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的定义是“行为是因有他人的介入”。全部的语言是以说话的人的角度为核心,借由“说话的人”和“听的人”相互间的互动沟通行为所组成,而他人的介入是因着能提供直接的增强作用。例如日常生活中,我们一按电视遥控器开关的钮,电视就出现影像,这不是言语行为,但当有人按照我的要求给我电视遥控器,这就属于言语行为。再用小孩作例子,如果您的孩子用自己的方法,拿到玩具自己玩,这不是言语行为,如果您的孩子用手“指”着,或是拉着您的手到他够不到的玩具面前,要求您帮他拿玩具来玩,这就是言语行为。
所以,您的孩子若能借着语言、哭闹、用手势、图片交换、用画/写、甚至跳上跳下的行为,直到您回应他的要求,这就属于是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强调“沟通”的功能,也包括非语言的沟通行为,例如指和写。它着重于可理解的沟通行为功能,因着“环境的背景、刺激和事件”所产生“动机的价值”,“促使”孩子做出我们“期待中的行为”,而不是传统单面的认知和表达的语言形态。所以环境因素的安排,借以促导动机的运作,是启动言语行为操作的首要关键条件。
语言是学来的行为。人类学习说话的技能并了解语言的涵意,就如同我们学习如何爬行、用手抓取、走路和伸手触及所要之物的动作一样。他看肌肉互动的行为,包括口腔肌肉和声带的运作,例如婴儿学习控制口型声量哭啼(行为),能得着大人的注意(结果成为增强物),婴儿的哭泣行为逐渐就形成了一种社交的沟通行为模式。因为语言本身的社会性特质存在于“说话的人”和“听的人”两方的社交互动,说话的人是用行为或语言表达自己,而听的人是回应说话的人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