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出自哪里?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出自尼采《善恶的彼岸》。这句话最开始出自尼采,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后来引申出屠龙少年这个形象,用以指代铲除邪恶势力的新生力量。完整的句子是屠龙少年,终成恶龙。这句话出自尼采《善恶的彼岸》。善恶的彼岸的由来和意义《善恶的彼岸》于1885年夏动笔,翌年冬完成。写作此书有两个目的,一是解释烽阐述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是为写作他最伟大的最重要的著作强力意志作准备。尼采在该书中力图界写善与恶这两个相对的词,为图区分不道德和非道德。他察觉到人们为使古代道德准则和现代人的需要相一致所做的努力,是有矛盾的,他认识到人们经常在道德理论和社会实践之间作出妥协。他的目的是确立道德与需要之间的关系,为人类行为构造一可操作的基础,所以,善恶的彼岸是尼采对一种新道德体系作出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触及了其哲学的许多最深层的原理。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是什么意思?
告诉人们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能被欲望所驱使。故事来源有条恶龙要求村庄每年都要给它献祭一个处女,这个村庄也每年都会有一个勇敢的少年去与恶龙搏斗,但是从没有人回来过。有一年,恶龙又让村庄献祭处女,一个少年带着宝剑出发了。这时,村子里有人偷偷的跟在他的后面,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少年来到恶龙的巢穴,找到恶龙,并用宝剑杀死了恶龙。然后少年坐在恶龙的尸体上,看着龙穴里一地的金银珠宝,最终他的头上长出了犄角,身上长出了鳞片,少年变成了恶龙。少年本是带着村庄的寄托,踌躇满志,少年也英勇无畏,不负众望的战胜了恶龙,但结局却并不是人们希望的那样,英雄胜利归来,自此村庄太平,反而少年变成了恶龙。当少年杀掉恶龙后却被龙穴里的财物诱惑,忘记了初心,变成了恶龙。隐喻的人生哲理:出自大乘佛教经典《华严经》,又名《大方广佛华严经》,它的前一句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秉持最初的信念,只有这样最后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正是因为它的含义如此重要,才会被古往今来的人们所引用和借鉴,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既可以用来告诫那些成功人士功成名就之后不要得意忘形,也可以用来劝诫夫妻之间共患难、同甘苦。
缅甸必去十大景点
去缅甸旅游这几个地方怎能不去呢?缅甸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佛教国家,也是一个旅游的热门地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缅甸开始对外开放了,去缅甸旅游的人也是多不胜数,那么缅甸有哪些旅游景点呢?缅甸必去景点1、大金塔金碧辉煌的缅甸仰光大金塔,与印度尼西亚的婆罗浮屠塔和柬埔寨的吴哥窟一起被称为东方艺术的瑰宝,是驰名世界的佛塔,也是缅甸国家的象征。缅甸人称大金塔为“瑞大光塔”,“瑞”在缅语中是“金”的意思,“大光”是仰光的古称,缅甸人把大金塔视为自己的骄傲。2、茵莱湖茵莱湖位于缅甸,茵莱湖上漂浮着一片片的水上菜园,它叫“浮岛”。这些浮岛可以随湖水的涨落而升降,也可以像船一样划来划去。茵莱湖位于缅甸北部掸邦高原的良瑞盆地上,为缅甸第二大湖,缅甸著名的游览避暑胜地。湖三面环山,来自东、北、西三面的溪流注入湖中,向南汇入萨尔温江。湖水清澈,阳光直射湖底。湖中生活着多种鱼类,有丰富的水产资源。3、蒲甘缅甸历史古城、佛教文化遗址、著名旅游胜地蒲甘,位于国境中部,坐落在伊洛瓦底江中游左岸。佛塔佛寺建筑艺术是缅甸古老建筑艺术的缩影,体现了缅甸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成为缅甸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蒲甘经历沧桑岁月900多年,历史变迁和地震灾害已使它的昔日辉煌不再,但今天仍保留着的约2000座大小佛塔和佛教遗迹,正见证着历史,吸引着游人。4、妙乌位于格勒丹河和雷苗河之间,曾是一个古若开王的皇城。寺庙、古老的宫殿,以及残破的城墙,它们无一不彰显着妙乌这座若开古都在16世纪的鼎盛光辉。5、格劳格劳(Kalaw位于缅甸东部掸邦海拔1300多米的高原,行政区划属于掸邦首府东枝市,这里群山环绕,风景如画,带着些许英国殖民气息,是缅甸的一个著名旅游胜地。6、宾乌伦(眉缪宾乌伦,它曾是英国执权时的避暑胜地,城市中依然保留有许多殖民时期的建筑,也是蜚声世界的“花都”,终年百花竞妍,五彩绚烂的城市吸引不少爱花者驻足。这里不仅有一个可爱的植物园,还有极赋当地特色的四轮马车,和许多的精致餐厅。7、吉谛瑜山(大金石作为孟邦最大的佛教圣地,每年的11月到次年3月虔诚的佛教徒都回来到吉谛瑜山的大金石,朗诵经文,点亮蜡烛,彻夜冥想,将金叶子贴在大金石上以表达自己的崇敬之情。大金石之所以能屹立不倒,相传是因为其中有佛陀的发丝。8、毛淡棉毛淡棉(Moulmein缅甸孟邦首府,莫塔马(马达班湾重要港口,全国第三大城。位于安达曼海的莫塔马湾东岸,萨尔温江、吉英河和阿特兰河的汇合处。人口约21.9万。地处冲积平原,背依比劳山脉。港口西南有比卢岛屏障,为优良的避风港。9、昔卜昔卜,周边几乎没被开发,这是一个拥有光辉历史的古镇,有其独特的掸宫和一个叫做“小蒲甘”的地方,遍布着古老的佛塔。10、丹老群岛丹老群岛一个美丽的地方,是莫肯族人的家园,地球上即将消失的景点之一,在安达曼海东侧。是中南半岛沿海最大的岛群,包括大小岛屿近900个,面积3500平方公里。
缅甸必去十大景点
去缅甸旅游这几个地方怎能不去呢?缅甸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佛教国家,也是一个旅游的热门地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缅甸开始对外开放了,去缅甸旅游的人也是多不胜数,那么缅甸有哪些旅游景点呢?缅甸必去景点1、大金塔金碧辉煌的缅甸仰光大金塔,与印度尼西亚的婆罗浮屠塔和柬埔寨的吴哥窟一起被称为东方艺术的瑰宝,是驰名世界的佛塔,也是缅甸国家的象征。缅甸人称大金塔为“瑞大光塔”,“瑞”在缅语中是“金”的意思,“大光”是仰光的古称,缅甸人把大金塔视为自己的骄傲。2、茵莱湖茵莱湖位于缅甸,茵莱湖上漂浮着一片片的水上菜园,它叫“浮岛”。这些浮岛可以随湖水的涨落而升降,也可以像船一样划来划去。茵莱湖位于缅甸北部掸邦高原的良瑞盆地上,为缅甸第二大湖,缅甸著名的游览避暑胜地。湖三面环山,来自东、北、西三面的溪流注入湖中,向南汇入萨尔温江。湖水清澈,阳光直射湖底。湖中生活着多种鱼类,有丰富的水产资源。3、蒲甘缅甸历史古城、佛教文化遗址、著名旅游胜地蒲甘,位于国境中部,坐落在伊洛瓦底江中游左岸。佛塔佛寺建筑艺术是缅甸古老建筑艺术的缩影,体现了缅甸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成为缅甸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蒲甘经历沧桑岁月900多年,历史变迁和地震灾害已使它的昔日辉煌不再,但今天仍保留着的约2000座大小佛塔和佛教遗迹,正见证着历史,吸引着游人。4、妙乌位于格勒丹河和雷苗河之间,曾是一个古若开王的皇城。寺庙、古老的宫殿,以及残破的城墙,它们无一不彰显着妙乌这座若开古都在16世纪的鼎盛光辉。5、格劳格劳(Kalaw)位于缅甸东部掸邦海拔1300多米的高原,行政区划属于掸邦首府东枝市,这里群山环绕,风景如画,带着些许英国殖民气息,是缅甸的一个著名旅游胜地。6、宾乌伦(眉缪)宾乌伦,它曾是英国执权时的避暑胜地,城市中依然保留有许多殖民时期的建筑,也是蜚声世界的“花都”,终年百花竞妍,五彩绚烂的城市吸引不少爱花者驻足。这里不仅有一个可爱的植物园,还有极赋当地特色的四轮马车,和许多的精致餐厅。7、吉谛瑜山(大金石)作为孟邦最大的佛教圣地,每年的11月到次年3月虔诚的佛教徒都回来到吉谛瑜山的大金石,朗诵经文,点亮蜡烛,彻夜冥想,将金叶子贴在大金石上以表达自己的崇敬之情。大金石之所以能屹立不倒,相传是因为其中有佛陀的发丝。8、毛淡棉毛淡棉(Moulmein)缅甸孟邦首府,莫塔马(马达班)湾重要港口,全国第三大城。位于安达曼海的莫塔马湾东岸,萨尔温江、吉英河和阿特兰河的汇合处。人口约21.9万。地处冲积平原,背依比劳山脉。港口西南有比卢岛屏障,为优良的避风港。9、昔卜昔卜,周边几乎没被开发,这是一个拥有光辉历史的古镇,有其独特的掸宫和一个叫做“小蒲甘”的地方,遍布着古老的佛塔。10、丹老群岛丹老群岛一个美丽的地方,是莫肯族人的家园,地球上即将消失的景点之一,在安达曼海东侧。是中南半岛沿海最大的岛群,包括大小岛屿近900个,面积3500平方公里。
shooting an elephant 中文版
在缅甸南部的莫尔迈因,很多人都讨厌我——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如此重要,以至于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是镇上的分区警察,在一种漫无目的的、琐碎的反欧洲情绪中,我感到非常痛苦。没有人有胆量挑起骚乱,但如果一个欧洲女人独自穿过集市,可能会有人把槟榔汁吐在她的衣服上。作为一名警察,我是一个明显的目标,只要看起来安全,我就会被引诱。当一个敏捷的缅甸人在足球场上把我绊倒时,裁判让另一个缅甸人看向别处,人群发出可怕的笑声。这种情况不止一次发生。最后,到处遇到我的年轻人那张黄脸蛋儿冷嘲热讽,当我在安全的距离之外时,他们在我身后大声辱骂我,这些都让我心烦意乱。年轻的佛教僧侣是最糟糕的。镇上有好几千个这样的人,除了站在街角嘲笑欧洲人之外,似乎没有人有事可做。这一切都令人困惑不安。因为那时我已经下定决心,帝国主义是一种罪恶的东西,我越早放弃我的工作并摆脱它就越好。理论上——当然,私下里——我支持缅甸人,反对他们的压迫者英国人。至于我正在做的工作,我恨之入骨,甚至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在这样的工作中,你可以近距离地看到帝国的肮脏勾当。那些可怜的囚犯蜷缩在臭烘烘的铁笼里,那些长期被关押的囚犯脸色发灰,神情惊恐,那些被竹林缠住的人屁股上伤痕累累——所有这些都使我感到一种无法忍受的负疚感。但我什么也看不清楚。我年轻,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必须在强加给东方每个英国人的沉默中思考我的问题。我甚至不知道大英帝国正在灭亡,更不知道它比将要取代它的年轻帝国要好得多。我所知道的是,我被夹在了对我所服务的帝国的憎恨和对那些试图让我的工作不可能完成的邪恶小动物的愤怒之间。在我的脑海里,我把英国的统治看作是牢不可破的暴政,看作是在塞库拉塞库勒姆被压制在匍匐的人民意志之上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我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乐趣是把刺刀刺进一个佛教僧侣的内脏。这种感觉是帝国主义的正常副产品;问问任何英印官员,你能不能让他下班。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间接地给人以启发。这本身是一件小事,但它使我比以前更清楚地看到帝国主义的真正性质——专制政府行动的真正动机。一天清晨,镇上另一端的一个派出所的副巡视员打电话给我,说一头大象正在集市上肆虐。我能来做点什么吗?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但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我骑上一匹小马出发了。我带着我的步枪,一把老的。44口径的温彻斯特步枪,太小了,杀不了一头大象,但我想这声音可能对恐怖活动有用。许多缅甸人在路上拦住我,告诉我大象的行为。当然,它不是一头野象,而是一头驯服了的“必须”象。它被拴起来了,就像驯服的大象在“必须”的时候总是被拴起来的一样,但就在前一天晚上,它挣断了锁链,跑掉了。驯象人是这只象处于这种状态时唯一能管理它的人,他已经出发去追赶了,但是走错了方向,现在已经走了十二小时的路程。到了早晨,大象突然又出现在城里。缅甸人民没有武器,对它无能为力。它已经毁坏了某人的竹屋,杀死了一头牛,还袭击了一些水果摊,吞噬了一些牲畜;它还遇到了市政垃圾车,当司机跳下车,拔腿就跑的时候,它把垃圾车翻了个底朝天,对着垃圾车施暴。缅甸的副巡视员和一些印度警察在看到大象的地方等着我。这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区,到处都是肮脏不堪的竹屋迷宫,茅草覆盖着棕榈叶,蜿蜒在陡峭的山坡上。我记得那是一个阴沉沉、闷热的早晨,刚开始下雨。我们开始问人们大象去了哪里,像往常一样,没有得到任何确切的消息。在东方,情况总是如此;故事在远处听起来总是很清楚,但你越接近事件的现场,它就变得越模糊。一些人说大象朝一个方向走了,一些人说它朝另一个方向走了,一些人甚至声称没有听说过大象。我几乎认定整个故事都是一派谎言,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叫。“走开,孩子!”这时,一个手里拿着一根鞭子的老太婆从一个茅屋的墙角走了出来,用暴力把一群光着身子的孩子赶跑了。又有几个女人跟在后面,咔嗒咔嗒地叫着;很明显,有些东西孩子们不应该看到。我绕过小屋,看见一个男人的尸体摊在泥里。他是一个印第安人,一个黑人德拉威苦力,几乎全身赤裸,他不可能在几分钟内死去。人们说那头大象突然从茅屋的拐角处向他扑来,用鼻子抓住了他,把脚放在他背上,把他踩在地上。这是雨季,地面很软,他的脸上有一道一英尺深、几码长的沟。他俯卧着,双臂被钉在十字架上,脑袋被猛地扭向一边。他的脸上涂满了泥巴,眼睛睁得大大的,牙齿露在外面,露出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笑容。别告诉我,顺便说一句,死者看起来很安详。我见过的大多数尸体看起来都像魔鬼。这只巨兽的脚摩擦着,把背上的皮剥得像剥兔子皮一样干净利落。我一看到那个死人,就派了一个勤务兵到附近的一个朋友家去借象枪。我已经把小马送回去了,不想它一闻到大象的气味就吓得发疯,把我扔了。几分钟后,勤务兵拿着一支步枪和五发子弹回来了。与此同时,一些缅甸人也来了,告诉我们大象就在下面几百码远的稻田里。我一往前走,那一区的人几乎都从屋子里蜂拥而出,跟在我后面。他们看见了那支步枪,都在兴奋地大叫,说我要打死那头大象。他们对这头大象不太感兴趣,因为它只是在破坏他们的家园,但现在不同了,它要被射杀了。这对他们来说有点意思,就像对英国人那样;而且他们想要肉。这使我隐约感到不安。我并没有要射杀大象的意思——我只是派人去拿了来福枪,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自卫——一群人跟着你,总是让人感到不安。我扛着步枪大步下山,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越来越多的人跟在我后面推推撞撞。在山脚下,当你离开茅屋的时候,你会看到一条石子路,再往下走,一千码远的地方,是一片泥泞的稻田荒地,还没有耕过,刚下过雨就湿透了,还点缀着粗糙的草。大象站在离马路八码远的地方,左边朝我们这边。他对人群的接近毫不在意。他正在撕碎一捆捆的草,把它们打在膝盖上擦干净,塞进嘴里。我在路上停了下来。我一看到那头大象,就十分肯定地知道我不应该射杀它。射杀一头正在工作的大象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这就好比毁坏一件巨大而昂贵的机器——显然,如果可以避免的话,就不应该这么做。在那远处,大象安静地吃着东西,看上去并不比一头牛更危险。我当时想,现在也想,他对“必须”的攻击已经停止了;在这种情况下,它只会毫无伤害地到处游荡,直到驯象员回来抓住它为止。而且,我一点也不想开枪打死他。我决定先观察他一会儿,看看他是不是又变野了,然后再回家。但就在那一刻,我环顾了一下跟在我后面的人群。那是一大群人,至少有两千人,而且每分钟都在增加。它在路的两边堵住了很长一段路。我望着那一张张黄灿灿的脸,浮在鲜艳的衣服上面——所有的脸都因为这小小的乐趣而高兴和激动,所有的脸都确信大象要被射杀了。他们看着我,就像看着魔术师表演魔术一样。他们不喜欢我,但我手里拿着那把神奇的来复枪,那一刻值得一看。突然,我意识到我终究还是要射杀大象。人们期望我这样做,我必须这样做;我能感觉到他们那两千种意志在不可抗拒地推动着我前进。就在这个时候,当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步枪的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白人在东方统治的空虚和徒劳。我就站在这里,拿着枪的白人,站在手无寸铁的土著人群面前——似乎是这首歌的主角;但在现实中,我只是一个可笑的木偶,被背后那些黄面孔的意志推来推去。我在这一刻意识到,当白人变成暴君时,他破坏的是自己的自由。他变成了一种空洞的,摆姿势的假人,一个老爷的传统形象。因为这是他的统治的条件,他应该花他的一生来试图给“当地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在每一次危机中,他必须做“当地人”对他的期望。他戴着面具,他的脸渐渐变得适合它了。我必须射杀大象。当我派人去拿步枪时,我已下定决心要这样做。老爷必须表现得像个老爷;他必须表现得坚决,要了解自己的想法,要做明确的事情。他手里拿着步枪,跟在我后面走了两千人,然后无力地拖着我走,什么也没做——不,那是不可能的。人群会嘲笑我。我的整个生活,每一个白人在东部的生活,都是一场不被嘲笑的长期斗争。但我不想射杀大象。我看着他把那束草拍打在膝盖上,带着大象那种全神贯注、慈祥的神态。在我看来,射杀他简直是谋杀。在那个年龄,我对杀死动物并不感到不安,但我从来没有射杀过大象,也从来不想这么做。不知怎么的,杀死一只大动物似乎总是更糟糕。此外,还有野兽的主人需要考虑。这头大象活着,至少值一百英镑;死后,它的价值可能只有象牙的五英镑。但我必须迅速采取行动。我转向一些看上去很有经验的缅甸人,他们在我们到达时就在那里,我问他们大象最近表现如何。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如果你不去管他,他是不会理睬你的;如果你离他太近,他可能会冲你发火的。我很清楚我应该做什么。我应该走到离大象不到25码的地方,测试一下它的行为。如果他冲锋,我可以开枪;如果他不理睬我,就可以放心地离开他,直到驯象员回来。但我也知道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我的枪法很差,地面是软泥,每走一步都会陷进去。如果大象冲过来,而我没打中它,我的机会就会像一只被压在蒸汽压路机下的蟾蜍一样大。但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没有特别想到我自己的皮肤,只想到后面警惕的黄面孔。因为在那一刻,在人群的注视下,我并不像一个人的时候那样感到害怕。白人在“土人”面前不应感到害怕;所以,总的来说,他并不害怕。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是,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那两千缅甸人就会看到我被追赶、被抓住、被践踏,最后变成一具露齿而笑的尸体,就像山上那个印第安人一样。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当中很可能有人会笑。那是绝对不行的。只有一个选择。我把子弹塞进弹夹,躺在路上以便看得更清楚些。人群静了下来,从无数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快乐的叹息,就像人们终于看到戏院幕帘升起时发出的叹息一样。他们终究是要找点乐子的。来复枪是一种漂亮的德国东西,带有十字瞄准镜。我当时不知道,在射杀一头大象的时候,人们会射杀一头从一个耳孔跑到另一个耳孔的假想木棒。所以,既然大象是侧身朝上的,我就应该瞄准它的耳洞,实际上,我瞄准了它前面几英寸的地方,以为它的大脑会往前走。当我扣动扳机的时候,我没有听到砰的一声,也没有感觉到被踢了一脚——一颗子弹飞回家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感觉——但我听到了从人群中传来的魔鬼般的欢呼声。在那一瞬间,在太短的时间里,人们可能会认为,即使子弹飞到那里,大象也发生了神秘可怕的变化。他既不动也不跌倒,只是身体的每一根线条都变了。他看上去突然垮了,萎缩了,衰老了,仿佛子弹的冲击力使他瘫痪了,却没有把他打倒。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敢说可能是五秒钟——他终于松松垮垮地跪下了。他的嘴流口水。他似乎已垂垂老矣。人们可以想象他有几千岁了。我又朝同一个地方开了一枪。在第二枪的时候,他没有倒下,而是绝望地慢慢爬起来,虚弱地站直了,两腿耷拉着,脑袋耷拉着。我开了第三枪。正是这一枪使他丧命。你可以看到它的痛苦震动了他的全身,把他腿上最后的一点力气也震掉了。但在跌落的过程中,他似乎有一会儿站了起来,因为当他的后腿在身下塌陷的时候,他似乎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一样向上耸立,像一棵树一样向上伸展。他吹号,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然后他就下来了,他的肚子朝我这边来,发出一声巨响,似乎连我躺着的地方都在摇晃。我起床。缅甸人已经在泥泞中从我身边疾驰而过。很明显,这头大象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并没有死。他的呼吸非常有节奏,发出长长的嘎嘎的喘息声,他那巨大的身体一侧痛苦地起伏着。他的嘴张得大大的——我可以远远望见他那浅粉色的喉咙。我等了他很久才死,但他的呼吸并没有减弱。最后,我把剩下的两颗子弹射向了我认为他的心脏一定在的地方。鲜血从他身上涌出,像红色天鹅绒一样,但他仍然没有死。当子弹击中他时,他的身体甚至没有抽搐,痛苦的呼吸没有停止。他慢慢地、痛苦地死去,但在离我很远的某个世界里,即使是一颗子弹也无法进一步伤害他。我觉得我必须停止那可怕的噪音。看到那只巨兽躺在那里,动弹不得,却又死不了,甚至不能把它打死,那情景真叫人害怕。我叫人把我的小步枪拿来,一枪一枪地射进他的心脏,射进他的喉咙。他们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痛苦的喘息声像时钟的滴答声一样持续着。最后,我再也受不了了,就走了。后来我听说他花了半个小时才死。甚至在我离开之前,缅甸人就开始给我送大马和篮子了。我被告知,到了下午,他们已经把他的尸体剥得精光。当然,在那之后,关于射杀大象的事,人们议论纷纷。店主很生气,但他只是一个印度人,什么也做不了。此外,从法律上讲,我做的是对的,因为如果一头疯象的主人不能控制它,它就得像疯狗一样被杀死。欧洲人的意见有分歧。年长的人说我是对的,年轻的人说射杀大象杀死一个苦力是一件可耻的事,因为一头大象比任何该死的科林吉苦力都值钱。后来我很高兴苦力被杀了;这使我在法律上站在了正确的立场上,也为我射杀大象提供了充分的借口。我常常想知道其他人是否意识到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扩展资料故事梗概《猎象记》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一篇优秀散文。文章写于1936年,叙述了1926年在英属殖民地缅甸当殖民警察时一次射象的经历。作者以其非凡的手笔通过讲述射象时的矛盾心情触及到人类的心灵深处极其复杂的矛盾心理,表达了对帝国主义、对殖民统治的深恶痛绝和对殖民地人民的麻木不仁的无奈。在应当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帝国的警察的问题上,奥威尔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他在文章中运用极其娴熟有效的修辞技巧成功地再现了这一矛盾,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帝国主义的罪恶本质。
关于乔治·拜伦《春逝》的中文翻译的质疑……
非常同意三楼,英文诗的韵律因为发音不同是没法真正翻译成汉语的,也许会有翻译过来也非常押韵对偶的时候,但即使是那样,原文诗的美感也会荡然无存,或者至少变了味道,如果你真喜欢,就一定不要看翻译过的
至于纯翻译角度讲,前人的翻译符合信达雅的规则,意思明白了,词句用的也还得当,经年和 贺都算是旧式用法不是翻译的不好而是是人们的语言习惯随着时代的变迁改变了 原诗How should I greet thee中的thee想必现在欧美青年也不喜欢
楼主的翻译 我要如何面对,请问后面的"你"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