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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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

法律分析:1、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2、 一般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案情事实;处理(请求)理由;处理(请求)意见;尾部: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法律依据:《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第一条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案情事实,处理(请求)理由,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你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是怎样得吗?有哪些模板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一   一、文书字体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字体:局名称用字,一般应当用2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文书名称用字,一般用初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应当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中,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页边距:左2.8、右2.7、上2.7、下2.7;行距:固定值、28磅(+2)   2、其它文书字体:文书名称(标题)一般用2号加粗宋体字,字间空一格,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右;页边距、行距同上。   3、其他表格式的文书,尽量参照上面规定。   4、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一般插入页码,放底端居中。   二、标点符号用法   1、被处罚人称谓与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示例:被处罚人张三。   2、被处罚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并可视内容多少另起行续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当写全称。   示例:被处罚人张三,男,1960年2月1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身份证号码),无职业,家住湖南省XX市XX区XX18栋103室(当事人个人信息)。1990年12月15日因犯盗   窃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2年7月2日刑满释放。   3、引用法律、司法解释名称,应当用书名号标示,并将制定的机关名称与法律、司法解释的名称一同放入书名号内。书名号的形式为双书名号“《》”和单书名号“”,书名号里边   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三、数字的用法   1、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数字:   (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2) 裁判结果的序号;   2、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1) 案号,如(2008)善行执字?2?第52号;   (2) 地址、门牌号码,如芙蓉中路121号303室   (3) 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如2001年5月12日、下午3时50分;   (4)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37岁、50元、500克、3千米、 10个月、68、—127、93%、1/5、4:2;   3、使用阿拉伯数字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每两个阿拉伯数字占一个汉字的位置;   (2)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断开移行,如:100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   (4)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简写成“99年”;   (5) 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元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3.45亿元。   四、计量单位的用法   1、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   2、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   3、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   4、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升”。   5、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有关计量单位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印制的标准   印刷:用国际标准A4打印纸,使用印制的文书除外。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各类笔录除外),双面印制。   年八月二十日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二   1.0 总则   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   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   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2.1.3 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订书机装订,一律不盖骑缝章。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2.2 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   2.2.1 拟文稿的制作   2.2.1.1 眉头部分。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省××市××区人民法院拟文稿”字样,宋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以楷体GB_2312三号字体标注“签发人”、“核稿人”、“主办部门”、“拟稿人”、“打印校对人”、“印制人”、“印制份数”、“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案号)”等内容。表格行高以适合签名为宜。各相关人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2.2.1.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4个汉字。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2.2.1.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3、22、25、20,WORD格式下为2.3cm、2.2cm、2.5cm、2cm;行间距:WPS格式下在2.2-2.7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2-27之间。   2.2.1.4 用纸。拟文稿一律用70克复印纸单面印刷,不得双面印刷。   2.2.2 审理报告的制作   2.2.2.1 名称部分。名称应当标明当事人及案由,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还应当在当事人及案由之上标明法院名称,即“××省××市××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及案由用宋体三号字体,“审理报告”在当事人及案由下一行,用黑体二号字体,均居中排列。   2.2.2.2 案号、正文及署名部分。“审理报告”下一行为案号。案号、正文及署名均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小四号或五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以谁的名义拟制的审理报告署谁的姓名或名称,即:以承办人名义向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及结案报告(审结报告)署承办人姓名;以审判组织(合议庭或审判员)名义向审判委员会拟制的审理报告署审判组织成员姓名;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拟制的审理报告不加印本院名称,仅盖本院印章。署名下方为日期。书记员不署名。   2.2.2.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1、19、23、17,WORD格式下为2.1cm、1.9cm、2.3cm、1.7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在1.8-2.5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18-25之间。   2.2.2.4 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的字体、页面按照裁判文书正本的要求设置,拟文稿及其他审理报告的未尽事宜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格式要求。   2.2.3 其他法律文书正本如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标准印制。 3.0 数字的用法   3.1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   3.1.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3.1.2 裁判主文的序号;   3.1.3 刑事裁判文书判处的刑罚(含主刑和附加刑);   3.1.4 裁判文书尾部的日期;   3.1.5 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星期二、一分为   二、一笔帐、三个单位等;   3.1.6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   3.1.7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3.1.8 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一百几十次。   3.2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3.2.1 案号,如(2007)安民一初字第1 号,序号不用空位,如“001”;   3.2.2 地址、门牌号码,如中华路15 号;   3.2.3 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07 年8 月1 日、下午3 时20 分;   3.2.4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48、-125、63%、1/4、3︰2、500 克、6 千米、30 元、11 个月、27 岁;   3.2.5 引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字的。   3.3 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注意的问题。   3.3.1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及其他数值不能断开移行,如:100 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63%不能一行末写63,又在下一行开头写%;   3.3.2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 年”不能简写成“99 年”;   3.3.3 五位以上数字,尾数有多个“0”的,可以“万”、 “亿”为单位缩写,如50 000 可写成5 万,345 000 000 可写成34 500 万或3.45 亿;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为单位,如:1990 年人口普查数为11 亿3 368 万2 501 人。   3.3.4 阿拉伯数字一律使用半角,如2006(半角),不用2006(全角)。   3.3.5 4 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4321,写为4 321。   3.4 判决主文中有关金钱数额、履行期限等数字,仍然使用阿拉伯数字。除涉外案件或本案中同时有其他外国货币的表述时,一般不特别注明“人民币”字样。   3.5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数字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4.0 标点符号的用法   4.1 诉讼参加人称谓与诉讼参加人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如“原告刘某,”。 文书格式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句号隔开。如“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蒋某,男,汉族,1972 年1 月9 日生,××省××县人,初中文化,××县××单位职工,住××市××区×路×号×室。1994 年1 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7 年3 月23 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 月2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4.3 “判决如下”、“裁定如下”等提示裁判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裁判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   4.4 “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检察院指控”、“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等词语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   4.5 引用法律全称的,要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提供的如协议等书证不加书名号。   4.6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标点符号的用法,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的规定执行。   5.0 附则   5.1 文书正本付印前必须经校对人员核对无误。签发人、校对人未签名的文书,文书正本一律不得正式付印、用印。   5.2 法律文书正本印制份数按照附卷、办公室留存各一份及送达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所需份数确定,因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文书正本的,一律使用复印件。   5.3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三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一、法律文书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本文所称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类别   (1)依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前提。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格式化的特点十分明显和突出,它的程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文书往往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因此,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是为解决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必须讲究实效,换句话也就是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作。   四、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真实反映。   (4)考核法律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写作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六、叙述事实语言应用的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一部分是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另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上请求义务的文书,因而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歧义。   2、文字精练、言简意通   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送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炼简洁,不能事无巨细,但是必须说明和强调的内容及事实经过以及法律依据,又不能过于简略或粗疏,应当据实书写。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语句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当、爱憎分明   因为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是处理违法及侵权之事,因而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有一些必须引起重视:①忌方言土语;②忌用不文明语句;③忌矛盾升级的言语   第二章 常用(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   第一节 有关借条的写作规范   一、借条范文   二、借条八项注意:   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   2、借款金额要清楚,如有大小写要核对一致无误;   3、写明货币币种;   4、还款日期可不写,但写与不写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一样;   5、利率要注明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且不能高于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落款签名真实、日期写完整;即××××年×月×日;   7、借款关系最好写借条而不是写欠条;   8、最好用碳素笔书写。   三、借条的八大陷阱   1、写借条故意写错名字   2、非当面写借条   3、批注产生歧义,   4、以“收”代“借”   5、借条不写利息(利率)   6、财物不分   7、自书借条   8、两用借条   第二节 欠条书写规范   一、欠条范文   二、欠条注意事项与借条相同,但要写明欠款的缘由。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借用)关系,而欠条则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借用)法律关系,比较单一;而欠条反映的既可以是借款也可以使因经济往来结算的法律关系,内容较广,需其它证据佐证其事实本象。   (3)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

法律文书格式 ?

法律分析:
1、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2、 一般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案情事实;处理(请求)理由;处理(请求)意见;尾部: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

法律依据: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第一条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法律文书写作规范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格式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2)事实与理由: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3.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首先列明检察院的名称,注明案号,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刑事案件被告人等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判决书格式

法律分析: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

刑事判决书的格式

法律主观:在由法院进行的案件,最终都会进行判决,但是在判决前都会下达判决书,此时需要做一份书面的判决书,在刑事诉讼当中,就叫做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一、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2、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3、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4、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刑事判决书格式(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号码。(2)公诉人身份。写明公诉人的姓名和职务。(3)被告人身份及基本情况。包括写清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何时因何问题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4)辩护人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需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如果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写明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5)案由。起诉情况及审理方式。写明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还是自诉人提起自诉的;被告人姓名及被指控的罪名;审理方式上是组成合议庭还是独任审判,公开审判还是依法不公开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出庭情况。(6)事实。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法庭调查中依法所确认。主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手段、经过、后果等。(7)证据和理由。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据必须确凿、充分、有力。写理由时,必须有说服力,根据刑法何条何款作出判决。(8)判决正文。主要写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是否需要判处刑罚,判处什么刑罚,及脏款、脏物的处理,刑期的起止日期。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判决正文,定罪量刑部分按主犯从犯依次列出。(9)交代上诉权和上诉办法。要写明上诉期限,上诉状数量、上诉法院、上诉方式。(10)结尾。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决定的日期及法院院章;书记员签名,加盖“本件经核对与原本无异”印戳。综合上述我们知道了刑事判决书格式,我们只需要了解就可以了,毕竟这不是由当事人作出的法律文书。而在收到刑事判决书后被告人表示不服的话,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提起上诉,然后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欠款起诉书范文

法律分析: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欠款起诉书怎么写范本

法律分析:起诉欠款起诉书写法:1、原告的身份信息。2、被告的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件依据

您好亲[爱你],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法》: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打击犯罪等职责。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需要制定和使用一定数量的法律文书,例如立案决定书、传唤证、询问笔录等,这些文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摘要】
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件依据【提问】
您好亲[爱你],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法》: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打击犯罪等职责。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需要制定和使用一定数量的法律文书,例如立案决定书、传唤证、询问笔录等,这些文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回答】
您好亲[爱你],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中需要制定和使用的法律文书,例如侦查笔录、卷宗目录、起诉书等。这些文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回答】
您好亲[爱你],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程序中需要制定和使用的法律文书,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等。这些文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回答】
您好亲[爱你],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在管理和使用法律文书时需要遵循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鉴定、文书编号、归档存储等方面的规定。【回答】
您好亲[爱你],公安法律文书管理的法律文件依据主要是公安机关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制定和使用法律文书时应当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回答】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分析:具有法律的约束性,制作的规范性和适用对象的特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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