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水稻国家补贴政策
种植水稻国家补贴政策如下:1、种植单茬水稻的,补助150元/亩;2、种植早稻+晚稻的,补助350元/亩;3、对退果还稻、退林还稻、退蔬还稻及弃耕、抛荒耕地复耕种植水稻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450元/亩补助;对退鱼塘还耕种植水稻的,给予600元/亩补助。4、对行政村和自然村奖励。强化村、组抓粮食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然村内种植水稻100亩—200亩的,给予自然村2000元奖励;200亩以上的,给予自然村4000元奖励。行政村内种植水稻300—600亩的,给予行政村2000元奖励;600亩以上的,给予行政村4000元奖励。稻谷补贴对象是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的稻谷实际生产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稻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阜檬农场及县农业三场等。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流出方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种植水稻国家补贴政策
不同地区对于水稻补贴标准有所差异,具体补贴金额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根据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申报实施2021年新增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的通知》文件中,水稻休耕试点每亩补贴500元。今年黑龙江省水稻休耕试点面积170万亩(全部为2021年新增实施1年试点面积,到2021年底结束)。在广西发布的《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中,对水稻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补助,补助标准为机械化育秧40元/亩,机械化插秧4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5元/亩·次,机械化烘干60元/吨,机械化秸秆还田15元/亩。单季水稻亩各个环节补助总额不得超过130元。
农业补贴有哪些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5、农机购置补贴。6、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7、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8、畜牧水产发展补贴。9、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10、农业结构调整补贴。11、地下水超采区域综合治理补贴。12、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大豆种植者补贴。一、农业补贴都有包括什么: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二、粮食补贴的发放时间:1、粮食补贴的发放时间和农作物的成熟时间有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对于粮食成熟较早的华中地区,发放时间为3到5月份,而对于粮食成熟较晚的华东地区,要等到6月份;2、具体标准每个地区会有细微差别,具体还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通知。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同时选择部分省开展试点,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政策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