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斯特罗姆的散文诗:特朗斯特罗姆
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获得了2011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这是诗歌的光荣。这位已届八十高龄的诗人,被称为“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其实,属于什么“主义”,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所具备的独特的诗歌个性。对特氏来说。他甚至不愿意为一种定型化的艺术个性,即风格所固定,总是在追求着变化、突破与创新。他说:“不要成为自己的学舌者”“求新,应该是作者的第一要求”。他的早期诗多以意象、隐喻表现内心世界,形象丰满,感觉新颖,后期诗则更见深刻,对现实世界的观察体验细致入微,细节描写、叙事因素有所加强。或许正是由于这一转化,他的后期作品中,散文诗的比重明显增多。相应地语言节奏上更加自由大度了。
从李笠先生翻译的他的“诗全集”中,我读到的散文诗有20余章。这些散文诗在写法和样式上,和我们常见的(特别是中国当下流行的)不太一样,读后有耳目一新之感,读一读,可以起到开阔视野的效应。我选出其中两章,作一些简略的介绍。
《林间空地》是写大自然的,诗人以朴素的语言、白描的手法,呈现出这一块“迷路时才能找到的空地”,也就是说,人迹罕至。通篇都在“叙述”。而叙述,是不少散文诗作者颇感头痛的一件“差事”。我以为,特氏在此诗中的“叙述”,看似平实,其实几乎每一句都藏着机锋,很是耐人寻味。“空地被自我窒息的森林裹着”,以“自我窒息”状写森林,实在太恰切了。“地上,影子哺乳着影子”,影子们相互角逐,一种寂寞的动感隐约可见,而“哺乳”二字用得何等新颖而出色!对于此处,过往年代人们留下的无从稽考的遗迹,他写道:“谁在此生活过?没人能回答”,然后是:“只有档案永远青春不朽”,这是一句有着反讽意味的语言。而“吉普赛人能记,会写的人能忘。记录,遗忘”,更具有一种十分深沉的,对于世事迷离、惘然若失的感慨系之,却全出于冷隽的笔墨,便是功力不凡的所在了。
诗写到此,均属于“有我”之境,在陈述着诗人的见闻和所思。末一段“我”似已隐去,“哼着歌曲的电线杆子上坐着一只晒太阳的甲虫,翅膀收在闪光的盾牌后,精巧,像专家包打的降落伞”。诗人将“森林间空地”还给了大自然的无人之境,让给了那一只晒太阳的甲虫,便有一点“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味,让人领悟到大自然那种自在的无比丰润的生机,使全诗的意境,获得了升华。
《对一封信的回答》便是写“人事”了。一封早已“过时”的旧信,如此而已,有什么可写的呢?诗人在叙事。其实所有的细节均关涉着他心情的激荡,所有的叙述都是在抒情。请注意:“房子有五扇窗户”,四扇明亮,惟独第五扇,“面对黑色的天空、雷电和暴风雨”,这是什么意思呢?超现实,幻觉,神秘感,诗人惯用的技巧直逼内心:“我站在第五扇窗前。那封信。”诗人想的什么,还需要“表白”吗?这便是诗、散文诗的奥妙所在了。
“星期二和星期三之间的深渊”是对时间的一种反向性的夸张,为的是突出“二十六年却转瞬即逝”的这种感叹。经过了这一“过渡”之后,诗人的思路自然转向了必然的归宿:“这封信回复了吗?”“我记不得了”,诗人为了说明时间的久远,仅仅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样的交代,是难以满足“诗性”要求的,那不过是一句散文的,甚至是“报道性”的语言。诗人用了从大海、心脏。以至“八月之夜湖地上的蟾蜍”这样新奇的意象,来表达“未曾答复的信字字聚集在一起”这一“枯燥”的细节。如果仅止于此,诗仍然在“现实”的范畴以内,追求幻想、“醒着的梦”,和“揭示神秘”的超现实感的特朗斯特罗姆决不甘心于此,“有一天我将回答”,笔锋一转:“那时我已死去”,于是便步入了一个幻觉丛生的、莫须有的“那座都市”,展开了离奇的幻觉中的“消隐”。读他的散文诗,能否帮助我们在“局限”中洞开更多的想象空间、梦幻境界,和新鲜思绪呢?我想,是可能的。
特朗斯特罗姆诗歌赏析
【途中的秘密】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 日光洒在沉睡者的脸上 他的梦变得更加生动 但没有醒 黑暗洒在行人的脸上 他走在人群里 走在太阳强烈急躁的光束里 天空好像突然被暴雨涂黑 我站在一间容纳所有瞬息的屋里—— 一座蝴蝶博物馆 但太阳又像刚才那样强大 它急躁的笔涂抹着世界。 原创赏析 201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被誉为欧洲诗坛最杰出的象征主义和超意识主义诗人。他的《途中的秘密》、《自1973年3月》、《车站》等诗歌皆为不朽的经典。2011年获得诺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because, through his condensed, transluscent images, he gives us fresh access to reality" “通过凝炼、通透的意象,他为我们提供了通向现实的新途径”。 当代诗坛,几乎没有人像瑞典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特朗斯特罗姆(Tomas Transtr?mer, 1931—)把诗写得这样精炼、精准、精湛。他的诗是凝练艺术的范例。特朗斯特罗姆被誉为“隐喻大师”,他的诗常常采用一连串意象和隐喻来塑造内心世界(与中国的“寓情于景”相仿),把激烈的感情藏在平静的文字里。 比如这首诗里的【蝴蝶博物馆】,作者从这个创造性的词汇揭示出他站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到的一切事物都变成彩色的蝴蝶,但是这些蝴蝶终将凝固为标本,所有的时间与色彩都以生命的凝固为代价而化作辉煌,没有人能够确切的说出诗人真正的含义,但是仅仅这一个意象就让我们从时间想到了生命的价值,太阳用急躁的笔涂抹着世界,外部世界的色彩极为五色斑斓,但是只有在我们的内心,在那个沉默的蝴蝶博物馆,所有的色彩才是真实可信的。 他擅长用特写的方法精确地捕捉日常生活细节,让流逝的瞬息释放 “意义”,从而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我的诗是聚会点,试图在被日常语言分隔的不同领域间建立一种突然的联系”。他说:诗是对事物的感受,不是再认识,而是幻想……诗最重要的任务是塑造精神生活,揭示神秘。
托马斯·特兰斯特勒默的个人生平
特朗斯特罗姆的父亲是一位记者,母亲是一位教师,两人离婚后他随母亲长大。一开始他想成为自然科学家或考古学家。中学毕业后他在斯德哥尔摩大学学心理学,1956年他毕业。此后四年中他留校研究。此后他转到一个青少年拘留所做心理学家。1965年他与夫人和孩子一起搬到斯德哥尔摩以西40千米处的小城韦斯特罗斯,他至今住在那里。他在那里获得了很高的声誉,以至于1997年当地政府建立了一个以他命名的特兰斯特罗默文学奖。1980年特兰斯特罗默退休,此前他在瑞典国家劳工部做工作心理学家。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生涯开始于中学时期,当时他就读于斯特哥尔摩的一所拉丁文学校 。1954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诗十七首》,尽管他当时还是一位在校大学生,但这本诗集轰动瑞典诗坛,被文学史作者扬.斯坦奎斯特称之为“一鸣惊人和绝无仅有的突破” 。在1960年到1966年期间,特朗斯特罗姆的事业被分为鲜明的两部分:一面是心理医生,另一面则是年轻而富有名气的诗人 。特兰斯特罗默与美国诗人罗伯特·勃莱是好友,两人互相翻译对方的作品,并将对方的作品收录到自己的书里。1990年特兰斯特罗默患脑溢血使他的语言功能受到阻碍,但此后他又恢复过来了。2002年,出席北大的《特朗斯特罗姆诗歌全集》发布研讨会上 。201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官方认为他的诗作“通过其凝练、透彻的意象,给予我们通往现实的崭新途径” 。2015年3月26日,因中风在医院去世,享年83岁 。
托马斯·特兰斯特勒默的介绍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1931年4月15日-2015年3月26日),瑞典著名诗人,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位诗歌巨匠1”,同时是一位心理学家和翻译家,1954年发表诗集《17首诗》,轰动诗坛。至今(截至2013年1月)共发表诗歌200余首。曾多次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并终于在2011年10月6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他以凝炼、简洁的形象,以全新视角带我们接触现实”。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善于从日常生活入手,把有机物和科学结合到诗中,把激烈的情感寄于平静的文字里,被誉为当代欧洲诗坛最杰出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