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动车怎么样?
小牛电动车是很不错的,无论在续航方面还是在科技感方面表现的都不错,具体如下:1、续航方面。小牛电动踏板车采用了与特斯拉同级的松下18650锂电池,重量仅为12kg,相比同行的铅酸电池一般50kg的重量要轻很多,得益于170节2600mAh电池组合起来提供1560wh的超大电量,小牛N1动力版续航里程可以达到100km。2、性能配置方面。小牛电动车拥有活塞液压双碟刹+EBS电子刹车+动能回收系统,锰钢碟刹车片配合前220mm后180mm的液压刹车卡钳,主打制动性能,在全天候各种路况下都有良好适应性。3、科技方面。小牛电动车并没有迎合这个时代“为了智能化而智能化”,而是选择先集中突破电动车的防盗痛点:封闭集成GPS模块,随时追踪车辆位置,并且第一年流量免费。小牛电动车的特点。全LED一体式车灯,转向灯设计的位置偏上,主要是利用高位的转向灯能够更容易被发现,也是为行车安全加分。360度一体化设计尾灯组,尾灯组包括:行车灯、刹车灯、转向灯、牌照照明灯。车辆防盗报警,当车辆被非法移动的时候,手机就会弹出提醒。电池电量实时反馈,当行驶距离达到危险值的时候即时提醒,可以避免推车的情况。支持目的地导航和雨天提示,提前预判你的需要,提醒并给出解决方案。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小牛智能电动踏板车
小牛资本和小牛电动车的关系
小牛资本和小牛电动车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
小牛资本是一个金融投资公司,涉及各种金融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它并不是一个电动车公司,也不生产或销售电动车。
另一方面,小牛电动车是一家创新型的电动车品牌,致力于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电动车产品,满足用户的出行需求。它的电动车产品涵盖了各种类型和型号,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
虽然这两个实体都以“小牛”为名,但它们并没有直接关系,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实体。
小牛资本彭铁判多久
小牛资本负责人会因刑法修正案十一, 被判处无期徒刑吗? 2020年12月26日,法律界出了一件大事。即刑法修正案十一被表决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修改法条之多,加重处罚力度,实属历次刑法修正之最。 2021年1月13日,金融界也出了一件大事。即小牛资本集团终于被宣布爆雷,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1月8日立案侦查。 互联网金融大鳄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成功清退,没能转型成功。两件大事,却因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改而紧密联系在一起。作为法律人也好,普通百姓也罢,最关心的还是小牛资本集团既然已经走上了刑事诉讼程序,其最坏的结果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法律责任? 即小牛资本集团的负责人会因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而面临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吗? 1 一、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前之规定,最高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根据此条刑法规定,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最高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五十万元的罚金。 2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后之规定,最高判处十五年徒刑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之后,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这样规定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二点: 十二、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修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根据修正后的刑法规定,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最高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罚金的数额,已取消了上限限制。 3 三、小牛资本集团涉嫌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小牛资本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1月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侦查。其涉嫌的犯罪行为发生于2020年1月8日以前。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虽然待日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到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起诉到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此案的时间即使已经在2021年3月1日以后,是应当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规定,还是适用原刑法条文的规定呢? 即,对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否判处最高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和巨额的罚金? 笔者认为,即使开庭审理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生效。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的规定和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原则,对小牛资本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理时的刑法适用,也应当适用其行为发生时的刑法规定,即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之前的原规定,对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以最高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和并处50万以下的罚金。 4 四、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否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否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情况通报》来看,可能性不大。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小牛资本集团。此罪名,无论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前后的规定,最高刑期最多就是十年或者十五年,不可能到无期徒刑。 从这个角度分析,只要罪名不改变或者说不增加,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是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二)什么情况下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呢? 笔者认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诈骗的可能性,改变或者增加集资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或者普通诈骗罪等罪名的,那么小牛资本集团负责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 一是,我国刑法在修正案十一出台前,就明确规定了集资诈骗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是,我国刑法在修正案十一出台后,依然明确规定了集资诈骗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十五、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修改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四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小牛资本集团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2021年1月8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只要不改变罪名的情况下,其负责人最高只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以下罚金,不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