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观是哪四个层次?
中国人的审美有四个层次,呈金字塔状,从上到下分别为艳俗、含蓄、矫情、病态。马未都先生说,最低层次叫做“艳俗”,如农村的大花布床单、流行歌曲,它简单明晰,具有最广大的群众基础,是审美的第一个层次。第二层“含蓄”。唐诗宋词是最典型的代表,需要慢慢体会它的美,而无法直接理解。比如李白的《送友人》:“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它的美很含蓄,是审美的第二个层次。第三层次“矫情”,接受的人更少。当代艺术都陷于这种状态。比如典型的毕加索画作,有时很难看懂。最高层次的审美——“病态”。当审美走到金字塔顶端时,只要进入“病态”就会呈现倒金字塔状,突然释放,就变成了最流行的事。《如红楼梦》里的男子,大都具有女性美;而女子,大都具有病态美。贾宝玉像个女孩子,林黛玉像个病人,这就是中国人在文化中追求的一种审美情趣。扩展资料:审美观具有时代性、民族性、人类共同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审美意识是主体对客观感性形象的美学属性的能动反映。包括人的审美感觉、情趣、经验、观点和理想等。人的审美意识首先起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然物的色彩和形象特征如清澈、秀丽、壮观、优雅、净洁等,使人在作用过程中得到美的感受。审美意识与社会实践发展的水平有关,并受社会制约,但同时具有人的个性特征。在当代,审美意识和环境意识的相互渗透作用更加强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美观
审美的四个层次是什么?
审美的四个层次是技术层面的审美、社会经济层面的审美、精神层面的审美、宗教层面的审美。前两个层面的审美是世俗的,更多的是关注审美对象,而后两个层面的审美是超俗的,主要审视主体的精神。第一个层次:是欣赏者最初接触到的审美因素,文艺作品的韵律、文字、结构、节奏等形式美因素,它能够唤起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想象力,传达某种富有意义的内容。第二个层次:在审美结构层次中显得比较突出,包括了作家主观的理解、评价和客观的社会生活内容,是文艺作品的形象体系暗示、指向的一定历史内容,它本身就是一种审美因素,被包裹在了美的形式中,是一种情操美、人格美、理性美、道德美。第三个层次:隐藏得比较深,,它是意境或者形象的象征意味,是文艺作品的象征意蕴,必须要深入的把握作品历史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得到领悟。第四个层次:是建立在前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将前三个审美层次高度和谐的统一在一起,把握形式与感受形象,体验和理解内容,探究意蕴。另外的说法:审美大体可分为四个层次:最低层名为“艳俗”。如民俗中大红大绿的年画;如现代青年中独特怪异而红黄蓝绿的发型。比“艳俗”高一个层次是“含蓄”。中国的诗词、山水画、文学作品大多都体现含蓄的美。“含蓄”与“艳俗”的区别如同林黛玉与刘姥姥。但它们都是经过修饰的美。只是含蓄比艳俗更注重“艺术规律”。从这个层次进发,往往会走偏。如中国古代文人喜欢“病梅”(有意把梅花的枝条弄扭曲,减少养分的供给,使梅花不能完全开放。)。再如中国古代要女性缠足,以小脚为“美”。这些都是病态的审美理念。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审美理念与此完全不同。“含蓄”再向上的审美层次是“自然”。所谓“大巧不工”、“至美不饰”就是讲这个层次的美。真正美的事物是不需要过多修饰的。保持“自然的原生态”就是美、是健康的美、是符合自然规律和艺术规律的美。这种美简约而不简单。“自然”再往上是“灵性”。审美达到这个层次的人真的不多。“灵性”的美是美学世界里的“相对论”。它已经完全领悟自然规律和艺术规律当中那些对美“起决定作用”的“东西”。如果真要很形象的说明那就是梵高的画。他的画很多人看不明白或不太理解,“为什么他把太阳画成黑色的?”审美达到这个层次的人真的不多。“灵性”的美是美学世界里的“相对论”。它已经完全领悟自然规律和艺术规律当中那些对美“起决定作用”的“东西”。如果真要很形象的说明那就是梵高的画。他的画很多人看不明白或不太理解,“为什么他把太阳画成黑色的?”“灵性”这个审美层次已经超出我们的日常生活。生活中怎样欣赏事物的美?如何表现自身的美?起决定作用的是自己和美的创造者的审美层次。你有怎样的审美层次你就有可能有那个层次的美。
审美是怎样的一种判断?
康德美学是从人的心灵(“心意”)能力出发来进行美的讨论,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审美是必然的和普遍的?因此,主要不是讨论艺术中的美的问题。
审美判断是知性与想象力的一种谐和合作。根据形式逻辑,也就是知性范畴的类型,对鉴赏判断进行分析,认为审美判断有四个“契机”(moment)。
①从质(quality)的方面来说
首先区分审美的判断力与规定的判断力,认为审美判断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不是知识判断。审美判断主要与情感相关,属于主观的,审美判断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的情感。
审美判断与认识判断的根本区别在于,一片草地的绿色对于我们是客观的感觉,而对于这块草地的愉悦的感觉则是主观的。
美感与快适。很多主观的快感是与欲望的满足相关的,即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系于感官对象的实存,能在感觉里使感官满意,也叫快适。这种快适不是美感,是一种生理上满足的感觉,动物也具备。审美愉悦不是一种感官的快感,它与欲望的满足没有关系,不涉及利害关系。美感只关注对象的形式,而对对象的内容不关注。
美感与善。善也是与利害关系相联系的。善在根本上与道德活动相关。善也会产生一种快感。但是,这都不是美感。快适与善都与一个对于它们的对象的利害相关。审美判断的特点是无利害感,这是审美判断的质的规定。
从第一个契机总结出来的对美的说明:“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
②从量(quantity)的方面来说
“量”的范畴涉及普遍性(即全体性)。知识是客观的,因而是普遍有效的。审美判断不依赖概念,不是知识。玫瑰花一般地是美的,是逻辑判断,这是由一般的知识所得出的结论。这个判断的结论是普遍有效的,但它不是一个审美判断。
有些判断不依赖概念,但不是普遍有效的。“玫瑰花在香味上是快适的”,是一种感官判断,虽然不依赖概念,但不能普遍有效。关于快适的争论是愚蠢的。从逻辑的量的范畴方面来看,一切审美(鉴赏)判断都是单称的判断。同时,审美判断不依赖于概念,也是主观的。但是,它的结果是普遍有效的。“这朵玫瑰花很美”,每个人都会赞同的。如果不赞同,说明他没有鉴赏力。
知识——客观普遍有效性
审美——主观普遍有效性
审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与“无利害关系”相关。
审美——无利害
愉快善——有利害
快适——有利害
从第二个契机总结出来对美的说明:“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
③从关系(relation)方面来说
“关系”的范畴涉及因果性。审美判断的根据是一种合目的性的形式,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并非所有合目的性的判断都是审美判断。
概念的合目的性——认识
伦理行为合目的性——目的、意图
审美的合目的性——愉快
审美鉴赏没有一个客观目的的表象,不涉及对象的关于性质的概念和内在的或外在的可能性。审美快感也有因果性,因而有根据。主观的合目的性就是鉴赏判断的先验根据。
审美判断的第三个契机说明:“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在它不具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时。”
这种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因果关系不是一种感官的刺激。康德把鉴赏判断也分为二类,一类是不纯粹的,有刺激的,一类是纯粹的。
④从样式(模态modality)方面来说
“样式”(模态)的范畴涉及必然性与偶然性。
审美判断具有一种必然性,每个人必须同意我的判断。这种必然性不是知识的(客观)必然性,也不是一个实践的(绝对命令)必然性,更不是一个从经验的普遍性里推出来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私人的,是建立在一种“共通感”(commonsense)的基础之上。
一种不通过概念而普遍令人必然愉快的情感的普遍传达是以共通感为前提的。
人的这种共通感是否存在?康德认为,认识的过程和知识的建立,表明知识是能够普遍传达的。这就证明共通感是存在的。知识能够传达,心意状态必须能够普遍传达,情感也必须能够普遍传达。如果一定的对象凭借感官把想象力推动去结合多样的东西,然后经过情感的调谐,这调谐本身必须能够普遍传达。这种判断通过共通感传达出来,就会是普遍的,人人必然赞同的。
审美判断的第四个契机说明:“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底对象。”~
如何理解审美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上认识、理解、感知和评判世界上的存在。审美也就是有“审”有“美”,在这个词组中,“审”作为一个动词,它表示一定有人在“审”,有主体介入;同时,也一定有可供人审的“美”,即审美客体或对象。审美现象是以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为基础的,是审美关系中的现象。
哲学角度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审美是事物对立与统一的极好证明。审美的对立显而易见,体现为他的个体性,审美的统一则通过客观因素对人们心理的作用表现,即在每个时代或阶段,人们所处的环境,或多或少会对人们的审美观造成影响。
由于审美是一种主观的活动,因此很多人会认为,审美只是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在其他动物中不存在审美。其实不然,人们对动物是否存在审美这一行为的推测,很大程度上被人们的思维所左右,而并不是真正从动物的角度出发,因此难免存在偏差,也很难说审美仅为人类所特有。
范围
审美的范围极其广泛,包括建筑、音乐、舞蹈、服饰、陶艺、饮食、装饰、绘画等等。审美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走在路上,街边的风景需要我们去审美;坐在餐馆,各式菜肴需要我们去审美……当然这些都是浅层次上的审美现象,我们需要审美,研究审美,更应从高层次上进行探讨,即着重审人性之美。我们不断追问自己的心灵,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
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背离真理与发展的审美,是不会得到社会长久普遍赞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