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中心电话
杭州公积金中心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杭州公积金电话
杭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571-12329 各区、县(市)分中心公积金咨询电话: 余杭分中心:(0571)12329-1; 萧山分中心:(0571)12329-1; 富阳分中心:归集提取业务(0571)12329-1、63155892;信贷业务(0571)12329-1、63342567; 临安分中心:(0571)12329-2-1; 建德分中心:(0571)12329-2-3; 桐庐分中心:归集提取业务64217199;信贷业务58502850; 淳安分中心:(0571)12329-2-4工作机构名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处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咨询电话:87391316(注:此电话仅用于信息公开,业务咨询请拨打12329-1)传真:0571-87790710邮箱:gjj@hz.gov.cn(仅作为咨询使用)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msc.ysqgk.hangzhou.gov.cn/xxgk/PageTwoSsoLogin.do?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
杭州公积金调整时间以及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1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0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杭州公积金调整基数时间
杭州公积金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1)杭州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1.5%,个人2%+4元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0.8%,三类行业1.2%。五县(市)企业一类行业0.7%,二类行业1.0%,三类行业1.4%,职工个人不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在确定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计算公式:(2)杭州公积金缴费标准公积金缴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计算公式: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