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的根本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法律依据:《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人民坚持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不同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通过求同存异、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分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
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具体如下:个人利益则是作为国家和集体中的一个成员的利益,是指个人的一切需求及其满足需求的条件的总和。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1、国家利益总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国民的个体利益和人民的公共利益,并最终服从于人民利益;2、由于国家是由国家内部的国民个体及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群体组成的,国民整体是构成国家必不可少的四大要素之一,因而国家利益也就与这些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间相互包含并相互体现着对方;3、国家利益虽然不同于国人利益,但由于国家在本质上是为了实现国民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共同体,因而国人利益便必然也应该成为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在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发生严重矛盾和冲突时,改变和应该改变的以至解体和应该解体的,都只能是国家利益,而不应是国民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别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