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制度

时间:2024-08-18 05:24:56编辑:阿星

阅览室管理制度有哪些?

阅览室管理制度: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拓展:1、阅览室是图书馆的服务设施。图书馆为读者在馆内使用文献而提供的专门场所。图书馆的阅览室一般分为普通阅览室、专门阅览室和参考研究室3种类型。在图书馆内不要大声喧哗,不能破坏书籍。图书馆的服务设施。图书馆为读者在馆内使用文献而提供的专门场所。早期的图书馆没有单独的阅览室,通常只在书架旁或书架中间摆放几张阅览桌。2、1857年英国不列颠博物院图书馆的圆形阅览室建成开放,它将阅览室同书库分开,成为当时世界上座位最多、设备最好的阅览室。1904年中国古越藏书楼规定在楼下中厅60个座位上阅书,事实上成了专门供读者看书的阅览室。近代图书馆的阅览室与书库大多有明显的界限,但随着图书馆由重收藏向重利用的转变以及开架制的实行,在书库内设阅览桌和增加阅览室内的藏书已较为普遍,阅览室的设备也趋向实用与舒适。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   图书阅览室是培训中心员工学员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刷卡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看完书刊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   5、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2天。   6、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7、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2   1、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械,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阅览)室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览,推进素质教育开展。   2、学校应建立学校、图书(阅览)室、具体责任人三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对图书(阅览)室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种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职职责》、《管理员一日工作流程表》、《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方法》、《管理员岗位安全考核量化细则》等,并在室内悬挂张贴。   4、健全相关薄册。建立健全《教师借阅记录》、《学生借阅记录》、《图书(阅览)室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学生阅读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十防'措施落实情况记录》、《消防器材使用记录》、《外来人员入室登记簿》等。严格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贷出、收回帐册齐全。   5、图书(阅览)室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安装铝合金或铁制防盗窗,室内配备安全防盗报警系统,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6、图书(阅览)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室内通风良好,备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个干粉灭火器等器材;面积达到50平方米的图书室,还应配备1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按规定年检,保证各种器材完好无损,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炉取暖的图书(阅览)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图书管理员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有条件的学生要配备烟感报警器。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室,不准在图书(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图书(阅览)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将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药品带入室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8、图书(阅览)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准放杂物。楼梯扶手、护栏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橱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有序,保持干净整洁。借书人员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9、图书(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师生阅览面积标准:小学:教师按1/4人数设座、面积52平方米,学生按1/18人数设座、面积59平方米;初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54平方米,学生按1/12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高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60平方米,学生按1/10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   10、图书(阅览)室室内书架、桌凳布置牢固实用,整齐规范;照明设施特别是应急照明装置安装规范,并保持良好状态;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制定《图书(阅览)室安全事故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或突发事故安全疏散演习。   11、学生阅读期间,阅览室前后门应全部打开,以便于突发事故学生疏散,管理员协助教师巡回阅读指导,维护好秩序。阅读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关灯关窗,切断水电开关,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12、落实好'十防'措施,坚持每天上班后对室内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3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4   1.教师、学生一律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四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室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认真阅读,勤于积累;遵守借书秩序,不拥抢、不乱动,轻拿轻放,争做文明的读书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室。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5   一、 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与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 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被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三、 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阅读、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月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6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四、 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五、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毒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6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7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8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9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悄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把图书带出阅览室,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第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0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 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1   一、定期编报图书(资料)订购计划,充实图书、教学参考资料。   二、建立各种图书、资料检索工具,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三、负责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   四、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管理与上架。   五、提出图书注销、剔除的书目,报图书馆负责人审批。   六、负责图书馆书籍的统计与清点。   七、负责书库的卫生保洁、美化等工作。   八、负责每学期进行图书清理工作,每学期期末要催还图书,造册登记。   九、爱护书籍资料,重要书籍资料破损要及时修补,做好图书防尘、防霉、防潮、防水、防盗、防蛀工作,保持图书整洁。   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使学校图书管理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十一、完成教务处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规章制度应包括哪些?

· 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2011-3-7) ·
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 财政部——(2011-1-26) ·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2010-12-9)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2002-2-21) ·
建设部、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设部 文化部 教育部——(1999-6-14) ·
国家计划委员会收费管理司关于北京图书馆读者阅览卡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国家计委——(1998-4-29) ·
国家教委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规程 /国家教委——(1997-4-7) ·
文化部关于发布《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文化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化部——(1996-2-6) · 文化部关于在县以上公共系统少年儿童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1995-5-15) · 文化部关于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1994-3-7) ·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1991-8-29)· 关于公共图书馆加强查禁书刊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1989-10-9) · 公共图书馆系统《图书馆学专业证书》制度试行办法
/文化部——(1988-9-23)·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已废止)
/国家教育委员会——(1987-7-25) · 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
/文化部——(1982-12-1) · 文化部关于博物馆、图书馆可以根据本身业务需要直接收购文物、图书的通知。


图书馆的管理制度一般都有那些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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