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

时间:2024-10-05 06:17:32编辑:阿星

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何改制

法律主观:1、属于。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3、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法律客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设立集体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设立集体企业的审批部门,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集体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集体企业怎么改制

法律分析: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 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 集体经济组织 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 集体福利 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改建企业原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投入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政策返给企业的税收等,按照规定形成资本公积的,应当计入国有资本。对其中尚未形成资本公积而在专项应付款账户单独反映的部分,继续作为负债管理,形成资本公积后作为国家投资单独反映,留待以后年度按规定程序转增国有股份。公司制企业享受国家财政扶持政策,收到财政拨给的资本性补助资金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原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九)注册登记
已经在本文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大家通过对法规的了解可以知道企业改制的基本依据是什么。企业改制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新的的问题,新的矛盾,但是大家也要根据具体的改制法规来进行,确保改制合规合法,确保改制的顺利,因此大家要熟知有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怎么走

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进行资产评估,订立章程,报有关部门审核,出资并验资,确立法人治理结构,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注册登记。
一、改制的主要形式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内外资企业互转等。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企业改制是公司企业在发展自己公司规模的一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公司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改制来让自己的体制变得更加的稳定合理,从而让企业变得更加壮大,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法律依据: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法规所称公司制改建,是指国有企业经批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规所称改建企业,是指经批准实行公司制改建的国有企业。
本法规所称公司制企业,是指实行公司制改建以后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国有独资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规所称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是指直接持有或者直接管理改建企业国有资本的国家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组织。
本法规所称存续企业,是指企业采取分立式改建后继续保留的企业。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出台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条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中任一项的规定:(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三)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一)、(二)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第五条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集体企业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第六条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集体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七条集体企业的任务是: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商品经营,开展社会服务,创造财富,增加积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繁荣社会主义经济。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政策

法律分析: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将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用于对改制后企业的投资或借给改制后企业(包括改制企业的投资者)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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