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如何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 适合孩子看的书单推荐
很多家长因为孩子不爱读书而烦恼,更为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而绞尽脑汁。但是“强扭的瓜不甜”,一味的强迫孩子读书,反而容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反感读书,畏惧读书。
其实注意一些生活中的细节,可以帮助孩子培养读书习惯,比单纯的口头督促效果要强的多。那么该注意哪些细节呢,下面给家长们一些提示,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有启发。
帮孩子确定阅读书籍。首先,发现孩子的兴趣,从孩子感兴趣的方面来搜集图书,引导阅读,逐渐扩大读书的广度。其次,可以带孩子到图书馆,让孩子自己选择喜欢阅读的书籍,一般来说,0-3岁的孩子喜欢色彩鲜艳的画报、3-6岁孩子喜欢童话以及带有情节的故事画报、7-10岁喜欢情节丰富的故事书。10-13岁喜欢幻想、探险、神话故事等等。14-16岁喜欢推理、传记类等等。
为孩子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目前很多家庭,家长很少读书看报,家里找不到一本臧书,而是生硬的要求自己的孩子多看书,这样一点都不现实。怎样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呢?可以在孩子卧室里,客厅等一些孩子常玩耍的地方放些儿童读物,让孩子随手拿来阅读。
老师引导阅读。孩子一般比较听老师的话,可以与老师商量,让老师给孩子一些读书建议,譬如说列书单,并规定孩子每天在家阅读半小时等等。对于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家长可以及时反馈给老师,对于表现好的孩子提出表扬,鼓励孩子产生更大的阅读兴趣。
老师还可以在课堂上设置孩子讲故事的环节,并对勇于讲故事的孩子给予表扬和奖励,孩子会为了得到表扬和奖励主动寻找图书阅读,来积累故事在课堂上表演。这样既锻炼了孩子的阅读能力,还锻炼了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
家长做榜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平时在家不要整天对着电脑,这样孩子也会学习家长爱玩电脑,ipad等等,家长平时应多读书看报,周末可以带上孩子一起去书店或者图书馆呆上一天,各自选择自己喜欢的图书阅读,孩子经过不断的耳濡目染,自然也会慢慢喜欢阅读。
每晚陪读,每天晚上在孩子睡觉前,陪她读一会故事书,持之以恒,不但可以帮孩子培养阅读习惯,还可以增进亲子交流,促进沟通。
平时多让孩子与一些喜欢阅读的大孩子在一起,同辈之间的影响十分重要,可以帮助引导培养兴趣,但是千万不要进行比较,会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自卑心理,应多鼓励少批评。
家长提前阅读。在孩子阅读前,家长先进行阅读,并在孩子阅读前给孩子讲个引子,然后引导孩子自己阅读找到答案。培养孩子的思维能力,启发孩子的好奇心。
小孩识字效果和兴趣有很大的关系,小孩子都喜欢听故事,如果能通过读故事、演故事、看故事等方式,提升小孩的阅读能力。并把听故事变为“和大人一起读”故事,促进小朋友主动向我们家长讲故事,对口语表达能力的提升很有帮助。
等到上学后,小孩忙着学习的同时,又要开始阅读能力的培养,已经太晚了。阅读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兴趣,自发性的去阅读,而不是一种任务。 所以,对于早期阅读教育,我们家长要尽早为之,在学龄前就可接触。
後来也和其他家长壹样给孩子买了识字和儿歌的小卡片、绘本,但孩子会把卡片和书往嘴巴裏放,十分不卫生也有壹定危险,而且不会动的书籍我家孩子不是很喜欢,后来我开始寻找动画类的教育材料,前后使用过多款早教类的应用,普遍存在广告频繁、在未知孩子学习效果的时候就开始收费,后来我开始寻找动画类的教育材料,前后使用过多款早教类的应用,普遍存在广告频繁、在未知孩子学习效果的时候就开始收费,直到我发现了,猫,小。帅,学、汉;字、应用,可积累识字量,养成阅读好习惯,快速适应幼小衔接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法律分析:(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政行为的效力
法律分析:1、合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一般不合理;合法严重不合理。合法又合理。2、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3、无效。条件:要求从事犯罪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从事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效力:自始无法律效力。后果: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无效;当事人可拒绝,不负责任;可获得国家赔偿。4、撤销。条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效力:被撤销前推定为有效,撤销后溯及为自始无效。后果:撤销前不可拒绝,只能先履行;需依据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可获得国家赔偿。5、废止。条件:法律依据改变;客观事实改变;行为目的实现。效力:废止前有效;废止后无效。后果:因信赖保护可获国家补偿。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