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费合法吗

时间:2024-09-22 15:45:04编辑:阿星

金融服务费是什么

金融服务费是违法的,由于收取金融服务费有触犯《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可以拨打12315或者直接到工商部门对这家门店进行投诉、举报。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存在诸多违规问题。没有事前明确告知要交纳金融服务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金融服务费原本指的是在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收取的服务费,交易费等等。但是要注意,在购车时,不论是贷款买车还是全款买车,都是没有收取金融服务费这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金融服务费是什么费用

金融费用:该词汇涵盖信贷的所有成本,包括利息以及发卡金融机构作为授信条件而收取的所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服务费、滞纳费、交易费以及其他杂费。1.主要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包括以下几种保险及其相关业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2.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当事女车主表示,西安“利之星”4S店直到车主交完首付办理贷款的时候,才提出要收大约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在此之前她并不知情。用的还是微信转账支付,流入的是私人账户,且只有收据没有正规发票。车主质疑这笔服务费的服务内容,要求4S店官方给出解释。拓展资料:金融费用内容主要有:1.直接保险(包括共同保险保险、寿险、非寿险)。2.再保险和转分保。3.保险中介,如经纪和代理。4.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5.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偿还基金。6.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7.财务租赁。8.所有支付和货币转移服务,包括信用卡、赊账卡、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9.担保和承诺。10.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支票、汇票、存单),外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期货和期权),汇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换汇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可转让证券,其他可转让票据和金融资产,包括金银条块。11.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包括承销和募集代理(无论公开或私下),并提供与该发行有关的服务。12.货币经纪。13.资产管理,如现金或证券管理、各种形式的集体投资管理、养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托服务。14.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服务,包括证券、衍生产品和其他可转让票据。15.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


金融公司服务费的收取多少合法

金融公司服务费的收取多少都是不合法的。收取金融服务费不合法。金融机构,是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交流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就信息保密作出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


贷款买车需要缴纳金融服务费吗?

贷款购车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不合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2年出台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扩展资料: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四)不得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五)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六)不得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七)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参考资料: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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