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时间:2024-06-22 13:52:28编辑:阿星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2.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3.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后,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各网站平台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网站本平台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2月,评选为2020年中国网络安全大事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摘要】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后,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各网站平台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网站本平台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2月,评选为2020年中国网络安全大事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开心]!请问您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吗?【回答】


网络信息生态内容治理规定

法律分析: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总则(第1条-第3条)第二章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第4条第7条)第三章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第8条-第17条)第四章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第18条-第25条)第五章 网络行业组织 (第26条-第29条)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30条-第33条)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34条-第40条)第八章 附则 (第41条-第42条)

网络信息生态内容治理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一、网络安全是指由什么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安全是指由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如何认定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三、文化育人的落实举措可以有哪些
1.深入凝练学校精神文化。深入挖掘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以校风、校训为核心,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沂蒙地域文化以及现代大学精神等文化元素,进一步凝练形成学校核心办学理念和大学文化体系,丰富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倡导师生牢记校训、学唱校歌、佩戴校徽、使用校标,增强师生对学校的文化认同、使命认同和情感认同。2.积极培育临大特质。在育人实践上,进一步将传承沂蒙精神具体化为各项主题教育,重点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革命传统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育师生“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3.全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强化师风引领,积极培育和涵养优良教风,加强师德建设,鼓励人人争做“四有”好老师,以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精神,进一步引领形成全校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和谐有序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总则(第1条-第3条)
第二章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第4条第7条)
第三章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第8条-第17条)
第四章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第18条-第25条)
第五章网络行业组织(第26条-第29条)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30条-第33条)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34条-第40条)
第八章附则(第41条-第42条)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地方什么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

? ?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版块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等,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积极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在法律层级上属于

法律分析:属于部门规章。是为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规定。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什么起实行

法律分析:自2020年3月1日起实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

一、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有哪些1、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这样不仅能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能更好地起到废物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2、买菜时,少用塑料袋,尽量用竹篮子。3、用笔尽量用可换芯的,减少圆珠笔外壳的浪费与垃圾量.4、外出吃饭尽量不用一次性饭盒和筷子。5、播种绿色就是播种希望,垃圾过剩与环境问题,垃圾的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二、环境保护是什么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指的是人类有意识的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环境保护措施指的是工程开工前,一般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计划,并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措施有哪些?


措施:提高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全流域水资源协调管理,合理分配水资源;合理开采地下水;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破坏和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生态是指生物(原核生物、原生生物、动物、真菌、植物五大类)之间和生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当代环境概念泛指地理环境,是围绕人类的自然现象总体,可分为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当代环境科学是研究环境及其与人类的相互关系的综合性科学。生态与环境虽然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但两者又紧密联系、“水乳交融”、相互交织,因而出现了“生态环境”这个新概念。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本平台设置的广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本平台设置的广告位和在本平台展示的广告内容的审核巡查,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本平台设置的广告位和在本平台展示的广告内容的审核巡查,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完善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相关权利义务,并依法依约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用户账号信用管理制度,根据用户账号的信用情况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什么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法律依据: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施时间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出台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与其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比,《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除了首次以网络生态治理理念来统领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外,还对信息内容治理的核心对象,即内容标准提出了更为系统、更为综合的方案。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了地方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由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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