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
郡县制起源于秦朝,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为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设守、尉、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县设县令、县丞、县尉,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县以下设乡,主要职能有摊派徭役、征收田赋、查证本乡被告案情、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以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此外每十里设有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