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是:
1、必须投保相应的财产损失保险。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3、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且在保险期间。
4、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5、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向责任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上一篇:尿酸多高为正常
下一篇:新闻专业主义
相关文章
转继承
07月29日
保险代位追偿
01月23日
最新文章
端午节适合发的说说
彩色婚礼
地铁歪头美女
政工师业务工作报告
金融管理培训机构
2015年国家公务员
热门文章
城投公司是做什么的
才子配佳人
男人梦到蛇预示着什么
梦到朋友
清辉照衣裳
猫眼螺