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是一种特殊的燃烧现象,可以通过燃烧学的基本规律来分析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例如,火灾是火灾过程的初始阶段,许多概念与燃烧、点火等的基本规律不完全相同,火灾所涉及的面比点火和起火要广得多。下面介绍火灾燃烧反应的三要素,以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
1.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而释放出热量的都是可燃物。可燃物是多种多样的,在不同类型的建筑中,能引起火灾的可燃物类型更是多种多样。例如,化工生产设备中流淌着大量高温、高压的易燃、可燃液体,只要管道出现漏洞,喷出来就是火;工地上的石灰着火可以让热气腾腾的草袋着火;居民楼里的煤气和家用电器等,使用不当也会导致火灾。
2. 氧化剂
任何能够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称为氧化剂。火灾中空气中的氧气是最常见的氧化剂之一。只要热源能够满足持续燃烧的要求,氧化剂的数量和供应方式是影响和控制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地下建筑火灾通常采用 "阻断和减少氧气 "的方法来控制火势的发展。
3.印火源
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称为引火源,引火源可以是明火,也可以是高温物体,如火焰、电火花、高温面、自然热、光和热射线等,它们的能量和能级都有很大不同。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引起燃烧所需的最小能量称为最小点火能量,它是衡量可燃物点火风险的一个重要参数。
一般来说,可燃混合气的初始温度升高,最小点火能减少;压力降低,最小点火能增加。当压力下降到某一临界压力时,可燃混合气就难以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