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界限

时间:2024-08-09 22:08:36编辑:阿星

自由的边界是他人的自由是什么意思

社会人通过妥协产生的规则和秩序。自由的边界,就是社会人通过妥协产生的规则和秩序在人无限交错的自由中划出一条个体的人最基本的不容侵犯的同时也是他自身所不能逾越的自由底限。注意,这条线不是恒定不变的。显然,自由的边界,也就是私权利积极自由(positiveliberty)强调的是一个人控制自我的能力,什么叫人能控制自我呢?有两个理解,第一,通常来讲,人性中既有高尚的部分又有堕落的部分,如果我们不能够控制这种堕落,那么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是不自由的,还有一种意义上就是,所谓的这种控制,其实是能不能控制自己的生活,这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自由最重要的条件。“积极自由”看似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自由,但其实却容易被歪曲和滥用,甚至走向自由的反面。假设从积极自由这个角度来说,那么国家是否能够要求人们过一种他们所认为的更好的生活,从而来帮助人们控制自己呢?这有可能会带来自由,也可能导致自由的丧失。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判断标准的确立是模糊的,而这有可能带来一种支配


自由的边界

自由的边界


文:Recycler

38/124,8466字

欢迎新朋友,给老朋友请安。

闭关学习中,文章以藏货为主。

最近在想“自由”的问题,我给自由的定义就是非强制,只要是人主动追求的,不是被人强加给予的,就是自由选择。

自由选择受外部干扰

被人蛊惑的自由是自由吗?一个人到超市去买水果,本想买点苹果,结果在导购员的引导下,买了橘子。本来我们是有主意的,是去买苹果。导购员说的天花乱坠,内心就开始挣扎了,越听越觉得橘子好吃,因此郑重的做出自己的选择。我觉得这是自由。因为,在买水果之前,我们预计是苹果好吃。没有考虑到新上市的橘子。但在超市,被导购员说服。自己选择的答案也随之改变。是因为自由选择即包括一如既往的选择,也包括临时性的选择。都是个人的自由。

导购员是我们生活的一方面,类似的还有集市的菜饭,政府的政客,新闻播报员。他们把自己的价值观灌输给别人。本来想买点又长又绿的芹菜,却认可了菜贩的又小又短无公害才是好芹菜的理论。本来想在家门口修一条柏油马路,却被告知倡导自然生活,以前的石板路就很好。本以为转基因的玉米不能吃,却在电视报道中反复强调,转基因玉米无害。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毕竟在选择上面,我们不如专业人士、不如有大局观的人士、不如有长远目光的人士,更不如电视上看到的任何一则广告,他们更专业。因此我们选择相信他们的解释,从而做出自己自由的选择。但凡有种声音,有种文字,有种符号在身边盘旋,就会成为影响自由选择的因素。并不是我们智商低,并不是我们经不起劝,并不是我们没主见。有主见的目的是什么?自由选择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价值。这更多的价值哪里来?不正是我们的智慧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而做出的选择。每多一个外在因素,我们就重新计算得与失。只有在达成交易、达成某种契约的那一刻,才停止对外在因素的顾虑。

自由选择受不同价值观干扰

有些人会埋怨,被导购员推销的橘子不好吃。这是很正常的事,导购员把自己观点灌输给顾客,导购员认为酸橘子好吃,顾客不见得爱吃。虽然是一次失败的自由选择,但是至少,学到几点,一是坚持自己的选择,就买苹果。二是仔细询问对方认为好的判断标准。三是对方若是故意撒谎失去诚信,就没有下次交易。这都是在自由选择道路上所面对的问题,是我们应该积累的经验。

外在因素的影响从未停止,即使完成了自由选择。外在因素还会源源不断涌入已确定的选择,这就影响自由选择后的心情,喜或悲,根据此时心情,作为以后选择时的判断依据。买到好吃的橘子,我们很开心;买到不好吃的橘子,我们就难过。好吃不好吃的观点更多的是人的主观印象。有人觉得甜好吃,有的觉得酸好吃。如果导购员只总结自己的感受,这就会影响客户的选择。“苹果不好吃,橘子好吃”于是顾客就采纳了他的意见。事后才发现那只是导购员的主观认为。这还是善的一面。导购员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一类水果推销给顾客,也是出于善心。善心是一方面,但是更多的是商家为了盈利。假如说苹果可以净赚一元,橘子可以净赚两元。导购员会不予余力的推荐橘子。因为橘子的利益最大。如果以利益为前提,导购员会忽略水果的口感等问题,甚至夸大其词。如果事实上,苹果带来的幸福感是一百分,橘子是八十分。导购员一套说辞,橘子就成了一百二十分,远大于实际效果。人们会自觉的选择幸福感更高的水果。很多时候,不同水果带来的幸福感相差无几,更多的是语言带来的心理暗示作用。

无论是善意的引导还是恶意的引导,至少在当下,自由交易的当下双方是得利的。事后的喜怒哀乐,那就是产品本质问题。喜怒哀乐就是我们的生活经验,我们更倾向于将生活趋向于喜和乐,我们会归结为导购员善意的引导,归结为自己的智慧。至于怒和哀,我们会找到影响自己决策的某些因素。是导购员恶意夸大了效果,还是彼此的价值观不同,还是自己智商着急。趋利避害才是人生存的本质。

恶性的引导引发恶性循环

自由选择是在一个公平的环境进行的,注重个体的生存,符合人性中不被拘束的因素。自由选择下的善与恶是道德问题,善与恶是下次选择的依据。如果一个超市以次充好。超市是得利的,但是顾客却是失利的,没有得到想要的价值。于是就拒绝与超市再次交易。因此超市也就难以维持下去。我们每一次的选择结果都是下一次选择的主要依据。超市吃到自己种下的恶果,要生存下去,只能用好货。但是人们心里已经防备。只能通过降价而吸引顾客,重新建立信任体系。信任的建立的所消耗的精力远大于当初以次充好获得的利益。一如既往的用善念去引导顾客才是超市生存的根本。判断价值观的不同,确实需要后天学习认知而判断。首先保证没坏心,再去了解消费者的价值观。这才是超市发展的基础。

强制是自由的对立面

引导的目的是善是恶,那是道德问题,不是自由选择的重点。重点是“引导”这个词,导购员可以说任何好话,也可以说任何坏话,他的目的只是在达成自由选择的瞬间,彼此是得利的。如果将“引导”换成“强制”,强制意味着不是自由选择。有顾客认为苹果不好吃,其实际价值应该是四元钱,导购员认为苹果的价值五元钱,双方认可的价值不相等,也就无法达成自由交易。但是“强制”的出现,相当于让顾客多付出一元钱,使得等式两侧平衡。顾客被迫付出一元钱,本来顾客可以自由选择不付这一元钱。但是强制让其不得不付出。为什么会不得不付出?这原因很复杂,也许是因为商品的单一性,明明可以多种多样的水果,可是超市只卖苹果,顾客没得选择,因此觉得不自由。这还属于自由的范畴,虽然单一但是没有强制性。我想买一斤苹果,超市却说至少五斤起卖,不买就是了,不买也是自由。什么样才算是不自由?“苹果太贵了,不要了。”“不要不行,不要别想从这出去。”我那乖乖,这不是黑店,花钱不是买苹果,买的是自己的自由。我们多付的钱就是买自己的自由。选择可以是苹果也可以是橘子,选择可以是达成交易也可以是没达成交易,强制就是将苹果或橘子与生命或自由捆绑一起销售。买了我们的苹果,你就有生命,就有自由。不买我们的苹果,你就失去自由,失去生命。在面对自由与生死面前。人们会被迫妥协,选择唯一的答案。明明可以有很多答案,偏偏只给一个答案,人失去了选择的自由权利。那些故意只卖单一商品的超市,打着自由的幌子干着独裁专政的生意,虽没有强制性,但是也没有选择性。强制性更多时候,连放弃和牺牲的权利都没有。

不自由虽然是心里感受,是行动受限。但是与实际获得价值没有任何关系,成本价十元的苹果,强制五元卖给顾客,也许顾客喜欢吃。但不是顾客自由选择的,即使占了莫大的便宜,也是不自由。很多人认为不自由,是自己吃亏了,但有的时候,自己沾光,也是不自由。自由不自由与获得利益多少没关系,而是看双方是否为平等关系,还是一个主动去强制,一个被动去接受。以上,是关于自由和不自由一点看法。老生常谈,是为了理清思路,自由的相关问题还在思考。

自由的选择

自由的选择在于无拘束,在超市,想买什么买什么,没人强制你留下,没人敢强卖。我们很开心的享受购物生活。生活中也是这样,自由选择自己想做的事。琴棋书画,甚至,吃喝嫖赌,都是自己的自由选择。但实际上,我们一点不自由。

为什么不自由,自由并不是无边无际的世界,而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是我们的法律。不能自由的毒和赌,因为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既然自由自在要法律作甚?人们自由自在的最终结果是个体的自由生存,但是有些自由却是对自己有伤害的。这种伤害是人们在做选择时无法预知的或无法控制的。我们自由选择,是自己的智慧根据周围各种干扰而做出的选择。因为有得有失,整体偏得利,所以达成一致认可,从而做出选择。有些东西却是我们自己智慧是无法理解的,例如赌博和毒品。从短时间来看,对个人是得利的,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从长远来看,却是失利的,那时再想放弃选择,已经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只能在堕落的路上越走越黑。法律是无数经历过苦痛的人总结的经验,明确告诉你毒品和赌博在将来会结出恶的果实。因此我们在自由选择的时候,应该把法律做为一项善意的干扰因素,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法律不但是对个人有好处,也是对人类群体有好处,我们不能自由打人,不能因为自己喜欢打人,就可以自由的打人。我们在自由选择时候应该考虑群体因素,伤害别人,也就意味别人也可以伤害自己。自由选择,应该在法律的管控下,让人们在选择的时候考虑到个人智慧的局限性,考虑到人身安全。只有此,才能创建一个自由的空间,自由的本质是做自己,但不伤害别人。心底有种淡淡的声音希望法律放宽个人伤害自己的行为,例如赌博或者吸毒。这是个人造孽个人担,愿意接受毒赌的恶果,这都属于自由的范畴。但是人类有个优点,是模仿能力。这种不自爱的行为,很快成为自由模仿的对象,人数的递增就成为群体事件。法律严谨伤害自我的行为,也是有社会意义的。

自由的边界是法律,我们可以认可。自由的边界包含不伤害别人,我们可以理解,这是相互的。但是自由边界也包含不伤害自己,我们就很难理解了。理由上面说了,还是需要理解行为模仿传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法律为什么要限制。如果无法理解行为的传播的能力,心里就会认可法律是一种强制限制自由的手段。难道我一个人连自残自杀的权利都没有?这是很多人的疑虑。自残自杀不犯法,但是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就引出我们自由的另一个边界,道德。因为担心自己的行为教坏了其他人,我们要自律。这是比法律更加宽泛的标准。但凡担心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其他人,就会约束自己行为。我们不能随便自残,因为会被模仿;我们不能随便吐痰,因为会被模仿。自己的小小恶习或者不算坏的习惯,经过多数人的模仿放大,就成了社会道德问题。社会有问题,直接作用于国家,从而作用于个人。自己自由选择的行为如果不以道德为界限,最终的恶果会反馈到个人。道德的范围太宽,对个人的要求太严苛。尤其是破坏道德行为,个人坚决要抵制,这就是个人自由选择的另一个界限。

道德其实可以用孔子的仁爱理念来理解,下面举几个例子,抛去法律的规范,纯粹从仁义道德上解说。如果一个工厂排放污染气体,百姓感觉不自由,因为被迫吸到污染空气。抛去法律责任,如果工厂说我有自由排放废气。确实是有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伤害了很多人的健康,破坏了道德规则。一个肉贩,有自由注水的权利,虽然不至于伤害健康,但是损坏了百姓利益,这种注水的自由,应该自我限制一下。一群广场舞大妈,有权在公共场所跳舞,这是她们的自由,但是她们的音乐声影响了周围的居民的休息,这种跳舞的自由要限制一下。常看到美帝示威游行,高喊口号,反对什么支持什么。住在附近的住户,也可以游行,反对其破坏生活环境。你们可以游行,可以高举招牌,但是不要把声音传到我家。居民的自由权利更大,因为他们的家无法移动,被迫接受一种声音。示威游行的声音破坏了居民的自由。最好的方式,举牌、沉默。在做某一件事之前,先想想,这事会不会伤害谁?这事谁的自由更重要?自身的自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就是一种冲突,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我想到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人爱吃狗肉,有人爱狗如命。爱吃狗肉的朋友与爱狗人士一见面就互相掐架。都认为对方破坏了自己的自由选择。如果咬文嚼字,非要分出个子丑寅卯。我认为吃狗肉才是自由,爱狗人士是干涉别人的自由。先极端点想,两伙人各自在家关起门来,爱干什么干什么,想吃狗肉吃狗肉,想和狗玩就和狗玩,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碰到一起就水火不容了呢?爱吃狗肉的朋友,只是在饭店等着吃肉,一帮爱狗人士组织,不让他们吃。这不是剥夺了他们吃饭的自由。但是爱吃狗肉的朋友,并没有阻止爱狗人士去喜欢狗的自由。狗肉的来源不清楚,就算是从爱狗人士那里偷来的狗,也没消灭爱狗人士的爱狗自由。爱狗人士已经侵犯了爱吃狗肉朋友的自由。从法理和道德角度来说,也没有触犯哪条标准。吃个饭而已,吃猪肉、羊肉、牛肉、狗肉,都是肉、为什么没有见过猪羊牛的喜欢者阻止呢?吃什么是自由,反对是自由,说出自己的心声也是自由,阻止破坏就是强制不自由。动物保护人士,有爱狗的自由,有爱猫的自由,有爱家狗的自由,有爱野狗的自由,更有爱即将被屠宰那只狗的自由。你只是爱,你没有权利救助不属于自己的动物,更没有权利拦截运狗的车。因为爱狗人士逾越了产权的自由边界。爱狗人士所拥有的权利仅限于自己的狗,只能救下自己那只被偷的狗。那只是被偷的?长得像还是DNA检测?没有依据的推论,就是侵犯别人的自由。

爱狗和吃狗因为拥有权的不同,而造成自由的定义不同。之所以闹的沸沸扬扬,是因为爱狗人士逾越了权利的边界,非要和吃狗人士争权利。我有一所房子,我想拆了,重新建楼。有些人就不乐意,把我赶出建筑,说要保护房屋。我很纳闷,自己的房子别人也有这权利决定。这不是一个道理吗?如果说,我把你软禁起来,不让你参与反对拆屋,这才是限制你的自由。说句难听点的话,操了不该操的心。爱狗人士和广场舞大妈一样,虽然有权做任何事,但是侵犯了别人的产权,自由反对的权利就会弱一点。但是往往,失去理性的人,非要参与到别人的产权中,抢一碗饭而已。

我很喜欢吃兰州拉面,清真的,进店我就很懂规矩。但是在外边,我可以随意吃非清真的食物。这是我的自由。建议爱狗人士先分清自己的权利,有权呐喊,有权反对,有权建立一个足够大的空间,设置标牌,禁止吃狗。简单点说,就是干涉法律,禁止吃狗肉。唯此,才能杜绝吃狗肉。但是要想清楚,狗要是上了法律条文,下一个就会是牛,就会是猪、羊、马。甚至是白菜、土豆、地瓜。都会有喜欢的人士为之争取合法权益。到那时,法律规定就没有可以吃的,人们就祈求别出现爱“水”人士。人类真的是被自己激进的想法毁灭了。

道理很简单,自由的边际不包括别人的产权,其实产权也是法律赋予人的权利。自由还有没有边界,有。这个有点复杂。有一套房子,男主人想装修欧美风格,女主人想装修中式风格。满足一方的自由选择,毕竟要牺牲一方的自由选择,另一方只能被强制执行。家庭矛盾的爆发点就在这里,听谁的呢?总不能把房子搞成一半西式一半中式。这样双方同样都不满意。我也没很好的办法,两个犟脾气凑到一起,谁也不让谁一步。但是可以看看幸福的通用标准,包容。一方脾气犟,另一方随意,这是就好办了。随意的人,不是没有主见,是因为在这件事上,为了家庭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是他自由选择的结果。家庭利益带来的价值,远大于放弃自己观点的损失以及接受对方结果而得到的负面情绪的价值。放弃自己的观点需要气魄,接受对方的观点需要包容、自律。家庭生活如此,社会生活也是这样。广场舞影响不影响同在广场下棋的老头呢,有自由跳舞,有自由下棋,“嫌吵去别的地方下”“想跳去别的地方跳”到底是谁限制了谁的自由呢?说不清楚,公共场所,都有权做自己想做的事,打球的同学还想掺和一下。要么形成默许的规则,谁先来听谁的。要么就是有一方为了邻里和谐暂时休息包容对方的执拗。两口子打架,广场争夺战,常见吧,就是因为自己不愿放下自己的意见,这意见就是自由的意识,内心的真实反映。生活琐事想分出高低都这么麻烦,当遇到政治主张的时候更麻烦,美国动不动就举行示威,为了同一件事的正反两个观点,分庭对抗。自由嘛!人人平等,投票决定选谁。当然是人多占优势。必要高兴太早,也许只是多几个人而已。意见双方势均力敌。按理说少数服从多数,但是为了自由选择,就是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反对!反对!反对!

一个人的自由选择,权衡利弊做出选择。而一群人的自由选择,就往往是人多优势大。作为一个整体,少数人的意见,不论对还是错,但是在当下,就相对于个人选择中价值比重较小的参考量。一个人都有自由选择错误的时候,更何况一个整体,也会出现真理没掩埋的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事,真理的价值在当下十分渺小。一个美满家庭,有一方要放弃自己的观点,接受认可对方的观点。一个家庭都是亲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难免磕磕碰碰。一个国家,人与人之间非亲非故,放下自己的观点去迁就对方,就显得有点难度。虽然难,这却是集体选择的最好办法。这就需要少数人认可国家观念,放弃个人利益,迁就多数人利益。作用在个人身上,少数群体的个人也要认可国家观念,放弃个人的利益。有权捍卫自己的信念,有权捍卫自己认可的价值,但在集体面前,认可国家的远大于认可个人。这个标准对少数派个人有意义,对多数派个人也有意义。因为今天可以为了一只狗争高低,明天也有为一只猫分伯仲。今天是多数派,明天也许就是少数派。容忍,是每个热爱自由人士所应该具有的品质。这并不与坚持自己的信念相矛盾。你可以选择多数人的橘子,可以不吃并且坚持吃苹果的梦想。放弃自己的理想很难,尤其是放弃自己认为是真理的理想更难,哥白尼也不会坚持日心说而烧死。选择只是暂时,自己的理想的真实价值是永存的,只是没被众人接受。暂时接受现在的结果,把自己的理想放远一点,不要急于一时实现,改变众人的思想需要一些时间。这就是自由选择的一个弊端,被众人掩埋了真理。

为什么要急于认可多数人的意见,我就是想为少数意见而斗争。可以!广场都是争夺重地,更别说政治意见。双方的价值观不同,说的都在理。旷日持久的争论,换来的是一场没有结果的争辩。尤其是遇到国家存亡的时候,我们是主战还是主和?听从大多数民众自由的声音,主和。少部分主战派就不乐意了,坚决反对,坚决搞破坏。和平谈判没谈成,队伍也没准备好,少数派就激怒了敌方。结果显而易见。一个集体,少数派没有理解自由的含义,有不同的意见,意见不统一,这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是负面的。甘于牺牲自我,甘于顾及大局,是每个人应该有的素质。因此说,自由选择的另一个界限,认可集体认可包容。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谈自由。

没有集体观念,不懂得容忍,不承认自由的集体是由多数人掌控的。最终自由过了头,双方为了利益无休止的争吵。多上街一天去游行,多耽误一天生产经商,在别人争吵的时候,懂得服从集体的人们已经逐渐缩小与之的差距,直至超越。在人们还没有由自私自利转变为集体主义之前,自由就是一颗随时爆炸的炸弹。发展的初级阶段适当的专政,可以起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效果。但是不培养集体主义,不适度放开专政,就是一种强制性的不自由。我们的未来最终还是趋向自由市场经济,这符合人性对自由的向往。集体主义思想就是未来控制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有极少数坚持自由,坚持真理,不妥协的学者,才把一些宝贵的知识流传下来,如果当时妥协了,真理就越晚被发现。社会制度就这样,主流思想下,总是会有一些极端分子,这是不可避免的。理想化的自由,只是存在于理想状态,放下己见,相当的难。正如广场上总会有几个与大妈作对的大爷。

尊重法律,明确自己的权利,不伤害别人的权利。尊重道德,弥补法律的空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懂得容忍,懂得自律。这三点之下,我们可以做到真正的自由。若想要自由,就要学会不自由。

后记:

自由是个很美好的字眼,没有人嫌多,只会嫌少。人性需要主张更多的自由,集体智慧却需要我们放下人性,收敛更多的自由。智慧和人性始终矛盾,难以调和。

生而为人,就是不断的实现自由、制造麻烦。每吃一粒米,就意味着抢了别人一粒米。每行走一步,就意味着占据了别人的空间。甚至睡觉打鼾,也会影响邻里和睦。实现了自己的自由,侵占或是破坏别人的自由。既然怕给别人添麻烦,生活处处都是麻烦。哪还有什么生活的意义?既然吃穿住用行都一样,应该互相理解彼此的行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自律。简单的说,怕给大家添麻烦,能容忍对方的缺点。人人都有如此想法,社会岂能不和谐?在此前提下的自由才能算是真正的自由,是属于集体的自由。

人们理解的自由是我行我素,不管是否给别人添麻烦。得理不饶人,不能放弃自己的一点点权利,不能容忍对方对自己犯下的错。这种自由只是个人自由,不是集体的自由。

个人自由更随意,更符合个人的天性。集体自由侧重集体,更有有利于人类的发展。人就是这么矛盾,个人和集体的选择,既是人性和文明的选择,永远争论不休。

既然争论不止,那就理解这种现象,极端点的个人自由,近似自私;极端点的集体自由,近似无私。我们大部分人随着个人喜好,在两个极端之间来回游荡。时而为自己着想,时而为别人着想。有前者想法的人多时间多,有后者想法的人少时间少。往往社会的进步却是靠少数为集体着想的人,在少数为集体着想的时间内,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价值。如果有集体观念人再多用一点时间,或者这世界多一些集体观念的人,任何理想岂不是伸手可得。

未来的自由会是什么样子?以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为主?都在争取自己认可的自由权利,那将是纷争不断的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小集体自由?家庭内部自律和包容,对外则表现为捍卫家庭及成员的权利,无节制的自由,无法包容别人的缺点。还是以社区、以城市、以种族、以国家为单位的集体自由?内部一团和气,外部一团乱麻。还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整体?实现无国界,无歧视,无等级的自由。现在的人们更向往未来哪种自由?还是需要自己选择。越是向往大集体的自由,越需要更多人认可自由的观点,实现的难度就越大。现在人们的智慧还是局限的,并没有完全摈除野蛮,并没有认可无私的意义。走向文明,走行世界自由,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当教育足够普及,用智慧取代野蛮,用智慧取代自私,就可以实现真正的文明,真正的自由。

~~~~~~~~太长不看~~~~~~~~~

简版:自由之路,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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