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

时间:2024-09-21 04:36:36编辑:阿星

报关单填写

1、预录入编号不用填写。 境内发货人:需填写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境外发货人:需填写国外收货公司的名称和税号; 生产销售单位:若是自己公司生产并出口,则和境内发货人一致,若是外贸公司,则填写实际生产厂家的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协议号:可填写商业发票号; 包装种类:如实填写即可,例如:纸箱,木托等。 2、红框内的内容都需要填写: 出境关别:填写实际出口口岸名称和公司的海关编码 运输方式:若海运,写BY SEA, 若空运,写BY AIR, 若铁路运输,BY TRAIN等; 监管方式:最常见的是一般贸易,若不是一般贸易,则按实际情况填写; 贸易国:就是发货人所在的国家,也可以和货物的运抵国一致; 件数:填写包装的件数,比如10箱,10卷等; 毛重:按实际毛重填写即可 3、此红框内是必填项: 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按照货代给的入货通知书上的填写即可; 运抵国:填写货物实际到的国家名称,比如巴基斯坦; 净重:按实际填写; 成交方式:FOB或者CIF 或者CFR或者其他方式,如实填写 4、此红框内是必填项: 提运单号:按照货代给的入货通知书上的提单号填写即可; 指运港:填写客户要求的港口名称,中文即可; 离境口岸:填写国内港口名称,比如,上海,青岛等; 运费、保费、杂费:若成交方式是FOB则不用填写,若是CIF,则写上相应的运保费即可 5、标记唛码及备注:填写贴在包装外面的唛头内容即可,若没有,就写N/M; 项号:从1开始,若是多个产品,就1,2,商品编号:这是产品的编码,也就是海关编码,不要填错,填写8位或10位;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填写商品的中文品名,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品名一致,否则影响退税; 数量及单位:和上面的包装件数一致; 单价/总价/币制:填写总价,币种按实际收汇的币种填写,比如:美元,人民币,欧元等; 原产国(地区):中国,若是进口,则写实际进口国的名称; 最终目的国(地区):和运抵国一致; 境内货源地:填写生产企业所在城市。 5


怎么填写出口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中国国境口岸名称。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场或车站。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5、贸易方式:分别填写“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货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赠送”或“加工装配”等。6、贸易国(地区):即货物的售予国(地区)。填写同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国家或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家(地区)。7、消费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如果不能确定消费国的,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作为消费国。如果一张报关单的货物有不同的消费国,应当分别注明。8、收货单位:填写国外最后收货的企业的名称和所在地。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名,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10、装货单或运单号:海运填装货单号,陆运填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11、收结汇方式:填写电汇(T/T)、信汇(M/T)、信用证(L/C)、承兑交单(D/A)或付款交单(D/P)等结汇方式。12、起运地点:填写出口货物的起运点和出口货物发货单位所在地区。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14、货名规格及货号:应填写货物的中外文名称和详细规格(不要填写地方土语).例如:出口钢材要填明钢号、统织物应填写纺织原料所占的比重等。货号填公司编制的商品代号。15、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该填写。16、件数及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17、数量: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写。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注明“分批装运”字样。18、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净重时,可以按照商品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也可以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重最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应当分别填明净重。19、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格条件(如CIF、FOB等),并注明外币名称。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明FOB成交总价。


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怎么填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之“数量及单位”如何填报 分三行填报。 (一)第一行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第三行。 (四)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扣除包装容器后的重量填报,如罐装同位素、罐装氧气及类似品等。 2.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罐头、药品及类似品等。 3.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 4.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大宗散装货物。 5.采用零售包装的酒类、饮料、化妆品,按照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填报。 (五)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 (六)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归类规则按完整品归类的,按照构成完整品的实际数量填报。 (七)已备案的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加工贸易手册》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填报其报验状态的计量单位。 (八)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商品的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对应商品的计量单位一致。 (九)法定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的气体货物,折算成标准状况(即摄氏零度及1个标准大气压)下的体积进行填报。


报关单填制:数量及单位填报要求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和成交计量单位填报。

  2、“数量及单位”栏分三行填报。

  (1)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列明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填报第一及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填在第二行,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本栏为空。

  (3)以成交计量单位申报的,须填报海关法定计量单位转换后的数量,同时还需将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第三行。如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为空。

  例如: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全棉男式内裤 122640 (第一行,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00PC Cotton Woven 1042 千克 (第二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

  10220 打 (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报关员培训

  1、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如罐装同位素、罐装氧气及类似品等,应扣除其包装容器的重量。

  (2)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酒、罐头、化妆品及类似品等。

  (3)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应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

  (4)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价格较低的农副产品。

  (5)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入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

  (6)根据HS归类原则,零部件按整机归类的,法定第一数量填“0.1”,有法定第二数量的,按照货物实际净重申报。

  (7)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按照HS归类规则应按完整品归类,申报数量按照构成完整品的实际数量申报。

  2、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一致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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