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论语

时间:2024-11-27 09:20:41编辑:阿星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原文】

2.3 子曰:“道之以政①,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②;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③。”

【注释】

①道.有两种解释,一说是引导的意思,一说是领导、治理,与“道千乘之国”的“道”相同。此从后解。

②免:免罪、免刑、免祸。

③格:纠正。

【翻译】

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罚来制约百姓,百姓可暂时免于罪过,但不会感到不服从统治是可耻的;如果用道德来统治百姓,用礼教来约束百姓,百姓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会纠正自己的错误。

【解读】

礼制与法治的区别

孔子在本章中提出,刑罚只能避免人们犯罪,并不能让他们生出犯罪可耻的心理。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荣辱观,光靠政令和刑罚是确立不起来的。但是,若是用道德诱导人们向善,用礼制统一人们的言行,老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还能恪守正道,民心归服。这两种方法比较起来,道德教化和以礼治国要比苛政刑罚高明许多。

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德”和“礼”,“德”这里应该理解为道德自律,是人们内心的一种行为准则,时刻都在约束着自己。“礼”是社会规范,是对人们的行为和相互关系做出的种种规定。因此,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在治理国家时,若是用礼仪道德规范人们的言行,老百姓就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于统治者的管理,不会生出二心。

孔子在此强调“以德治国”的思想,重视道德修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政治史上有着重要的价值。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君主虽然都采用“儒表里法”治国手段,但无论如何,对道德价值的宣讲和践行,对社会的稳定和人际的和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虽然有人认为孔子忽视了政令制度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但德治的理想高于法治的境界则是不争的事实。倘若将他以德治国的思想放到现代,然后再与法制制度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其效果当然会更好。

在周天子统治的时期,社会运转主要是靠礼制加以约束的。但是,到了孔子生活的时期,礼制基本上已经是名存实亡。再加上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各诸侯国纷纷颁布了繁苛的政刑,很少有人会用礼制安邦。但是,光有政刑,却不能教化民众,没有政刑更是无法管束民众。因此,孔子的这套理论确实不错,但因礼制烦琐而难行得通。所以,在企业乃至社会中,汲取礼制的合理成分,简化程序,并确保其严肃性,还是有极大价值的。

孔子曾与卫国的大夫孔圉讨论过治国之道,孔子说,用礼乐统治黎民百姓就好像用缰绳驾驭马匹,骑马的人只要握住缰绳,它们就知道怎么跑了。用刑罚统治老百姓,就好比拿鞭子驱赶它们一样,很容易失去控制,令骑马者受伤。当时,孔圉提出疑问,只有缰绳,没有鞭子,马儿怎么会怕人呢?若是这样的话,马儿反而会越跑越慢。若是对他们的这段对话加以仔细分析,大家不难看出,孔圉主张以刑罚为主,礼乐为辅;而孔子则主张礼制,反对刑罚,体现出了其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就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孔圉的主张似乎更为合理一些。不过,孔子的主张也并非没有道理,若是老百姓都接受道德礼乐的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社会自然会太平无事。

总之,在本章中,孔子的观点还是十分明确的。若是统治者以德和礼治国,就能得到百姓的认同和亲近,整个国家的凝聚力也会提升不少。倘若利用刑罚和政令治理国家,虽然也能相安无事,但是民众对国家的感情却很淡,缺少相应的凝聚力。而最理想的政治形态,莫过于“礼乐刑政”的统一,才是最完备的治国方针。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里阐述了用刑罚和道德两种方式治理国家对人民的影响,力主以道德治国,方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上述这句话中,“道”同“导”,指领导、治理的意思;“政”指法制、禁令;“齐”指整治,统一,约束;“刑”指刑罚;“免”指免于治罪、处罚;“无耻”指心里没有羞耻感;“格”指纠正的意思。整句话的大意是,孔子说:“用行政法令来治理国家,用刑罚来处罚有罪的人,人民虽然能极力避免犯罪,但并未认识到犯罪可耻,内心里未有羞耻感;用道德教化来治理,用礼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人民就会有羞耻心,并且会自觉改正错误从而达到治国的目的。”

孔子在这里举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儒家精神主张用道德感化来治理国家。孔子认为,用法制和刑罚治理国家,人民虽然畏惧刑罚处罚,但内心并未真正信服,甚至有些人善于钻营法律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和刑罚处罚,并以此为荣,沾沾自喜,毫无羞耻之心,无法让人产生自律意识。然而用道德感化民众,用礼的精神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人民如果做了违法之事,就会从内心里感到羞耻、惭愧,人们内心培养了自律的精神,做到人人有耻,避免违法乱纪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人们违法的内心动机,不用等到刑罚制裁后才觉得自己错了。这样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儒家的主张在当今的社会看来,未免有些过于罗曼蒂克了。自古以来,中国的政治管理方式多是道家、儒家、法家合用的,有些处于乱世的朝代则用重典治国。在西方思潮的影响下,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当代中国主张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相对于封建王权的“人治”来说较为先进,因为法律的制定较为科学,有较为正规的制定、颁布、适用的规则,杜绝了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等缺点。

从现实情况来,国家的法治工作不断完善,法律的科目越来越细,规章制度涉及范围越来越窄,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多,人员分工也较为精细,但社会上仍不乏铤而走险、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像道家老子所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

或许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看看我国几千年来的历史,历史的发展是有其轨迹可循的,以古为鉴、古为今用。《论语》中有句话叫做“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句话就指出,世界上一切问题的来源都是思想问题,导正人们的思想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条件,思想问题解决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以德治国、以礼的精神教化人民,就是在做导正人们思想的工作,使人民思想纯正,使民风归于淳朴,使人民通过内心的自律来规范其外在的行为,或许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长治久安的治国目的。


居家必恭,执事有敬,与人忠

意思是:平常在家规规矩矩,办事严肃认真,待人忠心诚意。出处:春秋时期孔子的《论语·子路》第十九章。本章孔子对“仁”的解释,是以“恭”、“敬”、“忠”三个德目为基本内涵。在家恭敬有礼,就是要符合孝悌的道德要求;办事严肃谨慎,就是要符合“礼”的要求;待人忠厚诚实,显示出仁德的本色。原文节选: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译文:子贡问道:“怎样才可以叫做士?”孔子说:“自己在做事时有知耻之心,出使外国各方,能够完成君主交付的使命,可以叫做士。”扩展资料《论语》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是孔子的学生及其再传学生所记录整理。到汉代时,有《鲁论语》(20篇)、《齐论语》(22篇)、《古文论语》(21篇)三种《论语》版本流传。东汉末年,郑玄以《鲁论语》为底本。参考《齐论语》和《古文论语》编校成一个新的本子,并加以注释。郑玄的注本流传后,《齐论语》和《古文论语》便逐渐亡佚了。以后各代注释《论语》的版本主要有:三国时魏国何晏《论语集解》,南北朝梁代皇侃《论语义疏》,宋代邢昺《论语注疏》、朱熹《论语集注》,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等。《论语》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文艺等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是儒学最主要的经典。在表达上,《论语》语言精炼而形象生动,是语录体散文的典范。在编排上,《论语》没有严格的编纂体例,每一条就是一章,集章为篇,篇、章之间并无紧密联系,只是大致归类,并有重复章节出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语·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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