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南部山区违建别墅已开始拆除,什么样的建筑算是违建?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者采取欺诈手段取得批准,占用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有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科学。它没有明确“违法建筑”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肤浅的定义,在指导实践时容易出错。这个以后再讨论,暂时不在这里讨论!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位、选址意见书)而在规划区外修建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和设施。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违法建筑根据其“违法”程度有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法建筑的建造者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建筑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建造者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第二种是在你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法建筑,即你虽然有权利用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但你在没有取得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建造建筑物。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地方政府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相关内容的建筑物。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和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和罚款。这三种处罚看似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成正比,对于长期存在且拆除时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考虑罚款和手续。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地方政府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相关内容的建筑物。
济南数千栋违建别墅开始拆除,那么买了房的人该怎么办?
如今由于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国人的精致程度渗透到了我们的住宅内。城市当中不仅仅有很多高楼大厦,而且也有很多象征着身份的别墅区。济南著名的别墅违建区济南有这样一片别墅区非常出名,并不是由于别墅有多么的豪华,而是由于这里的别墅全部都是违建建筑。当地的相关部门多次责令将这些违建建筑拆除,但是在这些建筑被拆除以后不久,又开始了重新的建造。甚至如同春风吹又生一样屡禁不止,令当地的相关部门非常头疼。但如今这一片别墅区终于迎来了尽头,相关部门责令其两天之内全部拆除。违建建筑是怎样认定的?首先对于合法合规的建筑来说,在建造之前不仅仅需要当地土地部门的批准,同时也需要办理建筑许可证。可是对于那些违规建筑来说,有一些仅仅具有土地许可证,有一些甚至两种证件均不齐全。对于这些证件不齐全的建筑物,就会被认定成为违建建筑物。购买了违建建筑物应当怎么办?如果购买违建建筑的买家并不知情,那么买家在购买违建建筑的过程当中属于无过错人,故而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作为过错人的开发商,应当予以返还购买房屋的钱款,如果没有办法完全返还,需要按照折价进行补偿。如果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当中,明知建筑物属于违建建筑仍旧购买,那么购房者在此过程当中属于过错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对于济南的这片别墅区来说,绝大多数人明知道这些别墅属于违建建筑,但是仍旧购买这些别墅,那么这些人将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这也算得上是咎由自取。
济南吴家堡耕地拆迁怎么补偿?
耕地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房屋补偿: 如果你们的房屋属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
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