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古

时间:2024-10-04 18:11:45编辑:阿星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只要政策有利于人民,就不一定要效法先人的制度,只要新制度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老规矩。这句话出自西汉时期的哲学著作《淮南子》。
《淮南子》的作者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这本书又叫做《淮南鸿烈》、《刘安子》、《鸿烈》,原书中有内篇二十一卷,中篇八卷,外篇三十三卷。《淮南子》以道家思想为指导,是战国至汉初黄老之学理论体系的代表作。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什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出处: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未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译文:鲁昭公有位奶妈,昭公十分敬爱她,奶妈去世以后,昭公破例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由此看来,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发扬。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礼乐是圣人制定的,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好。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夏朝、商朝到了末世,桀纣不改变陈法导致了灭亡;夏禹、商汤、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衣服、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法令、制度各自适合时宜。所以改变古法无可非议,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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