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问题

时间:2024-10-07 09:13:51编辑:阿星

如何看待养老服务问题?

我认为养老问题是一个长期而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 力,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养老的 重要保障,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养老服务,全社 会共同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1. 高龄老人:许多国家会为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特殊的照顾和福利。这些福利可能包括免费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定期检查和健康护理、以及特殊的交通和娱乐设施。2. 独居老人:独居老人可能面临较大的生活挑战,国家养老服务政策通常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例如安排家庭护理、协助购物、提供心理慰藉等。3. 退休老人:退休老人可能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国家养老服务政策可能会提供一定的资源,帮助他们保持健康、充实生活,例如提供休闲活动、老年教育、健康咨询等。4. 特殊需求老人:对于患有特定疾病的老人,国家养老服务政策可能会提供专门的服务和照顾,例如针对帕金森病患者、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等提供特殊的支持。5.年龄条件:享受日间照料服务的老年人年龄一般在60岁及以上;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年龄一般在65岁及以上;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年龄一般在70岁及以上。6. 收入较低的老人:许多国家的养老服务政策会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包括免费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7. 残疾老人:对于有残疾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国家养老服务政策通常会提供特殊的照顾和支持,例如提供护理服务、协助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等。总之,国家的养老服务清单囊括了对老年人的各个方面需求的考虑,并为各类老年人都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方案。这将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的生活,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目前养老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目前养老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1. 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缺乏长远规划。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业起步晚,还处于摸索阶段,在整体发展上缺乏长远规划。
1.1. 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不清晰。传统上的养老服务业由政府主导,资金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补助,行政色彩浓厚。
1.2. 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机构设立带有盲目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缺乏财政“断粮”后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存在项目搁置或人员解散的风险。
1.3. 居家养老方面,缺乏长期、稳定和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较大,市场上尚没有具备成熟管理经验的居家养考服务企业,尚未形成功能定位明确、服务模式成熟、人员稳定、监管到位、行业标准化完备的运营模式,难以满足养老需求。
2. 政策缺乏灵活性,未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资金的绩效考量机制。目前有关政策法规对于些具体事项的规定过于呆板,面对各地的复杂情况采取刀切的处理方式,不太符合地方实际,容易造成“有需求的无床位,有床位的无人源”的尴尬状况。另外,大量资金投入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各种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也纷纷建立。但部分地区尚未形成有效的资金绩效考评机制,未充分评价项目发挥的社会效益,资金使用效益难以考量,“重投八、轻效益”的状况较为突出。
3. 养老机构比例不合理,城镇养老床位占比较少。总体来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农村老年人,面向城镇区域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占比较少。过去,我国大多以政府为主体,建设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性养老机构,面向的是经济困难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侧重于“福利性”;这种单纯性的福利性、救济性养者机构不能满足现在老年人对养者的要求,并影响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发展模式的接受程度。
4. 未有效实现市场化运作,养老机构产权不清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民办养老机构相对较少,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多为政府投资设立,产权不清晰,缺乏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究其原因:一是养老服务业尚在起步阶段,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不够活泛,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部分养老机构生存困难;二是养老服务业行业中,市场化运营需要的法规、行业标准不够完善,面临政策瓶颈,不利于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三是行业组织不够健全,不能做到行业自律。【摘要】
目前养老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目前养老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问题:​(1) 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缺乏长远规划。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业起步晚,还处于摸索阶段,在整体发展上缺乏长远规划。​* 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不清晰。传统上的养老服务业由政府主导,资金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补助,行政色彩浓厚。​* 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机构设立带有盲目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缺乏财政“断粮”后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存在项目搁置或人员解散的风险。​* 居家养老方面,缺乏长期、稳定和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较大,市场上尚没有具备成熟管理经验的居家养考服务企业,尚未形成功能定位明确、服务模式成熟、人员稳定、监管到位、行业标准化完备的运营模式,难以满足养老需求。​(2) 政策缺乏灵活性,未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资金的绩效考量机制。​* 目前有关政策法规对于些具体事项的规定过于呆板,面对各地的复杂情况采取刀切的处理方式,不太符合地方实际,容易造成“有需求的无床位,有床位的无人源”的尴尬状况。​* 另外,大量资金投入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各种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也纷纷建立。但部分地区尚未形成有效的资金绩效考评机制,未充分评价项目发挥的社会效益,资金使用效益难以考量,“重投八、轻效益”的状况较为突出。​(3) 养老机构比例不合理,城镇养老床位占比较少。​* 总体来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农村老年人,面向城镇区域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占比较少。​* 过去,我国大多以政府为主体,建设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性养老机构,面向的是经济困难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侧重于“福利性”。这种单纯性的福利性、救济性养者机构不能满足现在老年人对养者的要求,并影响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发展模式的接受程度。​(4) 未有效实现市场化运作,养老机构产权不清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 民办养老机构相对较少,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多为政府投资设立,产权不清晰,缺乏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 究其原因:一是养老服务业尚在起步阶段,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不够活泛,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部分养老机构生存困难。二是养老服务业行业中,市场化运营需要的法规、行业标准不够完善,面临政策瓶颈,不利于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三是行业组织不够健全,不能做到行业自律。【回答】


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一、建议加快人工智能的发展


让机器代替繁重的人类劳动,这样即使老了,依然能够老人和老人结伴,通过机器的辅助,相互依赖生存。


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让每个人都有养老的资本,完善养老保险。


三、建立养老组织

。      
老人可以通过求助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将社会多余劳动力投入到养老工作当中。让老人得到合适的照顾和安度。


四、建立适合老人居住的社区

 。      将老人集中到一起,这样容易节省社会资源,让年轻人安心工作,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五、允许养老成为第二职业

 。
比如有人生存压力大,工作不够,这样的人可以以养老作为第二职业,可以多挣一些钱,养家糊口。


六、建立社会养老机制

可以通过一些志愿者,或者尽义务的形式,为老人做一些事。


七、让老人发挥余热

    有些老人有自己的爱好,让这些老人组成社团,和年轻人互助合作,解决实际问题。


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养老、个人储蓄、商业养老。这三种方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各有利弊。我们不能因为看到其缺点就选择放弃。

例如商业养老,优点是条款、收益都很明确,缺点是缴费金额高,未来靠这些钱够不够养老没人知道。而社会养老是一个保障体系,发放金额会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是可以抵御通胀的。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养老保险无需费神选择,商业类养老保险却不同。为自己买个养老险,不仅是减轻下一代的负担,更是为自己的老年做个未雨绸缪的保障。

所以说,养老问题单纯依靠一种方式是不能很好解决的,养老需要社会养老、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三者的结合。养老有两层基本意思:一是人到了一定的生理年龄,由于人体器官老化,不能继续工作,需要退休保养身体,以延长人的生命,叫闲居休息养生,这是从老人的自身生理上来讲,需要养生,也叫生理性养老;二是人老了,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赡养,以度过晚年,叫养老送终,这是从人类社会关系上的保障养老。
拓展资料:关于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一、缴纳比例如下:
1、个人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
3、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二、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员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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