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婷麦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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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12.10.特大杀人案

1983:内蒙牙克石“惊天大案”
  

198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 (现在的牙克石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案件:8名犯罪分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残忍地杀死了27名无辜者,此中有75岁的老人,有两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
不良少年无端生事
牙克石素有林海明珠之称。中央直属的特大型企业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就设在牙克石镇。由于种种原因,直到1983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还是这个林管局解决待业青年的一种重要方式。牙克石林管局所属的林业设计院,在距此10公里处山清水秀的红旗沟建立了一个知青点。
1983年6月16日,星期六,阳光灿烂。上午9点,于洪杰还在床上躺着。自从4月份来到红旗沟知青农场后,于洪杰的心情就一直没有舒畅过。他讨厌这里的一切,常常消极怠工,打闹起哄,毁坏庄稼。场长批评了他几句,他就大发脾气,叫嚣说,总有一天非杀了场长不可。
他还多次公开表示“要干一番事业,不能白来人世一趟,好名坏名总要留下一个”。对于他的这些充满杀机的言论,没人把它当回事。 于洪杰,是牙克石出名的一霸。曾被公安机关多次收审、拘留,他还有两个狐朋狗友。
杨万春,刚满16周岁时,就因犯有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刚刚被释放不久。
韩立军,3年前因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当天,3个人回到牙克石后,喝得东倒西歪。杨万春从家里取出一个军用挎包,挎包里装的是20个雷管和一卷近30米长的导火索。这是他在一个石料场偷来的。
随后他们又先后纠结辍学在家的王守礼、社会闲散青年张光祖、在砖厂干零活的包达山等人,一起向农场走去。他们中有的人对于洪杰没什么好感,但是又有些惧怕他。有的人心里虽然不愿意,也只好违心答应。
无辜生命惨遭屠戮
于洪杰等一行几人于6月16日晚上10点钟的时候回到位于牙克石西南方向的红旗沟农场。于洪杰招呼大家坐下后,便从床下拖出一箱子鱼罐头和一塑料桶白酒,于是这几个十六七的孩子开始了豪饮。
大约到了11点30分,半天没有说话的韩立军首先发难,他掏出身上常带的一把匕首往桌子上狠狠一插,环视一周说:“弟兄们,今天晚上我们给他们来个血染红旗沟,敢不敢?”在座的所有人没有一个响应,就连于洪杰也对韩立军的举动感到有些突然。韩就又加大嗓门说:“没什么关系。我领着兄弟们干。”年仅15岁的王玉生壮着胆子说:“我不敢,那是犯法的,是要偿命的。”他的话音刚落,韩立军一刀就刺了过去,嘴里骂道:“你还敢说不敢,我先杀了你。”王玉生躲过刺来的这一刀,忙不迭地说:“我敢,我敢。”
韩立军的举动激活了于洪杰那早已有的犯罪心思。在他俩持刀一个个的逼问下,除了王守礼、李东东连问几次都坚持说不敢外,其他的人都表示敢血染红旗沟。
为人狡诈、含而不露的杨万春什么时候出去的谁也没有注意,等他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堆各式各样的凶器。有从木工房找来的斧子和刨锛、凿子,还有菜刀,并—一分发下去。李亮明、包达山、杜小峰、张光祖、王玉生都是第一次到红旗沟。在他们5个人当中最大的17周岁,最小的才15周岁。
将近12点的时候,于洪杰挥着手中的凶器说:“血染红旗沟现在开始。”说完拉开门头一个走了出去。直奔走廊里头的10号宿舍。10号宿舍住的是农场职工潘亮和赵波,他俩都过了而立之年。于洪杰来到10号宿舍,一下子就扑到了潘亮床前,可怜这位3个孩子的父亲,连眼皮还没来得及眨一下,就被乱刀砍死。赵波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刺中了脖子,紧接着就是菜刀劈,斧头砍。
在于、杨的带领下,8名罪犯一窝蜂似的拥进了8号宿舍,悲剧再次重演。
阴毒狡诈闻所未闻
仅仅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红旗沟农场除了知青以外的16个人就被8名歹徒全部残杀。随后,他们把农场内的全部17名女知青捆绑起来,赶进一个房间里。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在杨万春的提议下,罪犯们又到各个房间去补刀,用杨万春的话说,杀人就要头点地,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在于洪杰的指使下,韩立军带着几个罪犯挨个房间翻箱倒柜,对死者也一个个搜身,手表、钱、粮票,凡是他们认为有用的、值钱的都要,公、私财物很快被洗劫一空。
于洪杰自己则带着几个罪犯去砸农场的仓库,把全部4箱硝氨炸药都搬到了1号宿舍,接上了杨万春带来的雷管和导火索。
到了17日早晨5点钟的时候,于、杨、韩已准备炸平红旗沟知青农场。这时天已大亮。他们把17名女知青关进农场后边的菜窖里,把王守礼、李东东捆绑在菜窖的立柱上。17名女知青一个个蓬头垢面,目光呆滞,面色苍白,默默地听从歹徒们的摆布。
胆怯懦弱枉断生机
下午1点多钟的时候,于、韩和杨又在酝酿新的罪恶。他们坐在一起商量着如何处理关押在大菜窖里的17名女青年。
大菜窖里如同地狱一般寂静,所有的女知青都绝望地坐在地上。
于洪杰站在通道上一本正经地说:“咱们都是知青,都是工人的孩子,各位大姐、小妹,不瞒你们说,我们干了一件大事,但是与你们无关,我是从来不伤害女人的,现在我们开始点名,点名的留下,没有被点名的出去,咱们到宿舍去研究点事。”说完点了3个女知青的名字,杨万春也点了3个,韩立军点了2个。于洪杰把吴秀丽、王小凤、白洁、李东梅、刘敏华、赵丁枝以及贺金花、贺银花姐妹俩共8人带回了没有死人的2号宿舍。
22岁的吴秀丽一进二号宿舍就感觉到了死亡的来临,当于洪杰把她父亲吴文发已经被他们杀死的消息告诉她后,她扑通一声跪在于洪杰面前,一边哭,一边哀求着说:“我的父亲已经死了,让我看看吧。我是我们家中最大的孩子,几个弟弟妹妹都还小,我母亲还病在炕上,他们都需要我来照顾。”在吴秀丽的苦苦哀求下,于洪杰把她领到食堂,吴秀丽见到躺在地上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吴文发后,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悲痛,扑在父亲的尸体上大哭起来。
点燃汽油引爆炸药
与此同时,杨万春回到2号宿舍后,见于洪杰不在,起了歹念,和李亮明、王玉生、包达山一起强奸了数名女青年。
几分钟后,于洪杰把吴秀丽揪起来送回了大菜窖。于洪杰说,是那帮畜牲糟蹋了你,叫你受委屈了,怪可怜的,这么着吧,你先到隔壁的1号宿舍去。王小凤跌跌绊绊地走了出去。剩下的6名女知青见状也拼命的向于洪杰乞求。屋里一片乱哄哄的,王守礼趁于洪杰不注意的时候也逃走了。
于洪杰置女知青的哭喊哀求于不顾,把枪交给李亮明,叫他来杀死这6名女知青。李亮明在于洪杰的逼视下,哆哆嗦嗦的打了几枪,把贺金花、贺银花和白洁打倒在地。李东梅、刘敏华、赵丁枝连滚带爬地钻到了床底下,于洪杰从李亮明手里拿过枪蹲在地上把钻在床下的3名女知青开枪打死。而后把枪交给了李亮明,自己去了1号宿舍。于洪杰一走,李亮明携枪和王玉生也逃离了杀人现场。
尽管1号宿舍就王小凤一个人,隔壁的哀求声、哭叫声、枪声又全都传进了她的耳朵。可她还是没跑,而是躲在床上。王小凤见于洪杰进来,惊恐得浑身哆嗦成一堆,连句话也说不出来。于洪杰强奸王小凤以后,已是下午3点多钟了,他又把王小凤带回了大菜窖。韩立军和庄春艳还呆在那里。于洪杰和韩立军商量了几句,放走了王小凤和庄春艳。
于、韩这两个罪魁祸首,此时已经完全清醒了,他们明白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什么。两个人一言不发地来到1号宿舍,把汽油桶推倒,把桶里的汽油向四处泼洒。韩立军在抽烟时,引燃了汽油,燃烧的汽油又引爆了炸药。韩立军当即被炸得身首异处一命呜呼。于洪杰被汽油烧成了重伤。
警察武警赶到现场
下午4点多钟,公安机关才从死里逃生的女知青嘴里知道了这起特大杀人案。牙克石林业公安处和喜桂图旗公安局的大批警察以及武警先后赶到现场。身负重伤的于洪杰在现场被捕,4点50分李亮明和王守礼在家中被捕,5点20分包达山、张光祖在牙克石火车站被捕。杨万春逃离现场后,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火车站。在火车上他碰上了杜小峰和王玉生,就带着他俩逃到了河北省赞皇县的一个亲戚家。河北警方几经周折终于使这几名罪犯落入法网。
6.16凶杀案震惊全国,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的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过审判后,因韩立军已死亡,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只有于洪杰和杨万春被判处死刑。
1983年7月,80高龄的邓小平正在北戴河避暑,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之前去汇报各地的治安状况,邓小平听完后,十分严肃地说:“对于当前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这一天是1983年7月17日。


八三年严打的起因是什么?

直接原因:有人说,是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还有人说,1983年的这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直接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惊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一时间,当地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于人们对到喜桂图旗办事都心有余悸,在火车站不敢出站台。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审判后只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六一六”案件震惊了中央领导。此后,邓小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果断做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决策。根本原因:“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继续猛烈上升,虽然后4个月开展了“严打”战役,发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总数仍达61万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社会治安情况开始明显好转。扩展资料:“严打”自1983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进入尾声,共分三大战役分步实施:第一阶段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第二阶段1984年8月至1985年12月,第三阶段从1986年4月上旬到国庆节,加上收尾工作,历时3年零5个月。在此期间,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其中,第一阶段逮捕102.7万人,判死刑的2.4万人。为应对这个时期关押场所紧张,一方面进行突击性建设,另一方面,改建了一些公安机关办公用房并借用一些单位库房,作为临时监房。“严打”第一阶段,死刑24000人,打掉的基本都是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人员,社会反响最为强烈。公检法对所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各地相继召开大规模宣判会,严重威胁当地治安的违法人员被严惩、注销城市户口,押送外地改造,一些首恶分子被枪毙。“严打”期间的死刑大案要案比比皆是,死刑的场面深深刻入百姓记忆中。经过审讯被公审宣判死刑的犯人,须经过游街示众后押赴刑场行刑。前面由鸣着警笛的警车开道,后面紧跟着一辆辆大卡车,每辆卡车上站着一名将要被执行死刑的犯人。犯人被五花大绑,由于将临的死亡和游街的耻辱而面如土色。他们胸前挂着木牌,上面写有名字、性别、年龄及罪行等,在他们的名字上面还画着黑色的“×”。行刑车沿途播放广播,宣传“严打”斗争,控诉犯人罪行。路过的大街小巷,引来无数百姓围观。公安人员在旁边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当时,各地的校园还经常张贴审判犯人、游街示众、刑场行刑的实景照片,张贴这些照片的本意,与游街示众一样,意在教育民众遵纪守法,希望祖国的花朵从小见证残酷的行刑场面,长大后不会重蹈覆辙。对“生”才刚刚有些朦胧体味的孩子,面对“死刑”这两个字眼,心中生出的更多的是恐惧。血肉模糊的死刑场景印在幼小孩子们脑海里,成为成长记忆里长久挥不去的一抹阴影。居民区的大街小巷,时不时张贴通缉令和判刑公告。这些公告上,死刑犯的名字下面会用粗粗的红线画上一道,而结尾处,“此布,院长某某”字样的上边则用醒目的红色“√”作为一种严厉的警示。1983年“严打”时,有这样一句口号:“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严打”斗争打击了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安定,收效明显。但是这段时间内,对于某些罪责较轻的犯人,打得过严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邓小平1983年因何痛下决心要全国“严打”?百度百科-1983年全国严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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