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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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的人物简介

汪建中,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安徽来安县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农业推广硕士。1982.09——1986.06,安徽农学院农学专业学生;1986.07——1988.04,在安徽省滁县地区农科所工作;1988.04——1993.11,安徽省滁县地区种子公司技术干部、副经理;1993.11——1998.03,安徽省滁州市农业局农业科科长;1998.03——2000.06,安徽省滁州市畜牧局局长(2000.01—2000.11在安徽农业大学和法国国立农业大学学习);2000.06——2002.06,安徽省滁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畜牧局局长;2002.06——2002.11,安徽省滁州市农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02.11——2003.02,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02——2003.04,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03.04——2004.07,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副书记、区长;2004.07——2005.02,中共安徽省全椒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5.02——2005.04,中共安徽省全椒县委书记;2005.04——2010.05,中共安徽省全椒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7—2007.09参加省委组织部赴美国中青年干部境外学习班学习);2010.05——2013.02,滁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3.02——,滁州市委常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汪建设的人物简历

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哲学系。1996年6月20日,担任中共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1998年1月17日,担任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8年10月15日,担任中共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委书记。2011年11月,担任中共黄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2年12月8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2013年5月14日,原黄山市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汪建设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将在蚌埠市中院开庭审理 。汪建设曾任黟县城建局局长、宣传部副部长、副县长,休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屯溪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山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蚌埠检察机关指控,汪建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06.6317万元、美元1.31万元、欧元5000元、港币1.655万元,数额巨大;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3年10月15日,安徽蚌埠市中级法院对黄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将其违法所得追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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