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教育局电话
电话 : 0459-6374218大庆市教育局是大庆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推进建设科教强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大庆君林学校怎么样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你所咨询的问题,具体的解答如下:
非常不错的一所学校。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老师方面,很不错的,师资力量还可以。不会出现老师不足的情况。
第二,环境好一些,学生学起来更有干劲。
第三,学生的风气好,这是最重要的。
第四,管理方面,不会那么的松散,比较严格,对于孩子成长是比较好的。个人建议,可以选择这所学校。
学校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上治学严谨的态度,优秀的学习氛围,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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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君林学校怎么样【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你所咨询的问题,具体的解答如下:
非常不错的一所学校。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老师方面,很不错的,师资力量还可以。不会出现老师不足的情况。
第二,环境好一些,学生学起来更有干劲。
第三,学生的风气好,这是最重要的。
第四,管理方面,不会那么的松散,比较严格,对于孩子成长是比较好的。个人建议,可以选择这所学校。
学校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上治学严谨的态度,优秀的学习氛围,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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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教育局地址在哪里
大庆市教育局地址在大庆市客运枢纽东1500米。大庆市教育局是大庆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四)承担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庆教育局电话12391
大庆教育局电话12391。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四)承担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成人教育工作。(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参与管理所属单位基建项目规划、投资、招标。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教师选拔录用、培训、奖励、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大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大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74218。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四)承担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成人教育工作。(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参与管理所属单位基建项目规划、投资、招标。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