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什么

时间:2024-08-30 14:51:56编辑:阿星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法律分析:(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手续:(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手续和材料如下:一、结婚证的登记需要手续如下: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二、结婚证的登记需要材料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我国,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如果是再婚当事人,需要特殊证明、离婚证书;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再结婚的要求如下:1、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得受他人胁迫而结婚;2、双方都需要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方不能小于22周岁,女方不能小于20周岁;3、初婚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再婚者必须有无配偶证明,比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伴侣死亡证明;4、双方为非近亲关系,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一、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完成宣誓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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