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条件2022
近日,大连人才中心发布了《兴连英才计划》,大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再次更新,统一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及条件详见文章。2022年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细则一、支持政策 在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最多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二、办理条件 毕业后2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我市户籍、已由用人单位在连缴纳社保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三、具体流程 (一)注册登录 高校毕业生访问大连人才网 、“大连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人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 应用程序 ,进行注册,所需信息包括:1.账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填写有效期,手动填报);2.本人手机号(手动填报,可登录大连人才网 修改)。 (二)提交申请 已注册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连人才网 、“大连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人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 应用程序 ,进入 “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 模块,自动弹出办理须知,包括:办理条件和支持政策说明;授权查阅户籍、社保和学信网信息。高校毕业生点击同意后,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境内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毕业学校(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核验分类)、学历层次 ,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留学人员认证书编号 。 2.户籍信息:需选择是否是大连户籍。 3.社保信息:上月在连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卡账户及是否开通金融功能(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匹配) , 社保信息不满足申请条件的自动驳回 。 4.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 开放先导区(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根据社保缴费单位自动匹配)。 (三)资格审核 1.核验户籍。每月第1个工作日,市公安局进行户籍信息比对;第2个工作日,市公安局将是否大连户籍的比对信息回传 至 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 办理时限: 2.核验学历。通过学信网数据 , 每天核验首次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学历信息 。 对境内高校毕业生 , 学信网将是否毕业生、毕业时间、学习形式3项信息回传 至 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对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 学信网将学历学位信息、毕业时间2项信息回传 至 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 办理时限: 每月前2个工作日) 3.资格确认。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户籍核验和学历核验结果,向核验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推送提醒信息,对核验未通过的自动驳回并推送提醒信息。( 办理时限: 每月前2个工作日) (四)待遇落实 1.生成名单。每月第3个工作日,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对资格确认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发放首次补贴前核验是否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续发补贴前自动核验上月社保缴纳情况,同步校验市公安局回传的户籍信息,分别生成“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名单。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向人才推送标注政策类别的提醒信息。( 办理时限: 每月第3个工作日) 2.资金发放。市委人才办确认接收补贴发放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办理时限: 每月第4—5个工作日) (五)结果反馈 市委人才办将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后,通过系统 将 发放结果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四、其他事项 (一)在连连续缴纳社保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以申报时间计算社保缴费时限。高校毕业生在连缴纳社保1个月即可申报,在连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住房补贴 。 社保断缴后续缴的,视同重新申报,重新计算连续缴纳社保时长。 (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为人才缴纳社保,避免影响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处于国家政策性缓缴职工社保费期间的,暂时通过核验申报人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确定其工作状态。 (三)已在过去住房补贴政策享受期的高校毕业生,本细则实施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本细则执行至2022年年底。自2023年1月起,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
大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条件2022
2022年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细则一、支持政策在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最多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二、办理条件毕业后2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我市户籍、已由用人单位在连缴纳社保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三、具体流程注册登录高校毕业生访问大连人才网提交申请已注册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连人才网1.学历信息:境内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毕业学校、学历层次,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留学人员认证书编号。2.户籍信息:需选择是否是大连户籍。3.社保信息:上月在连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卡账户及是否开通金融功能,社保信息不满足申请条件的自动驳回。4.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资格审核1.核验户籍。每月第1个工作日,市公安局进行户籍信息比对;第2个工作日,市公安局将是否大连户籍的比对信息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2.核验学历。通过学信网数据,每天核验首次申报的高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对境内高校毕业生,学信网将是否毕业生、毕业时间、学习形式3项信息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对国外高校毕业生,学信网将学历学位信息、毕业时间2项信息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3.资格确认。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户籍核验和学历核验结果,向核验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推送提醒信息,对核验未通过的自动驳回并推送提醒信息。待遇落实1.生成名单。每月第3个工作日,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对资格确认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发放首次补贴前核验是否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续发补贴前自动核验上月社保缴纳情况,同步校验市公安局回传的户籍信息,分别生成“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名单。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向人才推送标注政策类别的提醒信息。2.资金发放。市委人才办确认接收补贴发放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结果反馈市委人才办将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后,通过系统将发放结果回传至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四、其他事项在连连续缴纳社保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以申报时间计算社保缴费时限。高校毕业生在连缴纳社保1个月即可申报,在连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次月起按月享受住房补贴。社保断缴后续缴的,视同重新申报,重新计算连续缴纳社保时长。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为人才缴纳社保,避免影响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补贴政策。对用人单位处于国家政策性缓缴职工社保费期间的,暂时通过核验申报人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确定其工作状态。已在过去住房补贴政策享受期的高校毕业生,本细则实施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本细则执行至2022年年底。自2023年1月起,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
大连人才招聘市场
如果学历高,上过大学大专,就去大连联合路人才市场,我去过好几次了,找到过一个工作。从火车站坐101在联合路下车,过马路往下走100多米就到。这个人才市场正规,招聘的单位基本上都是能上台面的。大企业也有很多,外企也有。来找工作的基本上大学生,因为企业招聘岗位基本上是大专大学本科的要求。
学历高的话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可以先注册,然后找到大连这个城市的页面进去找工作,大小企业都有,各行各业都有,不会有中介的,很方便。这个一年365天都可以找工作。
要是想去开发区找工作,可以去大连开发区人才市场,就在开发区辽宁街不远的地方。也不是中介的,但是千万别再招聘中心的门外去应聘,那些都是中介。
如果学历不高,想找服务行业的工作,可以去大连大连市餐饮业人才市场,地址:大连市成仁街附近。百度地图可以查公交。
大连星海每年春季夏季都有大型的招聘会,具体时间在网上可以搜索到。不过很多人,基本上一个企业收到的简历都是厚厚一摞,如果不是特别有才华的人很那找到好的工作。竞争激烈啊,人头攒动。
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一)薪酬补贴。经认定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参加薪酬补贴遴选,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具体要求以开展遴选工作时发布的通知为准。(二)住房保障。被认定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后,市住建部门将对紧缺人才进行住房查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所在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可享受相应住房保障待遇。详情可咨询市住建部门,联系电话:83620924。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1.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方式。2.租房补贴按照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3.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人才的集体户口一般有两年的挂靠期。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在离职后迁出的。拓展资料: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出发,谋划新时期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制定既遵循国际惯例,又符合国情的政策体系。抓紧制定新时期加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律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用才机制做大做强引才工作品牌。打造“齐鲁之约”海外引才活动品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统筹各市、各成员单位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制定年度出访引才专项计划,外事部门统一调配、积极保障。
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人才的工资待遇、参股形式及分配方式,均由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国家机关按有关规定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管理或技术人才,由主管部门确定岗位薪金,对高出国家规定收入部分,可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补贴。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市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自用的研究资料、书籍文献由海关审查免税放行。第四条,引进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我市及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补贴。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一)两院院士补贴30万元;(二)“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补贴15万元;(三)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补贴6万元。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安家补贴。第五条,来连工作的两院院士(含双聘院士)每月享受1500元的院士津贴。第六条,引进人才的科研课题,可向市科技局、财政局申请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的,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可通过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技改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取得博士学位来我市市属单位工作的人才,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其科研立项情况,可适当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凡国家部委为我市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项目划拨资助经费,其项目与我市经济发展直接相关或有重大影响的,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增加项目补助。第七条,引进人才在本市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采用股份形式在企业实施转化的,企业应将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30%的股份,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主要参加人员;以技术方式将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从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奖励给成果完成人;自行转化或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当在项目完成投产后3~5年内,从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员。其中,主要贡献者所得的奖励要占奖励总额的50%以上。第八条,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博士生进站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两年期间,市政府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项目启动补贴,建站企业应以不低于1.5倍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博士后留连或来连工作。第九条,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中、小学可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学校就读。第十条,对引进的人才,因本人要求流动或出国留学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来连前和来连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第十一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均可按本规定引进人才。第十二条,引进人才落户或办理《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应按照《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大政发〔2003〕62号)和《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暂行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经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调入手续。有关部门在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应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第十四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0日起施行。《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市引进留学人员来连工作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和《大连市关于引进人才的补充规定》(大政发〔2001〕77号)同时废止。【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