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和要求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和要求如下:报考条件: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要求:城乡规划师是政策性很强的执法过程。既然是执法,就要讲究法律依据和法定的程序,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即使依据法律正确,采取的措施得当,仍然是违法。
注册规划师报考条件及科目
注册规划师报考条件及科目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1982年及以前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