当然也有几位女豪杰不畏惧。1、毛皇后毛皇后是秦国皇帝苻登的妻子,她生于名门将族,而且武艺高强,箭术精湛,长相也非常出众。有一次她率领军队出去交战,由于对方人数众多,加上苻登的指挥失误,导致交战失败,毛皇后被活捉。敌军将领活捉毛皇后,随即把她当做战利品带回来军营。之后就把毛皇后的衣服全部剥光,被敌方士兵嘲弄和侮辱。之后敌方首领看见了毛皇后十分心动,想要把她纳为后。但是毛皇后并没有委屈求权,并且眼神犀利的怒骂敌方将领。直到被杀害都没屈服。2、陈硕贞在隋末时期,有一位女豪杰发动起义,自封“文佳皇帝”她就是陈硕贞。不过最后因为各种原因,起义还是失败了,最终被捉拿。当时因为陈硕贞在当地有不小的威望,唐军为了镇压反叛者,也为了消灭陈硕贞的威望。再处刑时,将陈硕贞的衣物全部褪去,随后对其进行侮辱。之后,又被刽子手当众凌辱。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压陈硕贞的精神意志。但是陈硕贞对此根本毫不惧怕,坚挺身躯,坚定的离去。3、廖观音在清朝末期的时候,义和团运动失败时候,有一位叫廖观音女领袖的被俘。随后被清军扒光衣服,全身赤裸的被当众游行。不过廖观音丝毫不惧,昂首挺胸,神色庄严。刽子手动手之际廖观音依旧坚强走向了死亡,走完了短暂且光辉的一生。4、邱二娘在咸丰五年的时候,作为起义军首领的邱二娘,因为队伍出现了叛徒,导致被捕。之后被捉拿,经历严刑拷打,身上布满伤痕。在要被处刑的时候还被褪去全身衣服。不过邱二娘仍然坚贞不屈,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二岁。

中国史上被当众施裸刑的6位女人,都是因何承受这么羞辱的惩罚?

中国历史上被当众施裸刑的六位女人都有毛皇后,陈硕贞,邱二娘,廖不雅观不雅观音,黄富群和丁佑君。毛皇后是苻登的妻子,她出生在将门之中,不仅长相十分好看、身手也很高强,最擅长的就是骑射。她带领军队和姚氏叛军大战的时候,由于符登的错误指示,导致了她被姚军生擒。毛皇后被绑了之后受尽了姚氏兵士的嘲弄和欺侮,最后被兵士们用绳子牵着押到了姚苌处邀功。姚苌见她越骂越凶,最后还是忍不住自己的脾气,马上命令士兵将毛皇后拉出帐篷外面实施了所谓的裸刑。陈硕贞被抓以后,崔义玄把她衣服脱光几停止了审问,陈硕真被裸体地绑在柱子上被游行。陈硕贞最后被刽子手施行了最血腥恐惧的刑法剖挖肢解的酷刑。邱二娘被抓捕之后就押送到了泉州,她受尽酷刑拷打,全身上下几乎没有哪个地方没有被行刑,但她依然坚持着不屈服。邱二娘最后被押往泉州南校场实行凌迟之刑。行刑的人将她的衣服全部去掉将她绑在行刑的柱子上。但她忍耐着身上的肉被刽子手一片片割下来的疼痛。廖不雅观不雅观音是清红灯教起义首级之一,与曾阿义在简阳石板滩率众起义,以灭清剿洋为主旨,直扑总督府,寡不敌众,失败被捕。廖不雅观不雅观音被剥光了衣服,赤裸着上身游街示众。黄富群因为被叛徒出卖在清流被抓捕。黄富群几乎天天都承受着抽鞭子的酷刑。丁佑君1950年5月,被机构单位分配到西昌工作,担任女子中学军的代表。后来因为匪徒的兵变,丁佑君在王正中家被匪徒围攻。

嫖娼在哪些国家不违法

世界卖婬合法的大约有50多个国家。美国的一个调查显示,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0个国家性交易是合法的,比如现在荷兰、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希腊、孟加拉国、瑞士、玻利维亚、匈牙利特别是欧美等国多数是合法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往往规定了诸多限制,以规范性交易,这么做也是为了管制而妥协,并非提倡和鼓励性交易。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日本、泰国、香港,这些我们在印象中色情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性交易均为不合法。在美国,除了与洛杉矶相邻的内华达州外,在美国的各州,卖淫嫖娼都是非法的。欧洲唯一禁止色情业的国家是法国。各国内情:各国对卖淫的法律大不相同。有的国家彻底禁止任何形式的购买或销售性服务;有的国家禁止购买欲销售其中一种行为;有的国家则对性服务实行最小管制。有的国家即使认定性教育的购买与出售是合法的,也会限制其他方面的相关行动,如禁止客户与性工作者联系(招妓)、禁止在固定场合进行(妓院)、禁止第三方参与其中(如经理、司机、保安等),如此以制造“实际上的”禁止。在实践中,大部分国家不管法律是否允许性交易行为,性交易是非罪的,即不施加死刑、监禁等刑罚。但在朝鲜、苏丹、伊朗与沙特阿拉伯四国,性交易行为可以被处以死刑。

为什么有些国家嫖娼是合法的,有的国家是非法的?

嫖娼有些国家合法也有些非法。是因为每个国家的立法理念和保护的重点不同,所以每个国家的法律也不同。卖淫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我国法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同时也发现一些现象,国外有些国家的性交易却合法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往往规定了诸多限制,以规范性交易,这么做也是为了管制而妥协,并非提倡和鼓励性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

  中国古代大部分王朝都是很封闭很保守的,对于不守妇道的淫妇和犯了法的女犯专门有十大酷刑!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古代女性十大酷刑,供大家阅读!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

  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生不能嫁人,也终生不能性交。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犯人的酷刑。

  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

  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

  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浸猪笼
  一种针对出轨女子的私刑。

  浸猪笼作为旧时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就是把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调情的女人放进猪笼,在开口处困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江河里淹浸。

  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

  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

  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坐铁莲花
  针对“不守妇道”女人的酷刑。

  “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

  坐铁莲花

  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

  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狱卒便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

  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

  婆家人最是忌恨这种人,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

  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

  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座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根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

  打手一边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

  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 烫伤 ,痛苦无比。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

  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

  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

  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凌迟
  一种惩治叛乱谋反的酷刑。凌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各种残酷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一种,尤其对女性极为残忍。

  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包括乳房,生殖器等重要部位,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

  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古代女性十大酷刑:笞杖
  笞杖是中国古代对女犯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在中国酷刑史上,曾被当众施裸刑的著名女性都有谁?

中国历史上曾经遭受过裸刑的女子有陈硕真、毛皇后以及邱二娘等人,其中毛皇后是这三人之中最早遭遇裸刑的女子。毛皇后所生活的时代是十六国时期,她是前秦政权第五任君王的皇后。出身将门的毛皇后在率领镇压姚氏叛军时因寡不敌众以及战术失误而被叛军擒获。当时叛军并未将毛皇后直接杀害,而是将她带回了军营。叛军将领姚苌因觊觎毛皇后的美貌而想要将其纳为皇后,但是毛皇后却始终不为所动,还将姚苌给痛骂了一番。姚苌见状便命人将毛皇后给裸刑处死。陈硕真则是出生于唐朝时期的一名女子。她本是一名普通女子,后来因不忍看到穷苦百姓受朝廷迫害而兴起起义念头。她将自己塑造成天女转世下凡,然后凭此发展信徒以壮大起义队伍。待时机成熟之后陈硕真将自己封为“文佳皇帝”,就此发动起义。起义初期,这支起义队伍也是给唐朝朝廷造成了不少冲击,但是随着起义时间的延长,陈硕真最后还是战败被俘。待被俘之后陈硕真便被施以裸刑,最后英勇就义。生活于清末时期的廖观音是红灯教的首领之一,而这支红灯教起义军则是义和团运动中颇具实力的一支起义军。但是纵然如此,红灯教还是因为兵力不敌清军的缘故而以起义失败,身为首领的廖观音也在起义失败之后遭遇俘虏。被俘之后廖观音也是先遭遇裸刑,以赤身裸体游街之后才被带至刑场斩首示众。然而在此过程中,当时年仅十七岁的廖观音却从始至终不曾表露出一丝畏惧。以上这些女子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对于身为女子的她们来说裸刑这一刑罚极具羞辱,但是她们却不曾因此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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