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六岁被亲生父亲猥亵,描述整个犯罪过程,母亲正巧撞到,如何定性?
“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很棒;通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案发时10岁的女孩郭某到邻居刘芳君(化名)家中找其女儿玩耍。随后刘芳君以要给她弟弟拿糖为由,閧骗郭某上楼。并趁机进行亲昵举动。(肢体接触)到楼上之后,刘芳君便询问郭某冷不冷。之后就开始实施猥亵。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给郭某的身体上带来肉眼可见的伤害。但是在心理上的摧残十分严重。被侵害当天,虽然郭某没有告诉其他人。但是在行为上已经出现不适,情绪上也开始低落。当晚就开始食欲不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仍然是不想吃饭。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一个好朋友的重要性。郭某曾经问过自己的爷爷。“男生摸女生的隐私算什么”她爷爷表示是违法的。其爷爷没有细想,而郭某也没有细说。直到是遇到了王某。王某,是郭某的好朋友,只比她大一岁。不过是一个很有主见和想法的孩子。因为当郭某询问:“侵害小孩隐私犯不犯法”的时候。她给予的也是肯定答复。而且在郭某详细吐露了自己的遭遇之后。王某也是表示要不要报警。这就说明在意识上,倾向于正确、合理的选择。而郭某的话语也是反映出其家里大人的教育问题。她之所以不敢说,不敢报警。是因为她的父亲动辄就是暴力。她是一种恐惧。更何况事发当天,其父还因为写作业的问题打过她。两人使用手机搜相关问题,进一步确认。于是她们两个人想了个办法。打电话问问刘芳君。郭某去刘芳君家门口拍照的时候。因为门头上是有两个号码。拨打其中一个,没有人接。拨打另外一个,是一个女人接听。事后证实,接电话的是刘芳君妻子。郭某本来是想陈述自己的遭遇。不过毕竟还是个孩子。遭受这样的经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口。把电话给挂了。她希望王某能够陪着她,给她勇气和信心去告诉自己的父母。后来郭某的母亲先回来的。于是王某便告诉了郭母郭某的遭遇。人格不独立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受害者心态”,即自认为是受害者,永远都是别人欠自己的,会把责任全部推给他人。这种人是被动消极的,不会面对自己的失败,更不会改变自己的失败,甚至会为自己的不努力 、不执行、不改变、不负责找各种理由,合理化自己的懦弱。当一个人格不独立的女人进入婚姻中,结果会怎样呢?她会为了家庭,为了男人,选择丢弃自我,失去了最光鲜的一面。当依附成为一种习惯后,她就会无法脱离另一半,懒于融入社会,成为男人的附庸……当一个女人的生活必须依靠男人来继续,经济来源需要男人来支撑的时候,可想而知,她对生活的选择权到底有多大。所以,面对婚姻上的失败,她们会埋怨命运:“没办法,谁让我嫁给了这样一个老公!”“我的命太苦了,这辈子没指望了!”另一方面,当一个人格不独立的女人成为妈妈后,结果又会怎样?上面第一个案件,张女士面对丈夫公然在孩子面前看HS视频时,选择忍让;在丈夫伤害了女儿之后,仍在犹豫着要不要离婚。第二个案件中,张某捂着女儿的口,要她用身体报答爸爸。她们不仅牺牲了自己,还牺牲了女儿。人格不独立的人,她们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命运”的怪圈,并且她们的女儿很有可能还是会走这条老路。这一切最可怕的根源是:她们并不是自己内心的主人,丈夫才是。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坚实的自我,在不幸的婚姻里,只能当个被选择者。悲剧已经发生,我们无法回到过去,阻止这一切。但起码,我们可以振臂一呼,唤醒婚姻里的“弱者”,告诉她:你可以,你做得到!人格的独立是可以后天培养的,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心理健康。亚洲心理学专家林文采博士说,人类有五大天性,每一种天性,都对应着一种相应的能力。只要补充足够的心理营养,我们就能成为一个自信的、独立自主的、有安全感、有价值感的人。我们的生命之花就能更有生命力,更美丽地绽放。然后我们就能给自己信心,也会有智慧去解决生活中碰到的困境。那么,怎样给自己补充心理营养呢?我们可以给自己鼓励、赞美、认同,让这些成为自己自信自尊的土壤;我们努力做自己的重要他人,无条件地接纳自己,包括那些失败、过错和负面情绪等。每天睡觉前想一想,今天我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赞美认同自己的,长久还来,你会发现,你的思维模式已经发生改变。只有补足了心理营养,我们才能真正学会了接纳自己,快乐做自己。也许生活的确有很多无奈,每个人也有各自的困境和忧愁,不过有句话我觉得很对:你的生活也许不是你想要的,但是一定是你自己过出来的!
你如何看待陕西一男子趁妻子外出打工多次侵犯8岁亲生女儿一事?
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邪恶的人存在!这可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把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女儿!这等于毁了女儿的一辈子啊!真的要严惩这个不配当父亲的男人!原以为世界上最疼爱子女的就是父母,可慢慢的我发现原来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当父母的,他们当了父母之后依旧掩盖不了他们内心的邪恶,像这位父亲,你不要说是当爸爸了,就连当个人我都觉得他侮辱了全世界的人!1、母亲外出打工,女儿交由父亲照顾在陕西安康紫阳县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一女子因为要外出打工赚钱养家,没办法长时间停留在家中照顾子女,只能将八岁的女儿交给父亲彪某来照顾。彪某是一个无业游民,日常就在家里待着,也经常的喝酒,本来就觉得女儿交给孩子爸爸照顾会不太细心,可为了生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妈妈原以为生活会越来越好,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禽兽丈夫竟然连续两晚上侵犯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还是女儿害怕不敢回家才打电话告诉妈妈的。妈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选择报警,并将女儿安顿在朋友家里,然后连忙赶回去。2、父亲无精神问题,纯粹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警察来了直接将嫌疑人彪某直接逮捕回警局进行审讯,彪某对于自己侵犯女儿一事供认不讳,第一次侵犯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二次就是醉酒后发生的。警方也对彪某进行了全方面的检查,证实了彪某并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不存在因为精神问题而做出禽兽之事。原本我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也觉得应该是有什么隐情的,正常人怎么可能会禽兽到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这种事呢?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存在呢?后来了解新闻才知道,哦,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很奇葩禽兽的人存在的。3、彪某性格内向,与妻子感情不和彪某除了日常有爱喝酒这个习惯以外,还有就是他性格很内向,不爱与人来往,再加上跟妻子的感情并不好,所以才会促使他对女儿有这种想法。本来跟妻子感情就出现了问题,现在又聚少离多,有时候喝酒喝多了一上脑就顾不得对象是谁了,如果女儿没有选择告诉母亲的话,我想彪某还会将这种禽兽行为一直进行到底,真的是可恨。最后彪某被判刑七年六个月,对于这个处罚我觉得真的一点都不算严重。他顶多进去蹲七年多,可八岁的女儿一辈子都被毁了,将来她要怎么跟自己的父亲相处?她该怎么治愈好内心的伤?她会不会被身边的人冷言冷语各种刺激?这些都是小女孩将来要面对的事啊。这种禽兽怎么不进行化学阉割了呢,身为父亲没有尽到父亲应该尽到的责任,反倒对自己的女儿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心疼小女孩。
女儿被亲生父猥亵,整个犯罪过程母亲正巧撞到,案件的经过是怎样的?
事情发生在广西一户普通人家,嫌疑人吴某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吴某和孩子的母亲已经结婚多年,他们孕育了三个女儿,两人的感情生活一直都是平平淡淡,话也很少的那种,基本在家也不会说很多话,孩子的母亲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是个话少的忠厚老实的男人,却没想到他会将手伸向自己亲生女儿。吴某的行为违背伦理,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多次奸淫幼女大女儿在睡觉,吴某突然走进了她的房间,开始脱女儿的裤子,女孩慌了,她不知道父亲要做什么,父亲恐吓她不要说话,敢叫一声我就打你,女孩吓坏了,一句话都不敢说,当疼痛降临的时候,女孩只能死死咬住嘴唇哭泣,什么都做不了,之后又来了几次之后,吴某离开了,临走前威胁女儿不要告诉任何人。女孩曾向自己的妹妹、母亲、外公等亲人说过父亲对自己做的事,但是他们就只是口头警告了吴某,甚至有一次,吴某正在对大女儿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母亲突然回到家,看到了吴某正在对自己女儿做这种事情,她只说了要报警,吴某才停了下来出去了,但是她的母亲并没有报警,没有人阻止吴某的行为。吴某对大女儿肉体接触的行为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他又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的妹妹。那天吴某的二女儿也在睡觉,身边同样还睡着自己的姐姐妹妹,吴某进到房间之后,用同样的手段暴力威胁二女儿,当着自己的姐姐妹妹的面,对二女儿实施了奸淫。两个女儿遭受亲生父亲奸淫持续了几年,后来终于有人将吴某举报了,警方将吴某刑事逮捕,并依法拘留。人民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违背伦理,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多次奸淫二名幼女,已触犯法律,构成强奸,对二名幼女身体隐私部位实施抠摸,构成儿童猥亵罪,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