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质快感

时间:2024-11-04 15:11:25编辑:阿星

基于网红现象的解读和思考:网红为什么这样红?

首先,可以看出来,今天的“网红”早已不仅仅限于它本身了。它与淘宝,广告,融资紧密结合,并成为经济链中的一部分,这种现象绝不是偶然的。 “网红”产生于互联网。正如娱乐圈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网红”也是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环节。互联网经济是面向顾客的体验消费和价值链的创新。自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互联网的影响,国内主要工业已经开始转型,新的商业模式在蓬勃发展。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收集用户群的方法成为了重要环节。初期的互联网巨头使用的是免费的“功能驱动型”模型。在市场日益饱和的“富裕经济”时代,用户群体的培养越来越倾向于“文化主导”,尤其是在文化产业内部,它通过社区建设,情感销售和粉丝效应来吸引用户,这已经是普遍现象。所以,在庞大的互联网中,“网红”逐渐成为聚集用户的主导力量。他们是突然出现的准“ IP”。实际上,“网红”本身正在经历持续发展的过程。一开始,只是简单的意义上的赚流量,做广告,到后来的开店,自己做淘宝店老板,到现在有了产品经理的思想,自产自销的“网红”。“网红”的发展和互联网经济早就相互融合,成为走向市场的大道。在互联网军队越来越依赖“网红”的同时,“网红”也给自己增添了一层更加闪亮的资本。新兴的市场席卷着互联网经济。正如需求创造供给一样,市场需要“网红”。闲散的资本渴望找到一个可以吸引人群注意的“宝葫芦”,吸引到用户,大量涌现的“网红”就起着“宝葫芦”的作用。像所有新事物一样,它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从无序到规范,从混杂到筛选的过程。

你怎么看待网红现象?

网红是一个词,但可以分成两类。一类网红以自己的才华而“红”,或者唱歌、跳舞、说笑话、打游戏。二类以挑战常规而“红”:吃辣椒、搞怪、炒作。当然还有一类以“涉黄”而“红”,这类不应该定义为“网红”,他们是“网黄”。对于第一类网红我是双手赞成的!以自己的才华去吸引人这无可厚非,这是值得尊敬的!这就跟电视节目一样,不同的是电视节目都是录制好之后再上映,追求一种节目效果。而网红也是一种自己节目,但以“实时反馈”为侧重点,不用那么“规矩”,是一种放松的心态,看官也容易放松,这类多多益善啊。第二类以猎奇作为突破点,上演各类挑战常规的“节目”,比如:喝辣椒油、捅马蜂窝、直播火化。以挑战身体忍受为底线、以挑战神经病为目标,与正常人的道路背道而驰。看官也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态去看,看他们挑战各类自己想做但不敢尝试的事情,这大有一种实验品的味道。不过“实验品”太多了,也会腻啊!对于这类见红,我认为有部分人在做就可以了。网红网红,红起来是有一定道理的。某人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网红风行的现状其实也反映了一些很现实的问题。大家越来越喜欢宅在家里,越来越依恋电脑、手机,对于别人的世界充满着好奇,对于新鲜事物保持着期待。网红就像是一出互联网的电视频道,解脱了很多人的寂寞时光,但过分依赖终究不是好事,希望网友们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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