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救的介绍
海上搜救是指国家或者部门针对海上事故等做出的搜寻、救援等工作。海上搜救需要较强的技术系统等支持,海上搜救仅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全社会都应该联动起来。海上搜救的求救渠道一定要畅通,海上搜救中心的求助电话要保证24小时都有人在维护,早求救1分钟也许就能够少一分危险,挽救更多人的生命。海上搜救相比于陆地搜救有更多的不可预测性,因此它的难度也更大,中国交通部门也一直致力于海上搜救工作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最快最正确的搜救方案。
海上搜救方法
1、事故发现。当搜救系统第一次得知存在一实际的或者潜在的搜救事件时,即进入发现阶段。 2、最初行动。当搜救系统开始作出反应时,即进入最初行动阶段。初步应该采取的行动是向搜救设施报警,同时获得更多的的信息。 3、制定计划。包括搜寻计划、救助计划和最终幸存者至医疗机构或其他合适、安全地方的计划。 4、采取行动。包括派遣搜救设施到达现场、展开搜寻、救助幸存者、援助遇险船舶或航空器、对幸存者提供紧急处置,以及将伤亡人员送往医疗机构,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行动。 5、结束阶段。出现以下情况时进入结束阶段:①收到作为搜救目标的航空器、船舶或人员并未遇险的信息;②搜寻设施已确定所搜寻的航空器、船舶或人员的位置,并且幸存者已获救;③在遇险阶段中,因已仔细搜寻过搜寻区域,并调查了所有可能区域,或者因遇险人员已不再有幸存的合理可能性时,搜救任务协调员将决定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搜救行动。搜寻的方式 由于海上环境复杂,风和留会使海上救生艇筏产生移动或者漂移,为了计算幸存者的位置,必须估算漂移的方向和速度,这就要求对包含可能遇险位置的区域内及其周围的风和流进行估算。 搜寻的首要是确定基点和搜寻区域。搜寻区域事由搜寻计划人员决定所要进行搜寻的区域,出于给每个具体搜寻设施分配特定职责的目的,该区域可能会分成几个分区。对于要搜寻的区域,有必要确定一个基点(地理参考点)。基点应考虑搜寻事件的报告位置和报告时间的影响,考虑诸如侧向方位或观测到的情况,加入险情的发生时间与搜救设施到达时间的间隔,考虑漂移估计预先航空器、船舶或救生艇筏的水面漂移等各种因素。 具体的搜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扇形搜寻。搜寻目标的位置准确或搜寻区域较小时最有效。②扩展方形搜寻。要求搜寻设施能精确航行,当搜寻目标位置处于相对较近的区域内时,最有效。③航迹线搜寻。当航空器或船舶从一点飞(驶)往另一点的途中失踪时,通常采用该方式。假设遇难船舶或航空器坠毁、迫降或船舶在计划航线上或附近沉没,就选用航迹线搜寻方式,并将搜寻力量集中于基准线附近。④平行线扫视搜寻。当幸存者位置很不确定并要求均匀覆盖一广阔区域时,通常使用该方式。在水上或者相对平坦的地形,该方式最有效。⑤横移线搜寻。除了搜寻路线平行于矩形的短边而不是长边外,横移线搜寻方式与平行线扫视搜寻基本一样。⑥横移线协调搜寻。由按搜寻横移线飞行的航空器和沿搜寻区域主轴线朝航空器飞行方向航行的船舶实施海空协调搜寻。⑦岸线搜寻。通常由小型船舶,后者能在低空低速安全飞行的航空器紧贴岸线进行仔细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