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扒门女子对学校停职有回应吗?
“高铁扒门”当事女子自己的解释来了: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 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罗海丽老师: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拦高铁事件,确实有这么个事情,中间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说法是不是网上说的那样的,第一我老公没有迟到,我们一家三口是一起进车站的,第二我没有拦动车。 上周五,我和老公带着女儿去广州办事。坐的是G1747次车,从合肥到广州,原定16:39发车。因为我们跑错了车站,到检票口的时候已经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车上查到这个车已经晚点到16:52发车了。 当时我知道快赶不上了,就拉着女儿跑在前面,老公拿着行李在后面。到检票口的时候,检票口没有关,有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没有检我们的票,也没有拦我们,就放我和女儿过去了。下去之后,我发现老公没下来。给他打电话,他说他被检票人员拦下了。当时我们的身份证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当时我在跟列车长说,我老公就在楼上,10秒钟就能上车,麻烦他用对讲机叫楼上放一下行,但他们就是不帮我说。我下去的时候,看到车还没有开,车门是开着的。我觉得动车在一个站就停10分钟,我还剩2分钟,我为什么就不能上车呢?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我当时是不是只能让我老公下来?我这样做有错吗?我觉得10秒钟就能下来的事,为什么就不让他下来呢,我就在门口站着了。 我跟他讲了事实,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钟就能下来。从头到尾,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但他们就是不打电话给楼上工作人员,把我老公放下来。如果当时沟通好了,10秒钟就解决了,根本不影响动车的开车。再说一次: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 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
"高铁扒门"女子质疑学校凭什么让她停职?
"高铁扒门"女子: 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 ,我教学没过错。“高铁扒门”当事女子自己的解释来了: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 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罗海丽老师: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拦高铁事件,确实有这么个事情,中间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说法是不是网上说的那样的,第一我老公没有迟到,我们一家三口是一起进车站的,第二我没有拦动车。 上周五,我和老公带着女儿去广州办事。坐的是G1747次车,从合肥到广州,原定16:39发车。因为我们跑错了车站,到检票口的时候已经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车上查到这个车已经晚点到16:52发车了。 当时我知道快赶不上了,就拉着女儿跑在前面,老公拿着行李在后面。到检票口的时候,检票口没有关,有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没有检我们的票,也没有拦我们,就放我和女儿过去了。下去之后,我发现老公没下来。给他打电话,他说他被检票人员拦下了。当时我们的身份证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当时我在跟列车长说,我老公就在楼上,10秒钟就能上车,麻烦他用对讲机叫楼上放一下行,但他们就是不帮我说。我下去的时候,看到车还没有开,车门是开着的。我觉得动车在一个站就停10分钟,我还剩2分钟,我为什么就不能上车呢?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我当时是不是只能让我老公下来?我这样做有错吗?我觉得10秒钟就能下来的事,为什么就不让他下来呢,我就在门口站着了。我跟他讲了事实,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钟就能下来。从头到尾,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但他们就是不打电话给楼上工作人员,把我老公放下来。如果当时沟通好了,10秒钟就解决了,根本不影响动车的开车。 再说一次: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 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高铁扒门”女教师,触犯哪些法规?
据称,"高铁扒门"女教师发文解释: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根据发文可知,当事人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觉得自己是个人行为无法,阻止高铁正常发出。二是觉得自己这些行为不属于在校教学范围,自己教学没有过错,学校没有理由给自己停职。小编这里和大家讨论下当事人到底,有没有触发法律法规,学校到底有没有停职处理当事人的依据呢?关于阻止高铁正常出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四)击打列车;(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八)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九)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十)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十一)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十二)钻车、扒车、跳车;(十三)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根据上面条例,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当事人已经违反多想条例,严重影响铁路安全,这种行为,不仅会扰乱铁路交通秩序,且铁路运行,如果长时间停靠,也会一定程度造成安全隐患,因一己之私,罔顾别人安全。然后是关了学校处理方面,虽然当事人行为不是,在校也和具体教学无关。但是,教师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教书育人,不是说你在学校课堂上完你的班就结束了。作为一个教师,你是需要给别人、给学生做好一种表率作用的,不只是知识的教育,也是一种做人方式的教育。不正己,何以教人。且依据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最起码已经构成第三条品行不良与影响恶劣,学校处理完全合理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