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性质是社会主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称为初级合作社。中国农民在农业合作社运动中建立的半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从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转变的过渡形式。基本社会通常是在互助团体的基础上发展的。其特点是,农民在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统一管理和使用私有土地,牲畜,大型农具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并根据土地的质量和数量分配适当的土地红利。以及加入社会的其他生产资料也会获得一定的报酬。基层社会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集体劳动,成员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获得劳动报酬,产品由社会统一管理。
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含义和区别是什么?
一含义:1.农业生产互助组亦称“农业劳动互助组”,简称“互助组”。50年代初期,我国农民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各自的劳动力、畜力、农具不足的困难,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临时互助组,一般由几户农民在农忙季节临时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过后,即行解散,是互助组的初级形式。二是常年互助组,规模一般较临时互助组大,组员比较稳定,除全年在主要农事活动上进行劳动互助外,还进行其他农副业的互助结合,并且在组员之间有初步的劳动分工,有的还积累了小量的公共财产,是互助组的高级形式。2.初级农业合作社亦称土地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它建立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社员将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耕畜与大中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初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税金、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所余部分分给社员,作为社员的劳动报酬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报酬。社员劳动报酬一般高于土地报酬。劳动报酬根据按劳分配原则,采取劳动工分的形式。社员除参加社内劳动外,还可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其他家庭副业,社员家庭副业的生产工具、零星树木、家畜、家禽以及生活资料等归社员所有。初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初级社同农业生产互助组相比,有很大不同。虽然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仍是私有的,但由于实行统一经营,并且积累了公共财产,因此具有相当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它是合作农业经济的一种形式,是中国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定性步骤。初级社的进一步发展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高级农业上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它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和社员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的耕畜、大中型农机具则按合理价格由社收买,或为集体财产。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树木、家畜、家禽、小农具以及家庭副业所需要的工具等,仍属社员私有。高级社在有计划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组织社员参加社内的劳动。高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它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由于高级社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此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同初级社相比,高级社能够较大规模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和采用新式农机具,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渔和工副业生产,以满足社员、集体和国家的需要。二.区别按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划分,农业社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拓展资料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在中国有较长的历史。本来是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的一种形式。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已经开始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积极领导和支持,农业劳动互助组织有了更快的发展。1950年有272万个互助组,到1954年最高达到993万个。互助组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7年互助组全部转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基本单位是生产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通常是把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有的还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和超产奖励的责任制度。
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特点?
(一)自愿组合,入社自由。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结成的一种经济互助组织。由于分散经营的农户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自发自愿联合组织起来,希望通过联合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的效益,让自己的钱袋子鼓起来,过上好日子。在选择是否成立或加入合作社的问题上,完全是依照农民自己的意愿,农民拥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权,不会受到任何单位或行政命令的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的是“入社自愿”的原则。(二)相互合作,利益共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遵循着“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模式,相互协作,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使生产经营形成规模,逐步做大做强,完成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是办了不划算的事。(三)一人一票民主管理。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有、自管、自我谋利的组织。第一,合作社的经营负责人由社员民主选出,一般都是头脑活、路子广、工作能力强、办事公道、受到大伙儿信任的人。第二,合作社内部的重大问题都由社员共同决定;合作社内部社员地位平等,享有“一人一票”的同等的表决权,就是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进行选举和表决时,每个成员都具有一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第三,合作社的账目对社员公开,社员可以通过社员大会了解到合作社的运营及财务和账目情况,可以通过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渠道,自由地表达意见、提供信息、参与监督,让农户以主人翁的角色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当中。(四)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方式、经营业务和种类多种多样。根据每个地方的不同情况,在开办合作社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模式,如能人带头型、农业管理部门倡导型、企业带动型、农民自办型等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领域更是因地制宜、各有特色。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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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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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惠民政策有:1、就业促进政策;2、社保提升政策;3、医保统筹政策;4、教育强基政策;5、文化惠民政策;6、住房保障政策;7、数字便民政策;8、饮水安全政策;9、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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