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坠楼事件榆林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是什么?
9月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经初步调查,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婆婆曾多次问儿媳是否需要剖腹产是真的吗?
榆林“坠楼产妇”婆婆回应质疑:不存在经济压力,曾多次问儿媳是否需要剖腹产。陕西榆林产妇马茸茸在待产时,多次要求剖宫产但被拒绝,后因疼痛难忍,从医院5楼坠下身亡。目前,家属和医院双方就“谁拒绝了剖宫产”一事各执一词。9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坠亡产妇的婆家认为(剖宫产)手术要加钱,并考虑生二胎,所以坚持让产妇顺产。有相关媒体采访时提到:当时马茸茸希望剖腹产,您和其他家人同意了么?这名婆婆称:儿媳妇在住院之前几次都和我们说,要是能顺产可以顺产,这样对孩子比较好,我当时就说,实在太疼也可以剖腹产。(事发)那天,儿媳妇从待产室走出来两趟,都说“太疼了,希望剖腹产”,我们当时说太疼了那就剖,还去和医生说过几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医生都没有给回复。她说:“我们家里有地,种地是一个主要的收入,我老伴儿还有一台三轮车,平时庄稼收完后,经常用这台三轮车出去给别人干点儿零活,这也是一部分收入。我儿子在县城里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儿媳妇怀孕前在一个补习学校当老师,家里有6口窑洞,还有一台8万多元的小汽车,我们家的收入,至少在村子里是属于中上等的,不存在因为经济问题不给(儿媳妇)剖腹产。”具体真相如何,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榆林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是什么?
据9月8日凌晨报道,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事发现场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产妇第二次跪下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胎。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待产孕妇生前所住病房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等着继续看调查细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