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犯法么
一、闹市裸奔犯法吗 闹市裸奔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所裸奔属于故意裸露身体,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二、法律禁止裸奔吗 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裸奔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因而不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行为到达一定程度时,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般的裸奔,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但如果没有刻意骚扰他人的动机,应该不构成“情节恶劣”,不构成犯罪。 三、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裸奔构成什么罪
裸奔属于违反了治安罪,需要接受处罚。【法律分析】裸奔是违法行为。裸奔,指脱去衣服在公共场所裸体奔跑的行为,亦是一种公开裸露行为。一般认为,法律上限制个人自由的原则有四种,即不伤害原则、不冒犯原则、家长主义原则和道德主义原则。裸体一般会引发大多数人的羞耻心,使得大多数人会感到不自在,那么,裸奔行为就违反了不冒犯原则,因而,需要通过法律来禁止。如果在公共场所故意裸奔,会被带走教育,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是犯精神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也会被带走,不过不受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因而不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行为到达一定程度时,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裸奔,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但如果没有刻意骚扰他人的动机,应该不构成“情节恶劣”,不构成犯罪。裸奔并不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