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交纳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当时按政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2、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适用6%、9%、13%几档税率;3、发票权限不同不同等;4、抵扣进项税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旧固定资产出售增值税率如何计算
一、正面回答旧固定资产出售增值税计算分为: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再进行销售的,增值税=销售价/1.03X2%;2、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固定资产抵扣了进项税,再进行销售的,增值税=销售价/1.16X16%。二、分析详情出售旧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免税,高于原值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你是出售方,可以到税务局去代开发票;如果你是购买方,也应当取得对方的发票,按照发票的购入价和安装费用作为入账价值。企业购入的旧固定资产,不论原来是否已提足折旧,均以购入价及安装费用做为计提折旧的原值,不能以重新评估后而形成的评估价值作为计提折旧的原值。按预计可使用年限,按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准予税前扣除。三、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样开发票1、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该设备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因为在当时购进时已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在转让时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如果转让的设备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因为在购进时没有抵扣着进项税额,所以采用以下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含税收入/1.03X2%,要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要开具普通发票,也采用上述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如下:1、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2、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3、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4、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方法有两种:1、按照适用税率征收;2、是按照简易计税征收的方式。比较复杂的是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因为两种方式都有可能遇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