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的民生问题有哪些
就目前中国来看,存在以下民生问题:
第一个就是收入分配问题,就我国来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在0.4%,但是现在已经突破这个警戒线了,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教育问题。教育问题包括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和医疗费用高、药品居高不下。虽然现在在农村大多数的人都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遇到了还能多麻烦,而且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困扰着大家,让人们大病医不起,小病不敢医。
第四个问题是安全生产的问题。安全生产一直是最近几年来屡禁不止的事情,比如说矿难、瓦斯爆炸、食品安全问题,就今年而言,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的。
第五个问题是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的问题。比如说劳动者的生命保障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存在被就业的问题,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第六个问题是能源、资源问题。就目前我们国家而言能源资源存在的问题是使用效率低,节约意识不强。就最近的电荒、煤荒、油荒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资源能源的发展出现了瓶颈状况。
就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政策来应对:
一、就针对收入分配这个问题,有以下措施:
1、我们应该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用税收政策来调节收入差距。
2、应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建立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
3、实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证劳动力与劳动力使用者具有平等的谈判地位,促使劳动力价格合理化。
4、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水平,必须进行限制与调控。同时,严格规范按要素分配的秩序。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创业,通过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途径增加收入,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鼓励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管理出效益与承担管理风险而获得较高的收入。防止权力进入要素分配,堵塞权钱交易的各种腐败漏洞。
5、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的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收入。进一步优化城市创业环境,拓宽风险投资、小额贷款等渠道,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与农业补贴制度,增加农民进行商品化生产的积极性。鼓励居民出租住房,增加房源,发展租赁市场。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解决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居民生活必需品物价补贴机制。
二、针对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1、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法律来完善规章制度,防止以权谋私的出现。
2、对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我们应通过财政拨款来改善教学设备的完善,培养并改善师资力量,加大教育投入,把教育的投入比例作为考核各地政府施政的标准之一,同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让农村的孩子也能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获得优质的教学资源。
三、针对农村医疗保障问题:
1、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促进公益性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2、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大政府投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实施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农民经济负担。鼓励城市医师到县乡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4、彻底实行医药分开。主要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的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四、针对安全生产问题:
1、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党和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
4、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政府的日常强制管理,通过监察监督等方式,确保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6、加大安监队伍建设。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
五、针对就业指标,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者工作环境问题:
1、国家应做到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就业门路,发展第三产业,完善社会就业服务体系。
2、企业应做到调整国有企业布局,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
3、农村应做到发展城镇化,发展劳动 密集型企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
4、个人用做到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职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
六、就资源能源问题而言。
1、政府应建立节能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力度。
2、健全法律、法规,调节人们的节能行动。
3、建立市场条件下的节能新机制,提高节能技术。
4、完善节能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和倡导节约资源。
这都是一些我们现在正面临的问题和一些解决措施,如果想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大家都得共同努力,不仅仅依靠政府,也要依靠我们自身的力量。
2011中国的民生问题有哪些?具体的
2011关注五大民生问题
当民富与国强终于能够摆到相同重要的位置,并基本形成共识之后,那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就应当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得到富有成效的解决和提升。
而当2011年来临的时候,这些年来一直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为国家所重视,但是,仍然困扰着老百姓生活的民生问题,自然而然地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期待。
首先,收入差距会继续拉大吗?20多年前,在财富分配问题上,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那就是中国人不患寡、只患不均。意思很清楚,就是中国人只讲平均、不讲效率。20多年后,社会财富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不患寡、只患不均”的观念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变。但是,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了,“不均”变成了“不公”,“只患不均”也变成了“只患不公”。那么,新的一年,如何在这一问题上有所作为、有所起色呢?社会财富的“蛋糕”能否在新的一年里朝着有利于民生的方面分割呢?那些在社会财富分配中被边缘化的群体,能否不再被边缘化呢?这些,毫无疑问会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
第二,楼市调控还会继续吗?如果说过去的一年留下了什么遗憾的话,楼市调控没有见到实质性成效,可能是最大的遗憾之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一次楼市调控,直到2010年的最后一天,也没见到房价下降的现象,也没看到开发商紧张的神态。到是开发商重拾炒地热情、重争“地王”的消息不断地传入公众的耳朵。也正因为如此,当新年到来的时候,公众首先要问,楼市调控还会继续吗?还有决心和信心让高房价降下来吗?而更让公众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新的一年里,政府能够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遏制炒房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行动吗?很显然,对普通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来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遏制炒房的力度远比单纯地控制房价来得重要。
第三,通货膨胀会来吗?过去的一年,物价这根神经,不仅让百姓深受其痛,也让政府伤透脑筋。更重要的,物价的快速上涨,CPI突破年初确定的控制目标,让公众的通胀预期大大增强,让公众对新的一年是否会爆发通货膨胀充满了忧虑。如果要问新的一年最大的难题是什么?控制物价上涨、遏制通货膨胀,尤其是遏制生活必须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就是最大的难题之一。而物价问题,显然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如何让物价沿着可控的目标发展,如何让物价不对老百姓的生活产生过大的影响,自然是2011年必须高度关注和认真抓好的一项民生工程。
第四,拆迁条例能够顺利出台吗?2010年,一项创纪录的工作是,新拆迁条例在年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又于年底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了表现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认真和慎重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对新拆迁条例的强烈抵制。而拆迁又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和谐。尽快颁布新的拆迁条例,已成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期待。那么,新的一年,新拆迁条例何时能与公众见面呢?还会不会作出大的修改与调整呢?公共利益、公众利益能否在新的拆迁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和保护呢?
第五,中小企业能得到实质性的关心吗?从表面看,中小企业似乎与民生问题离得有点远。事实上,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居民就业,而且直接关系到居民收入的提高,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过去的2010年,社会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关心方面显得明显不够,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所以,在新的一年里,能否给中小企业一些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扶持,让中小企业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环境,于国于民于经济都十分关键和重要。
关于如何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一、要切实关心全国和各地国民生产总值平均线以下、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线以下人群的民生问题。这个人群大约在6.7亿左右,至少也在4.5亿,生活在贫苦线左右的人口也在2.3亿吧。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应该成为我们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基本出发点,成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至少也应该成为一个着重点。
二、几亿人的民生问题主要有哪些呢?或者说,广大人民迫切需要解决哪些重要民生问题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重要解决哪些民生问题呢?
1、上世纪50、60年代参加初期创业的老一辈建设者们,长期处于低收入生活状态,应该给予特别关照。前期,由于搞计划经济,实行低工资政策,他们过了二十多年虽然艰难但仍舒心的日子。后期,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经济虽然大发展了,但他们却或早或迟地退出工矿企业,不仅改革开放的成果他们享受不大,而且过去享有的社会主义福利又被改掉了,过着焦心的日子。现在他们的月收入都在几百元上下,如何使这几千万人过上小康生活呢?难道我们可以忘记这一代人吗?
2、在改革开放中下岗的几千万中、青年工人,月收入只有二、三百元,叫他们如何生活?他们能够长期忍受这种艰难吗?工人一旦同生产资料相分离,就断了他们的生路。我们如何在改革中不断生路而给出生路?
3、统筹解决农民入城就业的公民待遇问题。人们呼吁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解决公民待遇问题,即使他们享有同外国企业、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同样也应该或者更应该解决上亿人口的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同城市居民、城市工人同等待遇问题,这主要包括同工同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居住等问题。
4、城市低收入、无收入人群居住条件需要逐步改善。在城市,居住条件改善得最快最好的人群,除了少数高收入人群外,就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人群。要解决城市居民普遍达到小康居住水平,还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和调节。
5、要重视解决城乡大规模拆迁中导致的民生问题。一条街道要扩建,往往要使成百成千的小业主、小老板搬迁或关门;一大片城区的改造,往往使成千上万居民搬家迁户;一座新城区的扩张,一条新铁路、新公路的新建,一个开发区的征地,往往要使成千上万的农民无田可种。这该导致多少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产生和累积啊!
6、必须重视广大农村、大江大河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污染企业从城市迁到了农村,许多污染小企业在城市停办了,又到农村开办了起来;沿海发达地区的污染企业正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大型污染企业正向沿海、沿江、沿湖地区集聚。中华大地上的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正面临严重危害,广大农民正面临严重危害。
7、广大人民防病治病问题突现。这几年,城乡疾病危害日益严重,过去被消灭或控制的疾病,如吸血虫病、性病等,又死灰复燃,一些新的疾病,如艾滋病、乙肝等,正滋生蔓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遭破坏,广大农民仍缺医少药;城市改革了公费医疗制度,社保医疗水平太低,城市中老人正面临重病、大病的危害。
8、义务教育要办成真正的义务教育,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城市幼儿教育收费太高,增加年轻一代的经济负担;小学、中学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屡禁不止,特别是以转学赞助费名义,动辄收费数千元。特别是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的问题更为突出。
9、社会丑恶现象务必重视铲除。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仍然普通存在,一些地区还甚为严重。它们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必须重视解决。解放初期党和政府下决心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丑恶现象,努力几年就真的解决了,大得人心。现在,这类社会丑恶现象已滋生、蔓延多少年了,如果再不下决心解决,是要失人心的。
10、各种事故死人太多,务必力求减少,再减少。每年交通事故死多少人?每年小煤矿要死多少人?每年灾害要死多少人?加起来,可能是个很大数字。小国家经不起这样死法,我们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家也经不起这样死法。
三、上述十大民生问题,涉及治国、强国、富国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解决这些重大民生问题,基本方针就是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这就是:以人为本,统筹协调。
1、要重新认识市场经济的特性和规律。邓小平同志说过:市场和计划,我们都可以用。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大意如此)但是,一旦搞起市场经济,它就是一种经济形态,一种经济运动,它就有其自身的特性和规律。资本主义社会搞市场经济是这样,社会主义社会搞市场经济,其特性和规律同样要表现,要起作用。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价值规律,而它在经济运动中所导致的社会结果,就是生产无政府状况,生产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就是某些产品过剩和某些产品不足反复出现。我们现在遇到的许多地区的重复建设,某些行业的发展过度,以及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扩大,深刻原因都是市场经济自身客观规律在起作用。我们许多同志对发展市场经济存在极大盲目性,受价值规律使然,哪样赚钱就搞哪样,哪一样赚大钱就大搞哪一样,一个地区这样搞还不打紧,大家都这样搞就不得了。只有认识和把握好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使它真正与社会主义结合得好,我们才能真正完善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真正做到五个统筹的全面、协调发展,使广大人民在这种发展中得到日益增多的福利。
2、要加强国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的准确度和着力度,把国民经济的发展适当调低一点。建议把经济发展速度稳定在5%左右,如能坚持10年、20年、30年,也是很伟大的成绩。要研究和调整生产与消费、建设与消费之间的比例,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提高人民生活上来,使消费逐步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推动力。要调整国家筹集资金和国有银行资金的投向,及时而准确地防止或纠正某些行业和某些产品的片面的、盲目的扩张偏向。二亿多吨钢铁、几亿吨水泥、十几亿吨煤炭,这样的发展规模是难以为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千多亿这样的挤压人民的状况,也是难以为继的。空手套白狼式的工程和建设,要坚决的刹住;继续再搞的,要坚决查处。要正确引导日益壮大的私营经济,使其发展适应社会和人民的需要,不要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要生产坑民害民的假冒伪劣产品,不要拖欠国家税款和员工工资。
3、要加强对市场经济微观管理的准确度和着力度。现在的现状是,不仅宏观方面的许多大政方针得不到落实,而且微观方面的许多具体政策、具体规定也得不到落实,因而导致出现国家发展中的许多重大问题,导致出现许多突出的民生问题。一定要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特别是责任感;一定要纠正和减少监管机构、监管队伍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真正地依法监管、有效监管。凡市场上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首先是首长的责任。近来,中央电视台连续报导了一系列地区发生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就应该严格追究相关地区监管部门的失职或违法责任。
4、要把共同致富的大政策落实到一次分配、二次分配的具体过程中去,使最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果。建议制定一条大政策,制定一个具体的指标体系,把广大人民的富裕程度,与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总水平挂起勾来。一国以及一省、一市、一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总水平达到多少,那里的公务员收入就应该达到多少,同样那里的工人最低工资是多少,农民的最低收入是多少,那里的离退休人员收入最低应该是多少,低保人员的收入也应该是多少。这要作为一个整体,一升俱升,一富俱富。要改变片面地大幅度地增加公务员的收入,而不顾及广大无收入、低收入人群利益的现象;也要改变只关照高收入阶层的需要和福利,而不顾及广大工人、农民的需要和福利的现象。
5、要抓紧制定和落实城市化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城乡出现的许多民生问题,都与城市化以及城市现代化政策滞后、法规滞后所致。旧城改造,包括街道拓宽和街区改造,不能只顾或多顾政府利益、开发商利益,而不顾或少顾被拆迁人群的利益;这类拆迁一定要给小店小铺安排新的营业和生产场地,居住居民一定要保证达到小康居住条件;新搞开发区或另辟新城,也不能只顾多顾政府利益、开发商利益,而不顾或少顾农民的利益。在这类拆迁中,一定要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给他们创造过上小康生活的条件。有关城市化以及城市现代化的政策和法规,一定要能体现上述的基本要求,决不允许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绝不允许搞空手套白狼式的建设项目。
6、要制定农民工逐步享受市民待遇的政策和法规。这是一个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别的大战略、大政策。现在已有近亿农民务工,如果他们象城市居民一样,同工同酬、同享社保、子女近地入学、居住条件改善,就可以带动3亿至5亿农村人口过上小康生活,一部分人还可较快过上富裕生活。
7、要在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规划,逐年实施,务求落实。全国和各省、市、地、县,均应对涉及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周密而系统的调查,做到心中有数,既有长期的解决规划,又有当年的解决步骤。对各种民生问题熟视无睹,或者不甚了了,都是官僚主义表现,务必坚决反对。要怀亲民之情,深入到人民中去,亲自做一些调查研究,既增强我们解决问题的责任感、迫切感,又能于调查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政策。
8、要把解决民生问题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和领导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要有年度计划,做到有指标,有措施,有领导人负责,并在执行中定期查进度、查效果、查责任。确有成效者,应予肯定;成绩优秀者,应予重用。对解决民生问题不负责任者,教育后仍不改者,应予以撤职或降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者,应予查处。
9、中央政府以及省、市政府要加强检查工作,力促各项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解决民生问题,不能只讲在口上,也不能只写在纸上,一定要落实在行动中,落实到千家万户,真正使亿万民众过上殷实而舒心的好日子。对上级机关来说,抓落实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抓检查。只有有计划、见人见事的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发现好官,发现真经,促使各项爱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落实。过去,有好多民生问题,都因我们对工作缺少检查,对办事不求落实而累积成的。上级机关的这种害民的毛病,务必改掉才好。
10、要坚决同官僚分子、腐败分子、恶霸分子作斗争,发现一个撤掉一个,查处一个。在党内、政府内确实存在一定数量的官僚分子、腐败分子、恶霸分子。凡是民生问题突出的地方,都与那些地方存在官僚分子、腐败分子、恶霸分子有关,许多情况下,都是他们一手造成的。人民群众对他们恨之入骨,有的敢怒而不敢言,有些频频上访告状,有的甚至采用原始方法加以反抗。对这些地方,一定要派员检查,派员监察,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揭露那些危害民众、欺压民众的官僚分子、腐败分子、恶霸分子,把他们手中的权力夺归于民,夺归于党,打开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新局面。
2012年如何妥善解决民生问题1200字左右
解决民生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国已跨入全面改善民生的新时代,民生呼唤是最突出的时代特征。改善民生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是历史新时期我国各级政府重要的政策指南。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必须在思想、政策、体制各个层面进行更加深刻的理性思考,通过体制改革和创新为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改善民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从政治的高度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政治问题的本质是人心问题。民生决定民心,民生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公正与和谐,深刻影响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民生决定“国运”,能否从制度上保障民生,是国家强盛、繁荣、富强、文明、公正、和谐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民族团结、充满活力、顽强拼搏、不懈努力的强大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执政党来说,在民生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态度,直接反映执政党的执政理念,直接决定执政党政权的性质、直接决定执政党的兴衰和生死存亡。所以,民生问题是立国之本,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的特质和目的。我国先贤们在总结历代王朝兴衰成败时,得出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等发人深省的真理。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领导全国人民谋求解放的革命党,到领导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的执政党,这个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人民的选择。人民之所以选择党的领导,是因为我们党无论是成立之初,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能够以人民的利益为最大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利益需求多样化,利益矛盾复杂化的背景下,能够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的发展目标,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以更加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党的十七大报告正是从政治的高度,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全面阐释了中国共产党人从战略全局高度对民生问题的全新认识和高度重视。
从政治的高度重视民生,我们必须在思想、政策、体制各个层面进行更加深刻的理性思考,确立科学发展的检验标准与判定的尺度,在选择科学的发展路径的同时,正确选择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民生的关系。致力于改善民生的发展观才是科学的发展观,改善民生是判定科学发展的主要标尺,是历史新时期我国各级政府重要的政策指南,民生状况是检验执政成效的实践标准。我们要牢固树立“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绩”的执政理念,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善民生状况,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把改善民生看成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 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从体系、制度和机制的层面保障和改善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持了很高的经济增长率,但同时却出现了经济增长的悖论,即民生问题越来越突出。这本身也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成为政府改革的契机,促使政府执政目标和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报告不仅体现了从政治的高度重视民生,更为重要的是从政治的高度向全党提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突出强调了要从体系、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上来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一,形成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制度框架。在社会建设总体思路上,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建设的目标上,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具体任务上,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六大建设任务。形成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总体制度框架,这是党的十七大重大的制度创新。
第二,明确了从制度上维护和解决民生的根本方式、根本途径和目的,就是强化和扩大社会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公益功能和覆盖面,最大限度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就是要从制度体系上维护和改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党的十七大报告,首先把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联系最密切,也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强调要以扩大社会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覆盖面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导向和政策落实、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和新制度建立等体系和制度建设,形成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益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
第三,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社会公益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解决民生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社会公正。制度不公是社会不公最深层的根源。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建设的突出特点,就是着力从社会制度、社会规则上,解决和保障全体公民共同享受教育的基础公正、就业和分配的机会公正、社会基本保障的底线公正、生存安全和人权保障的基本公正。突出强调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从社会制度建设的层面,根本废除城乡二元治理和行政区域分化的社会治理结构,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所在和关键性突破。
第四,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从社会管理新格局、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社会管理运行机制创新三个层面,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阐发,这表明我们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社会管理的运行轨道。
三、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解决民生问题必须构建完善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民生问题首先与一个国家的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政策设计有关,造成目前民生问题的凸显还与我们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制度短缺有关。回顾我国过去30年的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这三者之间是一个失衡的状态:经济发展最快,社会发展相对缓慢,政治发展明显滞后。这种发展结构本身的不合理或失衡,最终都以民生问题的形式凸显出来。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就要关注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并注意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要通过体制改革与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民生问题的制度安排。
第一,必须把“民生至上”作为全党的思想共识和社会建设的核心理念,真正把民生纳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制度框架和管理轨道。制度和机制本质上是价值观和政治理念的固化和载体化。正是从政治的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民生问题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把追求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作为党的长期奋斗目标。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明确的确立起“民生至上”的新理念。在当前牢固的树立“民生至上”的新理念,在可操作层面上,必须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设计规则、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的基本出发点、基本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以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作为主导的社会评价标准,使“民生至上”的价值观和政治理念真正转化为具体的制度、体制、规则和机制。
第二,要真正解决民众的利益诉求和表达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话语权”。马克思说过,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任何社会不可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意见一致,要容许有不同意见的存在。要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敢于让老百姓说话, 要创造宽松的民意表达环境,给人们充分表达的权利。通过建立健全公民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渠道,规范公民利益表达行为,增强公民利益表达实效。通过建立群众意见反馈制度、落实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重视解决好最困难、最落后地区群众的利益,并把这作为衡量干部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科学有效工作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民生问题的落实。让人民生活的更加踏实,是党和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党委和政府职责、职能范围,成为执政党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作为保障。如健全“从民所愿”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办事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监督机制;规范督导、监察和考核机制;细化目标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评价机制;构建责任追究、处罚机制等。
第四,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要加大公共服务投入,逐步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要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将财政支出转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突出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加大公共产品的供给,并且努力做到经济性公共服务与社会性公共服务相协调。 要坚持以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主导,确保社会的底线公正;同时要积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共建共享,对非公益性民生问题,要采取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多元化投入、运用市场运作方式、达到互惠互利、共建共享。
第五,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完备的社会管理体制至少应该包括:一个完善的能够凝聚各方社会力量的管理主体结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合理格局”;一套完整的能够规制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制度体系;一批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整合社会关系、协同社会行动的运作机制;一系列从信息收集传递、社会反应调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到系统的修复和演进的社会设置,这是形成和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基础性建设。 在目前我国社会自治能力较弱、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功能,使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真正维护和确保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权。
提问2011:中国百姓关注的十大民生问题的内容简介
与CCTV-2最新系列报道《提问2011--中国百姓关注的十大民生问题》同名、同步推出的《提问2011》将会帮您找到答案。本书征集到中国百姓网友最关心的十大民生问题,邀请到国务院多个经济主管部门和十多位部长、数十位国内外经济学家,对百姓、网友高关注度问题,做出了最直接、最坦率的回答。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读本中,这本书算得上是最全面、最客观、最深入、最生动、最及时的一本书!
提问2011:中国百姓关注的十大民生问题的目录
序言以提问的名义:跨越2010给力2011开篇 “提问”汇聚时代的声音第一章:2011,通胀能控制住吗?第二章:2011,收入分配差距能缩小吗?第三章:2011,我能放心消费吗?第四章:2011,我能住有所居吗?第五章:2011,中国股市还有多少机会?第六章:2011,我的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吗?第七章:2011,就业会更容易些吗?第八章:2011,看病还会那么贵吗?第九章:2011,社会保障网能更大更方便吗?第十章:2011,交通会更便捷吗?附录:提问2011——我所关注的“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民生问题后记 让我们一起感受提问的力量
2012中国民生发展报告的目录
序摘要前言概述中国民生发展:历程、经验、成就与国际贡献变革世界中的三大“民生陷阱”跨越“民生陷阱”的对策和行动第1章 民生发展:概念与测度民生发展:基本生活需求、尊严与人类关怀民生发展的性质多维度测量民生发展第2章 中国民生发展:渐进式历程阶段Ⅰ:“重工业优先”战略下保障基本生存阶段Ⅱ:市场化改革增进人民福祉阶段Ⅲ:迈向公平与可持续的和谐社会渐进式发展:转型国家的必然第3章 中国民生发展:成就与国际贡献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增长是对世界民生发展的贡献成为世界粮食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国人口政策为世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供了经验中国人类发展指数进步最快,为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提供了经验积极推动全球环境可持续发展减缓了全球贫困世界和平发展的坚定力量第4章 变革世界中的三大“民生陷阱”“民生缺失陷阱”发酵“阿拉伯之春”欧洲债务危机凸显“高福利陷阱”“占领华尔街”运动折射“贫富分化陷阱”第5章 跨越“民生陷阱”的对策和行动民生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避免“民生缺失陷阱”渐进式改善民生,防止“高福利陷阱”建设“橄榄型”社会,避免“贫富分化陷阱”制定民生保障法,提升民生保障法治水平与民生工作效率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世界民生发展2012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报告一、“2012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总体情况二、“2012中国民生发展指数”区域比较三、个案分析四、2012年中国民生质量指数五、2012中国民生—公共服务指数六、2012年中国民生——社会管理指数七、各省(区、市)民生发展指数分项指数、排名及分析数据处理与测算方法指标定义与数据来源注释后记
2012年元旦至今,中国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要全,最好带日期。关于民生的。
学术方面,北大的大校长成为网民的笑长.近来又暴出性丑闻.还有什么中华复兴已经完成62%之类脑残级+无脸级的多个专家的表演.
政治方面:广东"3打两建"陕西计生门,周克华事件、已经正常化的群体事件...
涉外:黄岩岛,钓鱼岛,中国渔民都是热门词
经济:快速下滑,一帮庸医束手无策,楼价降不下,股市起不来,滞涨实质已经发生。
太多,说不来了
2012年有哪些社会热点问题啊
评论:拆迁困局正解何在不能仅靠一部行政法规
12月30日,2010年倒数第二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束了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在中国立法史上,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时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实属罕见。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显示,半个月间有10429人次对这部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第二稿)提出了意见,关注度之高可见一斑。
从2010年1月该条例首次公开征求意见至今,恶性拆迁并未有所改观,个别地方甚至呈现出与新条例出台赛跑之势:连云港强拆、宜黄强拆、北海强拆……一件件案例通过媒体的传播,挑动着人们的神经。
当下,社会各界关心新条例何时才能颁布生效,新的修改能在多大程度上破解拆迁难题;公众则更加关注,为彻底根治恶性拆迁,除了出台新法规,在制度层面还需要哪些努力。
司法强拆隐忧:法院成为“拆迁公司”?
用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被普遍认为是征收补偿条例第二稿的一个亮点。第二稿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根据现行拆迁条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在裁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或者申请法院强拆。实践中,行政强拆虽然不多,但引发严重后果的恶性事件大都与此有关。这正是现行拆迁规则广受诟病之处——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不让利益直接相关方成为强拆的一方,本身就是一个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对第二稿的上述改动表示赞同。他说:“由一个本来是置身事外的机构来具体实施强制搬迁,对缓解紧张关系会有积极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进一步强调,强拆权转移给法院以后,要注意防止“政府一申请、法院就强拆”。
他的担心并非没有理由。2004年前后,一些地方利用拆迁条例和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之处,在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导致一些房屋在判决之前就被拆毁,引发被拆迁人不满。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而应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才堵住了“未判先拆”的通路。
那么,新的制度安排会不会把法院变成“拆迁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在他看来,第二稿的相关规定等于“把法院和法官推到拆迁第一线,我们压力很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张千帆等学者在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最新修改意见中提出,新条例应建立司法强拆的“裁执分离”制度,明确由法院作出裁定以后,由政府组织实施具体的强拆,从而保证法院不至于成为“拆迁公司”。如果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还可以继续提出申诉。
征收补偿程序:公众参与“走过场”?
在拆迁中,征收范围的确定即公共利益的界定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
征收补偿条例第二稿提出,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认为,如此规定实际上把商业开发融入其中,使得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界限完全消失。他建议增加排除性条款,即凡是商业开发都不属于公共利益。
由于公共利益难以准确界定,设计一套完善的征收补偿程序来保障充分讨论进而达成共识就显得非常关键。征收补偿条例第一稿曾规定,危旧房改造需经90%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方案需征得2/3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2/3以上方可生效。这些被认为在征收过程中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的条款,在第二稿中已经删去。
此外,第一稿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但在第二稿中,有关听证会、论证会的内容已去掉。
取而代之的是,第二稿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我国法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都须经当地人大审议通过,这意味着人大对征收的监督得到强化。
“人大代表对于旧城改造不一定有直接利益,不一定能很好地反映被征收人的意愿。”姜明安明确指出。
也有学者认为,第二稿没有对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作出规定,可能导致现实中无论征收决定的影响如何,一概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单一的公开征求意见不利于被征收人有效表达自身诉求,也难以真正体现决策民主原则,容易使公众参与沦为“走过场”。
“如果没有公众参与,怎么能反映征收目的是否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沈岿重申,危旧房改造应满足90%以上住户同意或者2/3以上住户同意的条款应该恢复,因为旧房改造不仅涉及单个的被征收人,而且涉及整个地方,应当让住户普遍参与进来。
根治拆迁难题:一部行政法规够不够?
拆迁的话题并不一定那么沉重,也并非没有正面样本。2010年初,全长84公里的湖南大浏高速公路仅用26天就完成了征地拆迁,涉及拆迁的709户居民没有一起强拆,也没有一例上访。项目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经验就是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并让每位村民参与其中。
有学者指出,化解拆迁难题,不能仅依靠征收补偿条例这样一部行政法规。比如,拆迁的依据是城乡规划,虽然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了规划编制由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但迄今没有细化的配套制度。而且,专家和公众意见是否采纳,只需向政府报送,而不需向社会公开。
“如果位于上游的城乡规划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吸收民意而形成,那么到了下游的征收、补偿、拆迁环节,成本和阻力就将大大减少。”沈岿说。
就在公众热议征收补偿条例第二稿的时候,2010年12月21日,中信集团以63亿元总价中标北京CBD核心区Z15号地块,成为北京新的总价“地王”。据统计,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有可能突破2万亿元大关。在不少地方,卖地已经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恶性拆迁的诱因。
沈岿认为,为避免恶性拆迁重演,需要进行更加系统的改革。除了增加规划制度透明度,还应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一方面,应尽快终结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