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还能考吗
土地估价师还能考。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在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中国土地估价师独特的专业特点、地位及利益;增进行业交流;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土地方面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配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土地估价师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设置的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之一,这是国务院对土地估价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充分肯定。 职业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暂定为五年。获此资格者应于期满之前,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否则资格将自行失效。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者,可受聘于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合法机构,并在其中独立承担土地估价业务。土地估价师受理士地估价业务后,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有关土地登记文件、存档的市场交易实例和有关的地价资料。同时,土地估价师亦有义务将本机构承接的地价评估结果及有关资料,报送评估对象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取消,影响有多大?
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取消,影响有多大? 2014年,国务院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土地估价师资格排在了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第一个。 背景: 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颁布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并成立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土地估价师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5年。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就可以去应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合法机构,独立承担土地估价业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一直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经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的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其中《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三科为客观题,《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为主观题、《土地估价实务基础》主客混合。 问题是,取消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从知乎上浏览了一下,为读者摘取了一些之前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时,知友们对这事儿的看法,供大家对照参考。 观点一: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至少代表以下几种趋势。 对于评估业务而言,以后所谓的基于独立、公平、公正的鉴证类业务将会越来越少,甚至消失,更多的将是基于市场交易需求而产生的估值业务。以后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机会会减少,更多的将是基于委托方的委托,完全站在委托方的立场,为委托方提供估值定价服务,更有可能出具的报告可能是财务咨询报告或者不用出具报告。 目前的鉴证类业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简政放权的影响,政府的审批事项将会减少。以目前主要的鉴证类业务类型之一国有资产评估为例,未来可能国有产权变动,国有企业只需要报告交易方案和定价依据即可。国资委认为该定价合理,直接放行。若觉得不合理,国资委聘请估值机构,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要求估值机构对交易价格是否过低提供咨询服务。这就如同证监会聘请会计师、律师进入发审委,聘请会计师进行IPO财务专项核查一样。 由于涉及资产评估的政府审批事项是一个逐步简化的过程,鉴证类业务不会一下子就会减少,但是可以预见,这几个事项肯定是不强制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的: 1、实物资产出资评估。连验资都不需要了,那实物资产出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取消也成为必然; 2、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出于管理需要可能需要自己外聘专业人员,但是委托主体变了(由企业变更为政府)、委托目的变了(由企业自证清白变为履行政府监管要求); 3、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目前需要出具评估报告,但是未来只需要自己说明定价依据即可,具体定价是否公允由上市公司众多的公众股东判断。这个定价依据(也就是估值与定价的关系)可以由企业自己寻找,也可以由财务顾问(目前国内是券商)自行寻找,当然也更有可能聘请专业估值机构的可能。未来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有可能聘请专业的估值机构,站在各自的角度,进行估值服务,为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交易价格上达成一致进行参考。 因此,对于目前的评估机构而言,不可避免要走上一条艰苦的转型之路,以前政策给予的红利业务不再有了,评估机构需要寻找一条更为适应市场需要的盈利之路。鉴证类业务没有了,评估机构有且只有转向专业的咨询业务,且要提供多元化、一体化的的'专业服务业务。这一块具体可以参考美国的一些财务咨询公司,例如DUFF&PHELPS,Duff &Phelps 中国;美评,AmericanAppraisal-Home;等等。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的估值肯定还是会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交易中估值的重要性会比现在还要重要,这部分业务将会被那些专业能力强的机构取得。目前大部分靠个人人脉(主要体现在当地国资委或者银行)获取一些国有资产评估、信贷资产评估等鉴证业务来支撑的小所肯定是没啥前途的。另外在某些细分行业有较多的业务积累,持续进行行业研究,可能是某些小型的评估所得突围之路。 对于评估人员而言,受到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未来评估师不再带有“注册”二字,而是成为一种社会认可的一种资质,但是就业的渠道也就会更加放开,评估师也不再必须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用于保住资格(否则就只能申请为非执业会员),以前需要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辅助才能开展的业务,现在只要招聘一些估值人员,自行就可以解决。对于国资委等政府部门出于管理的需要,也可能会聘任一部分估值人员,银行、券商、大企业的并购部门开展业务时也不再需要必须聘请一些专业估值机构(当然现在这些机构的很多人员也号称他们非常懂估值),也可能将部分估值环节内置,因此对于个人而言肯定是有利也有弊。 观点二:取消是与国际接轨,大势所趋 首先我要说的是:资产评估师“注册”两个字的取消是大势所趋,与国际接轨,在西方发达国家,除了专业性针对性很强的房地产估价师或保险公估等,还从来没听说过包罗万象什么都能评估的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一般都是归注册会计师在做。我国一些专业性的法律的制定一大特点就是与国际接轨,法律出来后,再慢慢规范行业。因此,可以预见,资产评估师迟早会被注册会计师取代。 第一,以前的资产评估师涉及房地产估价的不多,更多的是在动产如机器设备、企业存货这类评估上发挥作用,但近十年,房地产迅猛发展,房地产估价成了资产评估机构的重中之重,理由就是房地产也是资产的一种。于是,顶着“资产”两字的大帽子,什么都要做,什么都敢做,跨行业经营,现在好了,被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联合起来搞死了,这恐怕就算是no zuo no die 吧。 第二,大资产评估行业(即包括房产、土地评估)历来是多头管理,谁也不服谁,《资产评估法》的起草,让三大部门刺刀见红,拿出了看家本领,现在看来,住建部领先了一步,倒不是它后台强,而是它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个尚方宝剑,目前受法律规范的只有房地产估价师。而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师一直就没有“注册”两个字,近些年一直想和住建部搞好关系,将土地估价师并入房地产估价师中,这两家走的比较近,所以他们的共同的“敌人”是财政部的资产评估师。 看看上次取消的名单,其实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博弈的结果,为了取消资产评估师,住建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国土资源的矿业权评估师也“牺牲”了。 第三,未来的趋势其实应该不难判断,“与国际接轨”,资产评估师肯定就慢慢消失了,在大多数的业务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由于以后没有资产评估师这一说法,专业性针对性很强的房地产估价这一块注册会计师就不能染指了,这些业务就是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评估师的了。而房地产估价师与土地估价师迟早需要合并,为什么,还是那句话:与国际接轨,大势所趋。 来自知乎网友的观点: 感谢邀请,见识浅薄,单纯从从业者的角度出发随便聊聊,不代表正确的观点也不代表所在机构的观点。 关于取消土地估价师的事,只能说国家不认定了不意味着行业不需要,尤其是土地估价这种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像广东省估协就发了文,基本不理会50号文,协会出面审核土地估价师资格,这也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以后预计土估师会变为各地土估协自行审核,审核标准也会越来越贴合各地实况,也是就是说土地估价师的对口性越来越强,但是通用性渐弱,以后会慢慢变成行业的一种准入制度。 不过不得不说,资产估价师取消的时候我们看热闹,土地估价师取消了我们也不为所动,以后等房地产估价师取消的时候,谁会为我们哭泣? 总的来说,据现在的趋势看,以后挂证这件事已经不能用来挣钱了,对真正从业的人来说,也算一个利好消息。 ;
土地估价师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区别
土地估价师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区别为:证书不同、注册登记不同、行使职责不同。一、证书不同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领取的是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2、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领取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注册证书。二、注册登记不同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不一定向有关部门经过注册登记。2、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都已经按照《土地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向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三、行使职责不同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在未注册前,不能行使土地估价的工作职责。2、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能行使土地估价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