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26 17:07:53编辑:阿星

渝北区社保局电话

渝北区社保局电话是:023-6782116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渝北区介绍渝北区位于重庆主城北大门,铜锣山、明月山、龙王洞山三山列屏,长江、嘉陵江两江环绕,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乾隆十九年(1754年)设置江北厅,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1994年撤县建区。总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11个镇19个街道(含两江新区直管区8个街道)。建成区面积拓展到20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22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9.7%,是全市首个“双两百”城区。相继荣获西部首个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武术之乡等30余项国家级殊荣。渝北是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宝地。位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是重庆主城重要的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达4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常年保持在90%以上。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23-12333。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重庆市介绍简称“渝”,别称山城,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地处中国西部、长江上游、内陆西南,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物流枢纽,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9年,宋光宗赵惇先封恭王再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重庆由此得名。重庆是“红岩精神”起源地,巴渝文化发祥地,“火锅”、“吊脚楼”等影响深远;在3000余年历史中,曾三为国都,四次筑城,史称“巴渝”;抗战时期为国民政府陪都。

重庆市市劳动局在哪里?

  重庆劳动局地址在哪里:
  重庆劳动局(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86789729
  邮编:401121
  地址:两江新区星光5路3号中兴园区
  2.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58108768
  邮编:404000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
  3.黔江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79222434
  邮编:409000
  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270号
  4. 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72223557
  邮编:408099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5. 渝中区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63838320(养老),63557879


重庆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热线:12333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提交举报投诉信息。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以“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公开便捷”为工作原则,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服务窗口、12333咨询服务电话和举报投诉电话、网上举报投诉平台、“掌上12333”APP等渠道接收到的举报投诉信息迅速传递和流转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扩展资料投诉要求: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二)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三)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补正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诉人应当提供反映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

渝中区医保中心电话

渝中区医保中心电话没有挂网公布。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划、标准。(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区医疗保障基金。(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要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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